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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伴随着我国经济出现新常态,广东珠三角地区劳动关系也呈现出新的变化和新的特点,认识这些新变化和新特点,采取相应对策,对于促进广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珠三角地区 劳动关系 新变化
一、问题意识
据了解,廣东90%左右的企业、90%左右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珠三角地区,80%左右的劳动纠纷也发生在珠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企业主体活跃,用工需求庞大,劳动关系复杂多变。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珠三角地区的劳动关系也面临诸多新变化、新情况。面对复杂多变的劳动关系,我们既需要客观冷静地认识,也亟待寻求解决的方法和出路,从而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与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珠三角地区劳动关系的新变化
珠三角地区劳资双方的特殊结构契合形成了珠三角地区劳动关系的基本形态,同时,受到劳动力结构、产业结构和“三大转型”等因素的影响,珠三角地区的劳动关系进入“新常态”,出现许多新变化和新特点,具体表现为:
1、劳动关系的复杂性
随着现代化、市场化、城镇化、信息化、全球化、老龄化等多重社会变迁交织,用人单位主体多元化,用工和就业主体多样化,珠三角地区劳动关系的复杂性越来越明显,具体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第一是“三欠”问题与劳动者复合诉求交织在一起。“三欠”是指欠薪、欠社保、欠公积金。首先,欠薪逃匿成为引发劳资群体事件的主要原因。广东省人社厅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25日,全省共排查出欠薪隐患1136宗,其中建筑施工行业246宗,加工制造业642宗,共涉及劳动者82752人,已化解欠薪隐患463宗,正在化解中的673宗。由于人社部门在处置企业欠薪行为时面临治理手段有限,震慑力不足,加之缺乏法律依据等困境,一些企业“惯性欠薪”、“欠而不逃”等新问题也逐步呈现。
其次,珠三角地区企业劳资纠纷涉及补缴社保、公积金的问题,解决难度大。2012年-2015年上半年广东省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社会保险案件9.63万件,占处理数8.94%。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缴等历史沉淀的问题凸显出来,反映了劳动者要求享有社会保障和平等权益的意识越发强烈。
劳动者诉求复合性明显增强。以往劳动者诉求相对较为单一,只涉及劳动报酬给付、工伤赔偿等,而现在除了常规的劳动关系确认、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诉求外,更多劳动者提出了失业待遇、医疗待遇等诉求。多项诉求的复合性案件占到全部案件的71%,追讨拖欠工资和加班工资及主张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诉求最为常见。同时,用人单位维权意识增加,用人单位的反诉请求也有所增强。
第二是传统用工与新型用工同时并存。互联网+灵活用工正在突破传统劳动体制。从全球来看,降低劳动力市场的僵化、纠正政府对劳动力市场扭曲以及恢复市场的激励机制,以此提高劳动参与率和就业率,降低失业率是许多国家的就业政策目标。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灵活性不断增强,以工作时间灵活、工作地点灵活、工作形式灵活为代表的新用工模式对传统劳动关系体制形成冲击,发展出互联网+下劳动用工新形态。
2、劳动关系的多样性
随着珠三角地区企业转型,合资、承包、租赁、联合、兼并、托管经营、破产、拍卖、股份制等形式的出现,企业所有制结构呈现出多样性,使得现阶段的劳动关系也出现了多样性的特征。实际上,劳动关系的多样性既取决于用人单位投资主体的多样性,也取决于劳动者工作本身的多样性。随着农、林、牧、渔业生产社会化及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各种雇佣劳动的现象普遍增多;城市家庭生活水准的提高,使家庭雇工也越来越多。这些使得劳动关系更具多样性。
3、劳动关系的脆弱性
有关资料表明,珠三角地区98%以上的规模企业都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形成了劳动关系,但许多企业出现了如下情况:有的劳动者只要发现现实与自己的想法或者目标不一致就会立即辞职;也有的劳动者思想一旦有波动就离职;还有的劳动者入职后因为人际关系复杂立即离职,等等。有些离职的劳动者甚至不顾办理任何离职手续而离开企业,对自己和企业都没有责任的意识和想法,更不会考虑自己的将来与发展。可见,企业与劳动者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其约束力非常有限,再加上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等影响,劳动关系的形成与持续都非常脆弱,往往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和后果。
4、劳动关系的短期性
劳动关系的短期性与签订劳动合同的短期性不同,主要是指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短。具体表现在:相当一些企业招聘员工并办理了入职手续,但是劳动者入职后短期内就离职了。根据相关资料发现,一些企业的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较多,有的企业甚至入职一个月内的离职率超过50%。短期离职不仅导致了企业招聘成本的增加,而且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因此,如何使劳动关系不断持续下去,是许多企业面临的重要任务。
