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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率既定条件下,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设计,关键在于合理确定应税所得,而应税所得的确认又取决于“费用扣除”标准的规定。现行个有所得税制度对“费用扣除”的设计存在很多缺陷:对纳税人福利水平的确欠科学且有悖横向公平原则,缺乏弹性以致于弱化了个人所得税资源配置功能,未充分考虑资源配置的市场化程度等,使个人所得税制度偏离了公平的目标,弱化了个人所得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为此,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内容之一就是“费用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