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力治“蝇贪”严查“微腐败”

来源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aohaodezuzut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当前“微腐败”是老百姓广泛关注的话题。掌握基层“微腐败”新动向,防止“微腐败”现象蔓延滋生,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本文直面“微腐败”,从基层领导干部“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危害、成因以及防治对策来进行详细阐述。
  [关键词]基层;微腐败;治理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071(2017)06-0037-06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腐败坚持“零容忍”,“打虎”“拍蝇”“猎狐”,不断把反腐败斗争工作向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经过多年的努力,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已经认清形势,自觉抵制腐败。但在一些地方,在少数基层领导党员干部中间仍存在“微腐败”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本文拟从基层领导干部“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危害、成因以及防治对策来进行详细阐述。
  一、基层“微腐败”行为的表现及新特点
  (一)“微腐败”的涵义
  “微腐败”又称为“小腐败”、“亚腐败”、“非典型性腐败”,指基层党政机关中存在的情节不严重、层次和程度较低的腐败现象。“微腐败”具有隐秘性,但是危害性不容小觑,如果任其恶化,必然导致其向恶的、不好的“质”的飞跃。
  基层“微腐败”呈现出“小”“多”“近”三个显著特征。第一犯罪主体“小”,普通干部或一般公职人员,都可能出现“微腐败”现象。第二距离群众“近”,“微腐败”行为一般都发生在群众身边,直面群众,直接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群众不满造成干群关系紧张。第三表现形式“多”,“微腐败”表现多种多样,有经济领域的问题,也有非经济领域的问题,如村干部虚报扶贫人数、套取扶贫资金,村委会违规办理低保、尊老金等。
  (二)基层干部“微腐败”行为表现的调查问卷统计分析
  本次调查主要采取实地调研和问卷调研相结合的方式。为了更深入的分析“微腐败”现象,本调研组设计了专门的调查问卷,共计30道题。在问卷分发上,主要依托邗江区委党校干部培训班、赴基层宣讲、暑期调研等场合给予分发,发放问卷300份,回收287份,有效问卷262份。整个问卷采取匿名填写的方式,最大程度地保证取样的真实性。
  问卷调查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对“微腐败”状况的整体印象:A1对廉政工作的看法和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满意度;A2基层干部勤政程度;A3基层干部廉政程度。二是调查者亲身经历的“微腐败”:B1是否有权钱交易经历;B2是否有以权谋私经历。三是反对“微腐败”的意愿和力度:C1对“微腐败”的容忍度;C2破解“微腐败”的意愿;C3反对“微腐败”的方式。
  调查对象涵盖了从小学到本科及以上等不同学历、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的邗江区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成员、区直单位和乡镇(街道)科级干部等。
  整个问卷的设计,隐含一明一暗两条主线,主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剖析:一是显露的“微腐败”行为,如公款消费,公款旅游、私发礼品等;二是隐蔽的“微腐败”行为,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挪用资金、行政不作为等。
  统计分析如下:
  调查者对“微腐败”状况的整体印象:邗江基层干部总体来说很不错,对“微腐败”的治理也是很认可的。调查者中49.11%的人对邗江区治理微腐败的總体评价好,32.14%的人认为较好。调查者中63.39%的人认为本部门(单位)党委对微腐败治理工作重视,33.04%的人认为比较重视。80.36%的人对微腐败的治疗成效也比较满意,认为形式多样,效果良好。
