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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消除信息使用的外部效应,拥有信息私有产权的券商在与投资者的竞争中会形成一套内控制度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同时在券商之间的竞争中,会通过合约来相互转让信息,为进一步降低个别签约中的交易费用,券商会共同签定一个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合约来规范信息的生产过程,内控制度与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合约共同构成了证券经纪活动中的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