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

来源 :银行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wg1217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当前投资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下,结合县域经济实际需求,缩小经济发展中金融供需的不平衡,加大金融的支持力度,已经成为未来我国县域经济金融工作的重点。
  
  历史沿革和经济体制等诸多制约因素造成我国县域经济发展滞后于总体经济发展,但是,在当前投资驱动型经济增长模式下,金融支持力度的不足已经成为阻碍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为此,结合县域经济实际需求,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改善金融服务体系,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已经成为未来一定时期我国县域经济金融工作的重点。近期,新乡银监分局对新乡市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支持状况进行了调研,针对经济金融协调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县域金融的新变化
  
  截至2005年末,新乡市辖区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810个,其中县域金融机构556个,占全辖机构总数的68.6%。据调查,从2000年至2005年新乡市县域资金变化出现三大特点:
  县域存款增幅明显快于贷款,存差加大现象明显。近年来,金融机构对县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信贷支持,尤其是农信社支持“三农”作用更加明显,促进了县域经济全面、健康发展。特别是民营经济的不断崛起拓展了县域金融业的发展空间,县域存贷款均呈现增长态势,但存款增幅明显快于贷款。截至2005年末,新乡八县(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277.12亿元,比2000年末增加124.43亿元,增长81.4%。县域贷款余额为155.35亿元,比2000年末增加38.18亿元,仅增长32.5%,比存款增幅低48.9个百分点,存差加大现象突出。截至2005年末,全市金融机构存贷比为57.5%,比2000年的71.65%下降14.15个百分点。其中,县域金融机构存贷比为56.1%,比2000年的76.7%下降了20.6个百分点。县域金融机构存贷比下降幅度明显大于全市平均水平,县(市)资金外流现象严重,特别是县域资金外流现象更为突出。
  县域存、贷款占比均呈下降态势,贷款占比下降明显。县域金融机构5年来贷款增长缓慢,而且县域存、贷款余额占比呈明显下降态势。2005年末,县域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占全辖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的比重为49.4%,比2000年的占比52.8%下降了3.4个百分点;2005年末,县域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占全辖金融机构各项贷款比重为48.2%,比2000年的占比56.6%下降了8.4个百分点。五年来,县域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占比下降幅度明显大于各项存款占比的下降幅度。
  各县贷款发展不均衡,两极分化现象严重。经济崛起的部分县(市)的金融机构存贷款增长迅速,如长垣县和辉县市两个县2000年其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合计为35.21亿元,占县域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为30.1%,到2005年末所占比重迅速上升到41.2%,提高11.1个百分点。其他经济发展相对落实的县域金融机构存贷款所占比重均有不同程度下降或基本持平,如新乡县、卫辉贷款余额净下降的同时,其贷款占县域贷款的比重也同时下降。贷款下降的主要因素:县域机构撤并及贷款剥离、核呆,当前信贷体制制约,县域信用环境影响等。
  2000年至2005年,新乡市县域金融业各项存款余额由152.69亿元增加到277.12亿元,金融规模的壮大使县域经济增速加快,规模不断扩大。2005年县域生产总值增速快于全市3.3个百分点,经济总量相对2000年增长了83.7%。
  目前,民营经济已成为县域经济的主导力量,而金融机构的信贷也向民营经济重点倾斜。2005年全市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285亿元,同比增长23.1%,占县域GDP比重达74.7%。据调查,长垣县从2000年到2005年,贷款规模由16.5亿元增加到39.25亿元,贷款年均增幅达到27.8%,信贷的支持使该县民营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目前长垣民营企业达3764家,从业人员20余万。
  
  县域金融的四大矛盾
  
  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县域经济的金融支撑问题成为焦点。县域金融业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难以满足县域经济分散化、多元化的金融需求。据调查,2000~2005年,新乡市县域金融业各项存款年均增幅为16.2%,县域金融业运用信贷资金年均增幅为6.5%,而同期县域GDP年均增幅16.7%。
  金融组织机构与县域经济特点不匹配的矛盾。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大量撤并县域分支机构。2005年,新乡市县域内的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已由2000年的229个撤并至85个,撤并幅度达到62.8%。有限的金融机构难以满足县域经济分散化、多元化的金融需求。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退出,农村信用社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开始显现。依靠人民银行再贷款支持和本地化优势,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及市场份额逐年增加。但由于历史包袱沉重,管理水平低下,结算手段落后,吸储能力不强,农村信用社很难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金融主体。
  