  A2基层干部勤政程度方面,大多数调查者都表现出了对工作的热爱和敬业,比如33.93%的人对工作“充满激情,经常有好点子助推工作”,51.79%的人对工作“兢兢业业,无怨无悔”,79.49%的人认为做好本职工作带来的最大效益是体验勤奋工作、为民服务带来的幸福感。在日常工作中,60.71%的人表示“急群众办事所急,加班加点赶工”;在面对职能交叉或者艰险情况时,93.75%的调查者表示会“主动理顺关系,排除障碍,积极做好各项复杂的工作”。在与基层群众沟通交流时,83.93%的调查者“经常进村入户,直面交流”,38.39%的调查者会“电话沟通、回访”。在调查中我们也发现少部分人存在的职业懈怠症状,会“心不在焉,主攻第二职业(如炒股、经商等)”,虽然比例较少,仅占0.89%,但这群人将会是“微腐败”的潜在对象,如果能及早发现,及早采取措施,将有效的较少“微腐败”发生的概率。
  A3基层干部廉政程度方面,超过90%的调查者“坚决抵制各种礼”,表明邗江区的廉政教育工作很到位。如果出现“微腐败”,可能会发生在“花公家的钱不心疼”方面,认为这些是“正常的工作需要”。
  对亲身经历的“微腐败”事件数据进一步分析:据B1针对显性的钱权交换调查看,大部分基层干部爱惜自己的政治生命,对违纪违法行为不敢轻易触碰。B2对于隐性的以权谋私调查,内容包括接受服务对象的“婚宴”、“周岁宴”、公务接待、借考察之名的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行为。调查结果显示14.29%的调查者会“欣然应允”亲戚朋友或者服务对象邀请的“婚宴”、“周岁宴”。当亲戚朋友请办有违政策法规的事,3.57%的调查者会“能办则办,不要伤了和气”,可能是因为这些隐性的“微腐败”隐蔽性更深,导致一些基层干部对它没有足够的认识。
  从反对“微腐败”的意愿和力度的数据来看:51.79%的调查者认为当前微腐败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制度不健全、疏于管理,其次是监督机制不完善(占48.21%),惩处力度不够(占35.71%),所以我们需要加强制度方面的建设,增加惩处的力度。这些因素直接或间接为基层领导干部追求经济收益创造了机会,有的基层领导干部甚至会利用资产管理混乱、财务漏洞百出等机会以权谋私、中饱私囊。在调查中我们还发现,部分基层政权信息公开执行落实不到位,比如10.71%的调查者认为所在单位的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感觉走形式,实质性内容未公开”,2.68%的人认为“不满意,公开的内容经不起推敲”。   调查显示微权力的治理重点分别是政府职能部门(占44.64%),医院(占43.75%),行政执法队伍(占34.82%),学校(占31.25%)。对微腐败进行监督举报的方式,拨打专门举报电话(占50.89%),在纪检机关门户网站举报(占42.86%),写信给有关部门(占9.82%),到有关部门上访(占9.82%),在互联网上发布(占11.61%),向新闻媒体曝光(占18.75%),可以看出我们现在进入了一个反腐的新时代,多数人会选择网络反腐和通过新闻媒体反腐,以往的上访和写信正在过时。
  (三)“微腐败”行为的新特点
  综合调查问卷和实地调研的情况,再结合近年来邗江区查处的典型案例,笔者认为现阶段邗江区的“微腐败”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涉及村、社区干部的案件占比较大。从邗江区纪委近几年统计的案件和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来看,涉及村、社区这些基层干部的案件超过50%,这些基层干部虽然职级不高,甚至不在现行的干部序列里,但他们却掌握着当地的公共资源,掌握着“权、钱、物”,掌握着老百姓的民生。从涉案官员的自诉看,他们普遍存在三种心理,一是“土皇帝”意识,觉得基层面广,监管部门人手少,很难管到他们;二是认为惩罚轻,他们认为自己的涉案金额少,不够立案的标准,即使立案也不可能受到重罚。近年来查处的基层干部腐败案件,很多基层干部由于涉案金额较小,被判处缓刑,而缓刑很难对基层干部形成震慑作用。三是认为“微腐败”不是违法,是通行的“潜规则”。比如邗江区查处的“尊老金”、套取国家补贴等违规问题,很多村、社区干部认为这是通行的“潜规则”。这也是现阶段频繁爆出村居干部侵害群众利益、被卷入基层腐败案件的重要原因。
  二是有专项资金的强农惠农和民生工程领域成为“重灾区”。由于强农惠农和民生工程种类繁多而且数量巨大、有很多专项资金,且流转过程非常复杂,上级机关部门很难一一核实,最容易导致基层“微腐败”。从邗江区纪检委近年查办的案件及通报的内容可以看出,“虚报冒领”、“套取”、“骗取”、“侵占”、“挪用”等已成为高频词,大多集中在征地补偿、危房改造资金、拆迁补偿、农村低保、惠农补贴等专项补偿款方面。