5、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
严格地说,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必要前提,而衡量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准则是劳动者为企业提供了劳动。而从现实来看,许多小企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却为企业提供了劳动。据了解,目前广州市花都区这种情况比较多,也比较复杂,由此产生的劳动纠纷也很多,所以如何界定劳动关系的存在,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显得非常重要。此外,相当一些劳动者为了追求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宽松的劳动环境,取得最大化的劳动报酬,或者想得到更好的劳动条件和更多的闲暇时间及充分实现自身的价值,而不断地变换工作岗位和工作单位。劳动关系的动态性变化增加了现阶段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
三、影响广东珠三角地区劳动关系的主要因素
珠三角地区劳动关系的新变化和新特点,主要是由于特殊的产业结构、特殊的劳动力结构和“三大转型”的影响所致。 1、特殊的产业结构
珠三角地区的企业大部分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形成了以劳动密集型为支柱的产业集群,这种情况对劳动用工的依赖性很强,企业对人力资源成本的变动敏感度较高;港澳台和外资企业所占比重较大,劳动关系容易受到国内外经济环境波动的影响,尤其是企业出现兼并、重组、转型和全球布局调整等影响更大。
2、特殊的劳动力结构
珠三角地区用工人员中大部分是外来务工人员,例如东莞2014年末全市户籍人口191万人,常住人口达834万人,户籍与非户籍比为1:3.4,形成特殊的倒挂关系,这一结构组成导致东莞劳动力季节性流动特征明显,流动性较大;珠三角地区的产业层次不高,整体劳动力素质偏低,劳动关系形成初期劳动者缺乏权益保护意识,当权益受到侵害后又容易采取非理性、非法律渠道反映诉求。
3、“三大转型”的影响
三大转型是指经济发展转型、劳动力供求转换和劳动关系气候转变。这三方面对于广东珠三角地区劳动关系具有重要影响。
(1)经济发展转型
“十二五”期间珠三角地区GDP增速从过去两位数增长下降至个位数,2011年生产总值增长9.9%,2012年生产总值增长8.1%,2013年生产总值增长9.4%,2014年生产总值增长7.8%,2015年上半年生产总值增长8.1%。2014年广东经济增速是1990年以来首次低于8%,这种增长下降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要特征,同时,企业也进入转型升级的阵痛期。近年来,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快转型,企业正经历结构调整、路径转换的新阶段,行业的洗牌和淘汰更迭加快、波动加大。由此,对珠三角地区的劳动关系产生了间接的影响。
(2)劳动力供求转换
随着中西部的崛起,来粤务工的劳动力出现分流和回流,珠三角地区劳动力供给减少,企业用工持续处于供不应求状态,人力资源市场和定点监测企业的求人倍率均在1.3左右波动,企业“招工难”问题成为“新常态”;企业用工成本整体上涨,最低工资标准10年翻番,例如东莞市2014年平均月工资为3005元,是2005年的886.6的3倍多,加班费和社保费随之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劳动力主体结构发生转变,新生代务工人员成为劳动力市场主体,这一群体流动性更大、工作期望更高,使企业招聘与劳动者求职产生“错位”,用工供求的结构性矛盾突显。
(3)劳动关系气候的转变
随着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實施,加上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劳动关系领域呈现整体“气候”的转变,围绕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处于高位运行。深圳富士康、南海本田汽车厂等事件后,对企业的用工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劳动者围绕福利待遇、加薪提薪、补缴社保等诉求逐渐增多。新生代务工人员成为劳动生力军,维权观念明显增强,诉求内容和方式多元化。
四、对策与建议
据相关资料显示,2015年广东省查办劳动保障监察案件3.99万宗,处置30人以上参与的群体性事件760宗,同比分别下降13.61%和3.68%,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然而,在构建和谐劳动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困难和问题。只有根据珠三角地区的情况和特点采取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才能使和谐劳动关系成为一种必然的态势或者趋势。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突出党委政府作用
劳动关系是由劳、资、政三方组成的社会经济关系,作为劳动关系的立法者、协调者、监管者和服务者,政府在劳动关系系统中具有不可替代和缺失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要从政治的高度重新定位政府在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使政府真正成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创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政治环境。其次,要从制度规范和政策引导方面强化政府协调劳动关系的职能,打造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当事双方合作的政策制度环境,在法制框架下协调劳资关系,公正处理劳动纠纷,运用法律手段和政策干预措施制止各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牟利行为,对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进行坚决查处,树立政府职能部门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行政监管和政策干预中的权威形象。
