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7年7月21日,《南平市朱子文化遗存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查批准,于2017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是南平市取得设区市立法权之后制定的首部实体法,《条例》的颁布实施不仅从立法层面对南平市朱子文化遗存的保护工作提供了保障,更重要的是,其为南平市立法工作积累了经验,对促进南平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依法治市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