  三是窝案串案问题严重。从中央纪委和邗江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例中可以发现,窝案串案超过20%,有的甚至出现整个村委会主要成员全部涉嫌违法的案例。由于村干部常年生活、工作在一起,有的甚至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如果单独违纪违法,很难不被发现,他们往往会为了共同的利益,达成一种默契,相互串通,也就形成了窝案串案。在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这种利益圈,如果内部分赃均匀,很难被外人发现。
  二、基层“微腐败”的危害及原因分析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因为它直接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我们党的信任。“微腐败”的犯罪主体以基层领导干部和普通工作人员为主,他们手中的权力虽然微小,但他们处在与老百姓直接接触的最前沿,其腐败行为造成的损害也最明显。
  (一)基层“微腐败”的危害
  “微腐败”因其行为主体的广泛性,造成的不良影响广泛而深远,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败坏社会风气,形成亚腐文化。微腐败现象如果长期存在,就会逐渐形成一种微腐败文化,微腐败文化的形成导致官员微腐败和社会风气变化相互耦合,形成恶性循环——官员行为不良带动社会风气变坏,社会风气不好又反过来促使官员微腐败情况进一步恶化。微腐败文化一旦形成,随着时间的推移,老百姓对微腐败行为接受度会越来越高,有的老百姓或者清廉的官员人甚至会从原来的反感、排斥心理,逐渐变成麻木、习以为常,最后会上升到认同、羡慕的心理,认为腐败者是一种有本事、有能力的表现。如果与经济利益交织的“微腐败”行为冠冕堂皇地走向前台,那么公平、正义、诚信的字眼就会变得苍白无力,会让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信任,会挤压规矩正道的空间。
  2.降低行政效率,提高行政成本。行政成本是指政府行政活动中对经济资源的消耗,正常的行政成本支出是必须的。但是一些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资源,对群众有选择性的“拖延搁置”、“不催不办”,使一些简单的事情变成不好办的“难事”,增加老百姓办事的难度和时间,降低政府的行政效率,与政府所追求的“高效政府”背道而驰。比如一些原本应该是政府免费提供的服务内容,有的干部故意不办事、慢办事,让老百姓主动送礼,增加老百姓办事成本,事成后更多老百姓会主动效仿。由于“微腐败”的主体较多,因而“微腐败”累计造成的损失绝不亚于一个贪污巨额数字的大腐败分子。更为关键的是会形成“明、暗”两套办事程序,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極大地损害政府的威信。
  3.削弱政府权威,降低政府公信力。基层机关是直面群众的,是政府形象的窗口。如果群众经常接触的基层领导干部是这样一群人——利用公款吃喝、进出高档会所、办事拖延、无作为,那么老百姓势必会把某些基层干部的个人行为认为是整个政府的行为,认为整个国家的领导干部都是这样的,他们会对我们的干部队伍产生反感、憎恨的情绪,调研中,不少村民明确的表达了对当地基层干部的不信任,这些现象会在干群之间形成一堵无形的墙,影响干群关系,削弱政府权威,降低政府公信力。
  4.壮大腐败队伍,为腐败培养了预备队。《后汉书》云:“轻者重之端,小着大之源,故堤毁蚁孔,气泄针芒。”腐败追根溯源多是从思想上变化开始的,随着任职时间的增长,有的领导干部思想防线逐步放松,理想信念开始动摇,认为“大家都这样”、“礼尚往来不算腐败”等。比如他们知道收点土特产、烟酒等是违纪行为,但觉得数量很少不算问题。其实这已经处于接近犯罪的危险边缘,是挽救治疗的关键阶段。微腐败是腐败的过渡阶段,若不防微杜渐,必然会走向“贪污犯罪”的道路。但是在一些基层,“微腐败”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一些地方认为微腐败问题是思想作风问题,处理方案就是劝诫、警告等,在反腐的过程中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才予以立案查处,致使对微腐败行为的惩治和威慑不足,部分犯罪份子长期逍遥法外。如果前有先例没有遭到依法办理,便会有更多的后继者竟相效仿,使微腐败队伍不断壮大,久而久之它会为腐败培养了一支庞大的预备队。   (二)形成基层“微腐败”的原因分析