(二)发挥社团组织作用,创新和谐劳动关系体制
社团组织参加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有其独特的作用和效果。社团组织不受其他方面的影响和约束,可以灵活、务实、快速、有效地帮助预防和解决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同时社团组织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他们可以从多视角、多领域、多维度参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从实践来看,社团组织参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确实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例如,深圳盐田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会、广州市花都区海豚俱乐部、佛山南海狮山人力资源促进会等社会团体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作用和效果都是有目共睹的。但作为社团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也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例如,目前尚没有对社团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法律法规的规范、社团组织的逐利性、社会力量能否持久等。基于此,有必要对社团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进行规范和正确的引导,从而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的作用。
(三)借力和谐劳动关系试验区建设,促进稳定与和谐
近年来,为探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路径,广东省大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先后批复了广州花都区、佛山顺德区、惠州大亚湾、深圳盐田区等四个地区为省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试验区,他们在机构整合和组织创新等方面做出了成功的探索,重视强化党委领导的核心作用,健全政府主导的治理体系,突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责任,完善社会组织的协同治理,推动劳动关系治理的现代化。战略布局也同时充分考虑到各个地方的特点,现在正逐渐形成独特特色又具参考价值的经验。从长远来看,这四个实验区建设必将为今后广东珠三角地区构建长期、稳定的和谐劳动关系不仅起到示范作用,而且对于整个广东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安康等方面也会起到突出作用。 参考文献:
[1]ADDISON T J, BELFIELD C R. Updating the determinants of firm performance: estimation using the 1998 UK workplace employee relations survey[J]. British Journal of Industrial Relations,2001, 39(3): 341-366.
[2]ALDERFER P. An empirical test of a new theory of human needs[J].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and Human Performance,1969,4(2): 142-175.
[3]AKERLOF G. Gift exchange and efficiency wage theory: four views[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4,74(2): 79-83.
[4]AMASON A. Distinguishing the effects of functional and dysfunctional conflict on strategic decision making: resolving a paradox for top management teams[J].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1996, 39(1): 123-148.
[5]白春雨,胡晓东.我国企业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指标之研究[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2,03:18-24.
[6]曹永平,顾龙芳,郭忠良.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构建[J].中国劳动,2011,10:16-19.
[7]常凯,陶文忠.人力資源管理与劳动关系调整[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6,08:4-9.
[8]崔勋,吴海艳.劳动关系氛围研究[D].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1,03:5-9.
[9]崔勋,张义明,瞿皎姣.劳动关系氛围和员工工作满意度:组织承诺的调节作用[J].南开管理评论,2012(2):19-30.
