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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诉讼为宪政制度的重要内容,具有维护宪政精神、保障人权、控制公权力等基本功能。宪法作为根本的规范原则,相对其他的法律而言,有更宽广的、模糊的效力范围,不能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直接适用。我们必须澄清在宪法诉讼概念上的混乱,实现由"理论"向"现实"的转变。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生活千头万绪,为公共权力创造了广阔的作用空间。保障人们的宪法权利不受侵犯,成为构建宪法诉讼机制的首要目的。我们应当在借鉴国外宪法诉讼制度的基础之上,结合中国国情,确立宪法诉讼理念,理清宪法诉讼的维度,消除宪法诉讼认识上的讹误,梳理宪法诉讼价值的内在发展逻辑,建立中国的宪法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