  1.基层微腐败的发生条件。在当前的治理体制下,基层领导干部微腐败的发生一般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物质条件、心理条件、制度条件。物质条件是微腐败发生的载体或工具。物质条件特指国家赋予基层的一些权钱物。比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权、扶贫领域中的资金、土地征收流转和旧村改造中的一系列权力资源等。心理条件是微腐败产生的动机。心理条件主要指产生腐败的动机或者说是基层领导干部心中的贪欲。主要有三种,分别是从众心理、补偿心理和侥幸心理。制度条件为微腐败的发生提供机会。制度条件主要是指腐败产生的机会,基层微腐败的产生说到底还是因为制度在运行的过程中存在缺陷。例如乡镇一级,正所谓“上头千根线、下头一根针”,国家政策的执行、落实都要依靠乡镇政府,乡镇政府普遍存在机构设置较多、职能相互交叉的现象。以邗江区各乡镇政府为例,乡镇政府下设多个办事站,统管本乡镇教育、卫生、财政、税收、治安、司法、计划生育、交通道路等各个方面的事务。这种包揽一切的状况很难使乡镇政府突出主题,存在腐败产生的机会。村居一级情况更为复杂,在当前的基层治理体制中,村居干部他们是农民“精英”代表,在委托治理中要行使行政之职,但又未被纳入正式的公务员队伍进行监管,管理存在脱节;另一方面,他们又属于自治组织,这就使得村居干部容易成为“盲区”。
  2.形成基层“微腐败”的原因分析。如何抑制微腐败,探寻产生微腐败的原因是解决腐败问题的关键,也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
  主观原因:日常学习不重视,法纪意识淡薄。基层干部整体文化逐渐提高,调查显示,37.5%的人具有大专学历,47.32%的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但他们经常忙于事务性的工作,平时并不会系统学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部分人政治观念淡薄,对党组织生活的重视度不够,认为只要工作干得好,业绩多,上不上党课并不重要。从近几年邗江区的实际情况看,很多基层的村、社区一年上党课的数量屈指可数。
  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薄弱。一些地方政府过于重视经济发展,唯“GDP”论英雄,忽视了对基层干部的思想道德教育,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GDP”压力面前,宗旨意识、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利已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开始滋生,宗旨意识开始变得薄弱。
  个体价值判断偏差,导致心理失衡。价值观往往影响、支配着个人行为,“微腐败”行为与价值观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从调查数据可以看出,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基层干部大多对红包、回扣具有一定的敏感度,90.18%的人明确表示“坚决抵制各种礼”,而一些低学历的基层干部面对“糖衣炮弹”的敏感度相对比较弱,一只烟、半斤茶等,被他们解读为正常人情往来。我国现行的工资制度是级别与工资成正比,级别越高工资越高,级别越低工资越低。基层领导干部90%以上都属于科级以下的一般工作人员,所以他们的工资偏低,是整个国家财政工资体系中的最低端。更为可怜的是村、社区一级的干部,他们不属于国家公务员序列,工资待遇比正常的公务员至少低一半,他们生活上会面临较多的困难,但是从工作量来看,比一般公务员要大。慢慢地一部分人在“干得多挣得少”、“付出与所得不匹配”的双重压力,逐渐滋生出“贪点占点无所谓”的心理。
  客观原因:熟人社会的人情纠结。我国是个人情社会,逢事喜欢讲个熟门熟道,但如果人情介入了法律和权力领域,就会带来问题。在现行人事管理框架下,早期由国家包分配的大中专毕业生、部队转业干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录用的人员等,基本构成了目前基层干部的主要来源,特别是村(社区)干部多数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熟人社会的人情纠结在基层干部身上具有深刻的烙印,如调查对象中14.29%接到亲戚朋友(或服务对象)的宴请持“欣然应允,人之常情”的态度。在基层,人们近乎本能地希望家族内多出官员,以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有的基层干部为了小团体的公共利益不惜滥用手中的自由裁量权,为宗亲大开方便之门,实施“微腐败”甚至腐败行为。如当亲戚朋友请办有违政策法规的事,3.57%的调查者会“能办就办,不要伤了和气”。在熟人社会里,有的基层干部带着有色眼镜,为熟人服务和蔼可亲,对普通群众冷若冰霜。这种熟人社会的人情关系将极大地影响基层政府的软环境建设。