作者简介:
刘少博(1991.10),男,江西赣州人,广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14级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
关键词:珠三角地区 劳动关系 新变化
一、问题意识
据了解,廣东90%左右的企业、90%左右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珠三角地区,80%左右的劳动纠纷也发生在珠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企业主体活跃,用工需求庞大,劳动关系复杂多变。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珠三角地区的劳动关系也面临诸多新变化、新情况。面对复杂多变的劳动关系,我们既需要客观冷静地认识,也亟待寻求解决的方法和出路,从而保持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与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二、珠三角地区劳动关系的新变化
珠三角地区劳资双方的特殊结构契合形成了珠三角地区劳动关系的基本形态,同时,受到劳动力结构、产业结构和“三大转型”等因素的影响,珠三角地区的劳动关系进入“新常态”,出现许多新变化和新特点,具体表现为:
1、劳动关系的复杂性
随着现代化、市场化、城镇化、信息化、全球化、老龄化等多重社会变迁交织,用人单位主体多元化,用工和就业主体多样化,珠三角地区劳动关系的复杂性越来越明显,具体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第一是“三欠”问题与劳动者复合诉求交织在一起。“三欠”是指欠薪、欠社保、欠公积金。首先,欠薪逃匿成为引发劳资群体事件的主要原因。广东省人社厅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12月25日,全省共排查出欠薪隐患1136宗,其中建筑施工行业246宗,加工制造业642宗,共涉及劳动者82752人,已化解欠薪隐患463宗,正在化解中的673宗。由于人社部门在处置企业欠薪行为时面临治理手段有限,震慑力不足,加之缺乏法律依据等困境,一些企业“惯性欠薪”、“欠而不逃”等新问题也逐步呈现。
其次,珠三角地区企业劳资纠纷涉及补缴社保、公积金的问题,解决难度大。2012年-2015年上半年广东省处理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社会保险案件9.63万件,占处理数8.94%。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补缴等历史沉淀的问题凸显出来,反映了劳动者要求享有社会保障和平等权益的意识越发强烈。
劳动者诉求复合性明显增强。以往劳动者诉求相对较为单一,只涉及劳动报酬给付、工伤赔偿等,而现在除了常规的劳动关系确认、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诉求外,更多劳动者提出了失业待遇、医疗待遇等诉求。多项诉求的复合性案件占到全部案件的71%,追讨拖欠工资和加班工资及主张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诉求最为常见。同时,用人单位维权意识增加,用人单位的反诉请求也有所增强。
第二是传统用工与新型用工同时并存。互联网+灵活用工正在突破传统劳动体制。从全球来看,降低劳动力市场的僵化、纠正政府对劳动力市场扭曲以及恢复市场的激励机制,以此提高劳动参与率和就业率,降低失业率是许多国家的就业政策目标。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势下,劳动关系灵活性不断增强,以工作时间灵活、工作地点灵活、工作形式灵活为代表的新用工模式对传统劳动关系体制形成冲击,发展出互联网+下劳动用工新形态。
2、劳动关系的多样性
随着珠三角地区企业转型,合资、承包、租赁、联合、兼并、托管经营、破产、拍卖、股份制等形式的出现,企业所有制结构呈现出多样性,使得现阶段的劳动关系也出现了多样性的特征。实际上,劳动关系的多样性既取决于用人单位投资主体的多样性,也取决于劳动者工作本身的多样性。随着农、林、牧、渔业生产社会化及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各种雇佣劳动的现象普遍增多;城市家庭生活水准的提高,使家庭雇工也越来越多。这些使得劳动关系更具多样性。
3、劳动关系的脆弱性
有关资料表明,珠三角地区98%以上的规模企业都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形成了劳动关系,但许多企业出现了如下情况:有的劳动者只要发现现实与自己的想法或者目标不一致就会立即辞职;也有的劳动者思想一旦有波动就离职;还有的劳动者入职后因为人际关系复杂立即离职,等等。有些离职的劳动者甚至不顾办理任何离职手续而离开企业,对自己和企业都没有责任的意识和想法,更不会考虑自己的将来与发展。可见,企业与劳动者虽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其约束力非常有限,再加上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等影响,劳动关系的形成与持续都非常脆弱,往往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不良影响和后果。
4、劳动关系的短期性
劳动关系的短期性与签订劳动合同的短期性不同,主要是指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短。具体表现在:相当一些企业招聘员工并办理了入职手续,但是劳动者入职后短期内就离职了。根据相关资料发现,一些企业的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较多,有的企业甚至入职一个月内的离职率超过50%。短期离职不仅导致了企业招聘成本的增加,而且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因此,如何使劳动关系不断持续下去,是许多企业面临的重要任务。
