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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 日前,为了督促清欠工作落后地区加大工作力度,迅速扭转落后局面,湖北省省长罗清泉签发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清理建设领域政府投资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滞后地区采取制约措施的通报》,以截止10月18日网上统计数据为准,对清欠工作落后及存在突出问题的部分市、州、县实施如下制约措施:对政府投资工程清偿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荆州、武汉、十堰、黄冈、天门、鄂州、神农架等7个市、州、区,由省发改委暂停其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暂停安排建设需要中央、省投资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