  公众话语权相对弱势。在现行的话语体系中,老百姓属于劣势的一方,话语权弱,这也是基层“微腐败”发生的重要条件。近年来,邗江农村绝大多数青壮年外出务工,剩下老人、妇女和小孩在农村留守,由于文化水平低,信息来源少,获取信息量有限,这些留守人员往往并不清楚国家的相关政策——具体政策是什么、自己是否符合条件、自己可以享受到什么优惠等,只能由村干部代为转达,被动的接收相关信息,信息的不对称使很多老百姓不能合法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一些村干部便利用这一点,在村务公开上打折扣。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一些村在村务公开的过程中存在着公开不足的问题,有的甚至只公布一些无足轻重的事项,对于群众真正关心的事项不予公开,比如10.71%调查者表示感觉所在单位的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工作“感觉走形式,实质性内容未公开”,2.68%表示“不满意,公开的内容经不起推敲”。
  基层权力监管缺位。我们常说腐败是权力过于集中和监督失职的产物,对于基层群众而言,找政府办事,大多是落户口、办理准生证、民房证等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事项,这些事项通常按属地管理原则办理,且只能在指定、唯一的政府机关办理,政府之间的竞争基本不存在。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例来看,基层领导干部权力相对集中,一些乡镇、村干部“党、政、财”三权独揽,以村居为例,权力往往掌握在村支书、村主任等“两委”班子核心成员手中,村内监督不足,村外的群众监督乏力。另外,由于基层单位编制有限、人手不足等現状,基层的工作人员流动性并不强,比如在乡镇、村具体负责某项工作的可能长期是同一个人,即使群众投诉,这个人顶多是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并无实质性的调离岗位、开除等措施同时跟进,理由是业务繁杂、上手慢,只能培养一个、成熟一个。   监督机制作用乏力。目前各级政府关于基层干部的监督制度和管理规定很多,为什么违反规定的行为仍屡禁不止?一是监督工作没有十分到位,目前的监督制度往往是原则性、指导性的,没有制定出详细配套的实施细则或实施办法。二是制度执行起来非常困难,基层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纪检部门所管干部人多量大,容易出现监管执行上的“空白”。虽然每个村里都按要求成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但监督力度不大。基层纪检干部长期与本地、本单位人员一起工作,发现党员干部违纪,也不会直接硬碰硬,导致基层干部的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
  三、治理基层“微腐败”的对策和建议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治理基层“微腐败”,要着眼全局,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治理机制,确保治理“微腐败”工作取得实效。
  (一)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构建思想上“不想腐”的自律机制
  强化基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我们必须把重点放在加强基层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养成自觉抵制“微腐败”的习惯。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基层干部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现有的党员远程教育平台、工作微信群等沟通桥梁定期发送廉政教育信息,组织领导干部领学、党员干部自学、宣讲团送教下基层等形式学习党章党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做到学法、懂法、守法。要改变以往学习教育中浅尝辄止的做法,建立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铲除“微腐败”的生存空间,从源头上筑牢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选好用好基层干部,特别是农村、社区基层干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核心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改进推荐考察方式,更加精准地选人。要打破区域、身份、职业等限制,要在知人识人上花精力,把“忠诚、干净、担当”作为选拔干部的核心标准。要通过多种维度选人,特别是要向知情人了解情况,要重视普通干部群众的意见,要倾听群众反映的重要情况、敏感信息,对老百姓不满意的、口碑不好的干部要及时调整,对严重违纪违法的干部要毫不手软的处理。