5、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
严格地说,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必要前提,而衡量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准则是劳动者为企业提供了劳动。而从现实来看,许多小企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却为企业提供了劳动。据了解,目前广州市花都区这种情况比较多,也比较复杂,由此产生的劳动纠纷也很多,所以如何界定劳动关系的存在,如何处理这些问题,显得非常重要。此外,相当一些劳动者为了追求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宽松的劳动环境,取得最大化的劳动报酬,或者想得到更好的劳动条件和更多的闲暇时间及充分实现自身的价值,而不断地变换工作岗位和工作单位。劳动关系的动态性变化增加了现阶段劳动关系的不确定性。
三、影响广东珠三角地区劳动关系的主要因素
珠三角地区劳动关系的新变化和新特点,主要是由于特殊的产业结构、特殊的劳动力结构和“三大转型”的影响所致。 1、特殊的产业结构
珠三角地区的企业大部分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形成了以劳动密集型为支柱的产业集群,这种情况对劳动用工的依赖性很强,企业对人力资源成本的变动敏感度较高;港澳台和外资企业所占比重较大,劳动关系容易受到国内外经济环境波动的影响,尤其是企业出现兼并、重组、转型和全球布局调整等影响更大。
2、特殊的劳动力结构
珠三角地区用工人员中大部分是外来务工人员,例如东莞2014年末全市户籍人口191万人,常住人口达834万人,户籍与非户籍比为1:3.4,形成特殊的倒挂关系,这一结构组成导致东莞劳动力季节性流动特征明显,流动性较大;珠三角地区的产业层次不高,整体劳动力素质偏低,劳动关系形成初期劳动者缺乏权益保护意识,当权益受到侵害后又容易采取非理性、非法律渠道反映诉求。
3、“三大转型”的影响
三大转型是指经济发展转型、劳动力供求转换和劳动关系气候转变。这三方面对于广东珠三角地区劳动关系具有重要影响。
(1)经济发展转型
“十二五”期间珠三角地区GDP增速从过去两位数增长下降至个位数,2011年生产总值增长9.9%,2012年生产总值增长8.1%,2013年生产总值增长9.4%,2014年生产总值增长7.8%,2015年上半年生产总值增长8.1%。2014年广东经济增速是1990年以来首次低于8%,这种增长下降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重要特征,同时,企业也进入转型升级的阵痛期。近年来,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快转型,企业正经历结构调整、路径转换的新阶段,行业的洗牌和淘汰更迭加快、波动加大。由此,对珠三角地区的劳动关系产生了间接的影响。
(2)劳动力供求转换
随着中西部的崛起,来粤务工的劳动力出现分流和回流,珠三角地区劳动力供给减少,企业用工持续处于供不应求状态,人力资源市场和定点监测企业的求人倍率均在1.3左右波动,企业“招工难”问题成为“新常态”;企业用工成本整体上涨,最低工资标准10年翻番,例如东莞市2014年平均月工资为3005元,是2005年的886.6的3倍多,加班费和社保费随之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劳动力主体结构发生转变,新生代务工人员成为劳动力市场主体,这一群体流动性更大、工作期望更高,使企业招聘与劳动者求职产生“错位”,用工供求的结构性矛盾突显。
(3)劳动关系气候的转变
随着2008年劳动合同法的實施,加上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劳动关系领域呈现整体“气候”的转变,围绕劳动合同和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争议处于高位运行。深圳富士康、南海本田汽车厂等事件后,对企业的用工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劳动者围绕福利待遇、加薪提薪、补缴社保等诉求逐渐增多。新生代务工人员成为劳动生力军,维权观念明显增强,诉求内容和方式多元化。
四、对策与建议
据相关资料显示,2015年广东省查办劳动保障监察案件3.99万宗,处置30人以上参与的群体性事件760宗,同比分别下降13.61%和3.68%,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然而,在构建和谐劳动过程中也出现了诸多困难和问题。只有根据珠三角地区的情况和特点采取针对性的对策和措施,才能使和谐劳动关系成为一种必然的态势或者趋势。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突出党委政府作用
劳动关系是由劳、资、政三方组成的社会经济关系,作为劳动关系的立法者、协调者、监管者和服务者,政府在劳动关系系统中具有不可替代和缺失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首先,要从政治的高度重新定位政府在和谐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使政府真正成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言人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创造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政治环境。其次,要从制度规范和政策引导方面强化政府协调劳动关系的职能,打造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当事双方合作的政策制度环境,在法制框架下协调劳资关系,公正处理劳动纠纷,运用法律手段和政策干预措施制止各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牟利行为,对违反劳动法规的行为进行坚决查处,树立政府职能部门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行政监管和政策干预中的权威形象。
