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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关于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改革的建议,可以分为“两裁终局”、“两审终局”、“裁审分离,各自终局”、“或裁或审,裁审衔接”及“一裁一审”五种模式。这些自身也都存在严重不足的改革建议,所关注的问题焦点集中反映了我国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存在的严重不足,如适用法律矛盾、非正式处理机制失效、“三方原则”落实困难、不同争议机制之间衔接不和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