  (二)完善制度约束,构建行动上“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微腐败作为腐败在新形势下的一种衍生形态,游走于“法律的空白地带”和“制度的盲区”,因此治理微腐敗,要建立不能腐的防范机制,关键是法律制度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微权力”清单,建立基层廉政(洁)风险防控体系,使基层“微权力”在阳光运行,例如在农村,健全村务监督工作机制和村(社)财务管理制度,尽量杜绝现金支付。
  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多元主体作用,采取组合式治理措施,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全覆盖监督网络。例如在农村要建立健全村规民约,规范农村办客宴请行为,完善村财(乡)镇管、村务公开、村干部述职述廉等制度,深化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职能,发挥村民的主动监督作用,通过多种渠道监督农村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基层纪检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采取措施,对苗头迹象加大处理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将微腐败扼杀在萌芽状态。
  (三)提高微腐败成本,构建心理上“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加大惩处力度,实行零容忍。有关数据显示,十八大以来,中国的反腐力度和成效前所未有,但是对于微腐败惩治的有效性明显不足:一是查处率低。微腐败花样百出,这些行为由于模糊性、变异性等特征,使得其被发现的概率较低。二是处罚力度较轻。对于微腐败的处理,目前以通报批评、书面检讨、警告处分等为主。微腐败现象惩治有效性不足,使其他潜在的微腐败分子更加有恃无恐。所以,应该增强对微腐败的惩治力度,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加大查处概率,不断提高微腐败的侦破力度,增加案件的曝光率,提高微腐败分子的心理成本。其次,对微腐败实行零容忍,弱化微腐败的动机。最后,加大对涉案人员的经济处罚力度,使其无利可图。
  完善基层干部薪酬管理,特别是村、社区干部工作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可以比照乡镇副职领导干部标准落实待遇,逐渐实现基层村、社区干部岗位职业化、报酬工薪化,为基层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创造物质条件。建立廉政年金制度,增加微腐败的机会成本。作为一种直观、可具体操作的防腐制度,廉政保证金制度可以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收入预期,增加基层党员干部的机会成本和未来风险,对基层党员干部能够起到经常性的警示作用。
  (责任编辑:卫令海)
其他文献
[摘 要]以上海市H街道综合执法部门改革为例,分析当前基层执法遇到的困境。在城市街道这一层级,体制改革和执法权责转变使基层执法的现状发生了改变,但仍出现了体制困境、执法专业化困境以及外部环境压力等三方面的问题。执法问题本质上是国家法律规范与社会生活需求协调的一个过程,要法律规范落实为社会现实,必须经由行政执法系统。但执法并非直线过程,如何有效执行法律,提高法律实效,使法律规范承载的目标得以实现,是
期刊
[摘 要]古田会议是党和军队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也是国内学界比较关注的研究课题。新世纪以来,学者们在考察古田会议基本史实的同时,还发掘它的重要现实意义,在古田会议精神与古田精神、古田会议(决议)与党和军队建设、古田会议(决议)与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并阐明了古田会议的当代价值。本文通过对学者们的研究成果进行了梳理整合,希冀能为今后学术界的研究提供参考。  [关键词]新世纪;国内学界;
期刊
[摘 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主体,是指运用马克思主义来解决中国问题的发动者、实施者和推进者。从主体角度来说,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不同主体实践形成的力的平行四边形所产生的合力作用的结果。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近代中国社会性质问题上的探索及其成果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理论就是党的领袖主体和党的知识分子主体互动的结果。这一互动体现了党的领袖主体和党的知识分子主体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的不同特点与作用。这主要表