(二)发挥社团组织作用,创新和谐劳动关系体制
社团组织参加和谐劳动关系的建设有其独特的作用和效果。社团组织不受其他方面的影响和约束,可以灵活、务实、快速、有效地帮助预防和解决劳动关系存在的问题;同时社团组织由于其自身的特点,他们可以从多视角、多领域、多维度参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从实践来看,社团组织参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确实发挥了非常积极的作用,产生了良好的效果,例如,深圳盐田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会、广州市花都区海豚俱乐部、佛山南海狮山人力资源促进会等社会团体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过程中的作用和效果都是有目共睹的。但作为社团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也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例如,目前尚没有对社团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法律法规的规范、社团组织的逐利性、社会力量能否持久等。基于此,有必要对社团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进行规范和正确的引导,从而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的作用。
(三)借力和谐劳动关系试验区建设,促进稳定与和谐
近年来,为探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路径,广东省大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先后批复了广州花都区、佛山顺德区、惠州大亚湾、深圳盐田区等四个地区为省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试验区,他们在机构整合和组织创新等方面做出了成功的探索,重视强化党委领导的核心作用,健全政府主导的治理体系,突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责任,完善社会组织的协同治理,推动劳动关系治理的现代化。战略布局也同时充分考虑到各个地方的特点,现在正逐渐形成独特特色又具参考价值的经验。从长远来看,这四个实验区建设必将为今后广东珠三角地区构建长期、稳定的和谐劳动关系不仅起到示范作用,而且对于整个广东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谐安康等方面也会起到突出作用。 参考文献:
[1]ADDISON T J, BELFIELD C R. Updating the determinants of firm performance: estimation using the 1998 UK workplace employee relations survey[J]. British Journal of Industrial Relations,2001, 39(3): 341-366.
[2]ALDERFER P. An empirical test of a new theory of human needs[J]. Organizational Behavior and Human Performance,1969,4(2): 142-175.
[3]AKERLOF G. Gift exchange and efficiency wage theory: four views[J].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4,74(2): 79-83.
[4]AMASON A. Distinguishing the effects of functional and dysfunctional conflict on strategic decision making: resolving a paradox for top management teams[J]. Academy of Management Journal,1996, 39(1): 123-148.
[5]白春雨,胡晓东.我国企业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指标之研究[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12,03:18-24.
[6]曹永平,顾龙芳,郭忠良.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构建[J].中国劳动,2011,10:16-19.
[7]常凯,陶文忠.人力資源管理与劳动关系调整[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06,08:4-9.
[8]崔勋,吴海艳.劳动关系氛围研究[D].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1,03:5-9.
[9]崔勋,张义明,瞿皎姣.劳动关系氛围和员工工作满意度:组织承诺的调节作用[J].南开管理评论,2012(2):19-30.
作者简介:
刘少博(1991.10),男,江西赣州人,广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14级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