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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社会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主要是通过公司的人格独立的有限自然责任制度表现的,但是股东滥用公司法法人人格损害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的现象层出不穷,为了平衡公司和股东的权利争股东于债权人的利益,各国立法和实践引入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我国2005年新《公司法》也引入了公司法人人格制度,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和维护社会公平,健全和完善我国市场经济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