期刊
[摘 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如何平衡的问题已然成为中国环境社会学研究的重要问题。《产业转型的地方实践—苏南工业园区的生态文明建设》一书探讨了苏南工业园区“产业转型升级”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议题。本文以该书为分析素材,就现实问题的理论解释与本土建构、产业转型与生态文明等相关问题展开述评。  [关键词]环境社会学;产业转型;生态文明;政绩跑步机;环境治理  [中图分类号]F062.1 [文献标
期刊
[摘 要]加强城市社区治理是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南京市翠竹园社区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摸索出了自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翠竹互助模式”,这一模式先后在D社区、Y社区得以复制和推广。本文通过对翠竹互助模式在三个不同类型小区探索实践之路的比较和分析,探讨了这一模式在不同层次小区实践落地的可行性,为自组织社区治理模式的复制和衍变提供了实践依据。  [关键词]社区治理;自组织;互助网络  
期刊
[摘 要]党内法规的体系化,是依规治党和依法执政的重要保障,也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对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重大意义。新时代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既要在部门种类的设置上回应党的“五大建设”的现实需要,形成“1+4”的基本构成,也要在效力位阶的安排上建立“三层结构”和“七位制度”,彰显内容统筹的整体性和形式结构的层次性。欲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在理念、制度、技术三个层面上同时着力,
期刊
[摘要]在特定历史形势作用下,受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传统文化指引,毛泽东在抗战时期便对未来社会进行了构思,勾勒出美好的社会建设蓝图。但是,这个设想并不是对传统社会发展理论的简单袭承,也不是对现实社会进行现象层面的简单描述,而是在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考察和把握基础上对中国未来社会进行全方位预设,对中共获取意识形态话语权、凝聚革命力量、最终夺取抗战胜利作出了突出贡献,也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阶段
期刊
[摘要]亨利希·库诺夫是第二国际时期重要的思想理论家,以现代社会学为独特理论视角,对唯物史观进行专门的阐释与传播,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解和运用打开了一个独特的窗口。当下重新审视他对唯物史观的理解,需要回到当时他所直面的理论危机:德国社会民主党从获得合法地位到出现分歧,直至最后走向分裂,以及由此折射出其党内出现的深层次严重的理论危机。立足当代中国,在历史视域中重新审视库诺夫的思想,對当下进一步深入马
期刊
[摘 要]随着资本市场的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离岸和在岸两个市场在利率和汇率方面的交互影响越来越大,并逐渐成为影响宏观调控的重要因素。本文以利率平价理论等为理论基础,综合运用向量误差修正模型、脉冲响应等计量方法,研究了两个市场利率与汇率的动态变化及相互影响程度,主要结论如下:一是从长期均衡看,无论是利率还是汇率,在岸对离岸市场的影响均大于离岸对在岸市场的影响;但是离岸市场的自我调整速度快于
期刊
[摘 要]“三权分置”已成为我国农地权利制度改革的核心,然而,经营权是否有必要从权能上升为权利,上升为物权的主张是否适法,立法上是否有必要物、债二元建构,在学界仍有质疑。现实中,将经营权能置于土地承包经营权项下的立法模式,已然不能调整新型土地利用关系,倘若将经营权确立为物权,其与承包权之间也并不存在权利内容的冲突。最终,制度改革势必落实到法律文本的表达,于是,就物、债二元建构的类型化标准作逐一反思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