  信贷管理体制与县域经济发展的矛盾。信贷投入的不足成为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县级支行的贷款权几乎全部上收到上级行,基层行只有项目调查和申请推荐权,没有信贷审批权。贷款审批时间过长,贷款条件较高与县域中小企业融资量少、频率高、需要简单快捷的局面不适应。另外,商业银行内部建立二级存款准备金制度,县级分支机构吸收的各项存款除要向央行缴存法定存款准备金外,还要向系统缴存二级存款准备金,基层分支机构的授信能力相应缩减。同时,基层分支机构授信额度降低导致的县域资金大量外流与县域信贷资金需求增加矛盾日益突出。一是隨着县域多元化经济的发展,县域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种植业逐年减少,畜牧业、渔业和林业份额逐年上升,后三者的发展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投放。二是随着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出现了一大批以农产品为原料,从事农产品深加工的龙头企业或大型的农产品交易市场,需要大量的启动资金和后续投入。目前,由于农村信用社贷款执行的利率浮动一般为基准利率的两三倍,造成县域融资成本较高。
  防范金融风险与支持县域经济的矛盾。县域信用环境差直接影响金融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部分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淡漠,逃废银行债务现象严重,降低了县域环境的整体信用度,导致金融部门对企业的进入门槛提高。如某县80%以上的企业都存在到期不能按时归还贷款现象,短期资金长期占用,严重影响了银行资金周转速度和资金效益的发挥,恶化了银企关系,挫伤了银行向中小企业放款的积极性。同时,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效果不佳,存在“胜了官司买张纸,执行困难白花钱”的现象。据对新乡6家金融机构依法收贷情况的调查,2002至2004年,6家机构分别共办理依法收贷案件636、827、875起,其中胜诉514、655、679起,得到执行410、436、471起,执行率为64.5%、52.75%、53.81%。
  目前,县域经济融资渠道较少,县域信用担保机构、贷款担保基金尚未建立,有的企业经营状况欠佳,不具备担保资格,有的企业虽具备担保资格但不愿承担风险提供担保,致使民营企业难以找到贷款保证人。在社会信用基础不牢固的情况下,贷款担保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县域经济低水平失衡与金融资源优化配置的矛盾。目前县域经济诸多的“滞后性”加大了金融支持的顾虑。一是县域经济不仅总体规模小、市场窄,管理水平落后,科技含量低,且占县域经济比重较大的依然是传统的农业和相对粗放的工业,与银行授信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二是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三是县域经济的低效益性。四是政府主导的经济发展观念和规划缺乏城乡协调性,导致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向大城市、大项目集中。
  
  强化县域金融的支持力度
  
  加快县域经济体制改革。一是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县域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二是充实自有资金,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对有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要通过引导民间资金参股企业等多种筹资方式,扩充企业自有资金,提高企业的债务性融资能力。三是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金融部门对效益好、產品有销路、信用良好的县域民营企业,在贷款利率上应予以适当优惠。四是拓宽融资渠道。一方面,从企业自身来讲,应积极引进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加强经营管理,特别是财务管理和长期规划,争取可能的融资机会;另一方面,发挥区域优势,吸引外资投入,拉动地方经济的发展。在积极拓展企业间接融资渠道的同时,要充分重视直接融资渠道的拓展。
  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一是金融机构要适应县域经济发展和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合理摆布服务网点,不断扩大对县域经济服务的覆盖面,在结算、财务管理、信息咨询、投资理财等方面为县域经济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二是创新信贷方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县域金融机构要选择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企业试点信用贷款方式。积极推行票据融资,推广商业汇票业务。扩大抵押和质押贷款范围,允许县域中小企业以适销对路的库存产品和可靠应收款作为保证向银行申请贷款。三是改进贷款评估、审查、发放工作流程,建立限时服务制度,提高贷款发放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有条件的银行,应积极推行一级审批制。对重点优质客户实行贷款营销“绿色通道”,在符合信贷管理制度和有关贷款条件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审批环节。四是加强服务创新,提高服务质量。从信贷政策、业务处理、运作程序、服务手段等方面,制定标准化信贷服务规范,使信贷客户在有关金融机构系统内办理业务,都能享受标准化服务。
  创造和改善社会信用环境。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增加信贷投入的基础,政府部门在研究县域经济发展时,要重点放在治理县域信用环境上,要切实规范中小企业设立、兼并、重组的做法,确保银行债权的落实,严禁用各种违法违规手段逃废金融债务。要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企业和个人征信体系,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结合创建金融安全区、创建信用企业、信用乡镇、信用村和信用户活动,加大对守信企业的信贷倾斜,为增加信贷投放创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进一步改革信贷管理体制和贷款营销体制。在调整信贷管理体制中,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从县域经济中撤退要严格按照计划进行调整。对于比较有潜力的地区,国有商业银行还应制定相应的信贷措施:一要因地制宜地适当放宽贷款审批权限,赋予县级分支机构一定的经营自主权,尽快改变信贷体制“上松下紧”的局面。二是完善授信管理。对企业授信额度内的贷款,县级分支机构要有权审批,改变“授信额度只是贷款资格”的状况,同时还应简化贷款手续,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三是完善考核机制改进考核办法,合理制定和正确执行贷款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这一制度旨在纠正当前只罚不奖或重罚轻奖的信贷考核办法,正确引导和保护信贷人员发放、管理、营销贷款的积极性。四是信贷营销策略创新。即商业银行按实际情况降低贷款条件和标准,通过区域优势和比较优势对各类企业进行分类排队,对不同梯队的企业实行差别利率。善于从经济发展差的地区和信用级别低的企业挖掘可支持的好企业,灵活多变地针对区域特点进行融资。
  建立县域民营企业融资担保机构。可由地方政府、金融机构、民营企业共同出资设立或财政注入部分资金等筹集设立担保机构,也可由县域民营企业作为会员自发参与共同出资成立股份制的担保机构。金融机构要积极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建立业务协作关系,双方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合理确立风险分担比例;担保公司成立后,对资信好的担保公司其担保基金与可担保贷款配比可放大到5~6倍。凡是经过信用担保公司承保的贷款,协作金融机构应简化评审程序,建立绿色通道,加快发放进度。金融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做到抓大不放小,增强对民营中小企业的金融渗透和支持能力,使民营企业在县域的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作者系河南新乡银监分局局长)
其他文献
第一,要从根上解决登记制度的问题。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在《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阶段,就有较深入的讨论,即要建立一个具有实质性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这一制度应与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职能彻底分开。但是,现在无论是不动产登记,还是动产登记,都跟不同的行政机关的管理职能相挂钩,使得登记成为行政管理职能的附属品,在这种附属品的形式下,登记自然就成了分散状态,没有办法集中。另外,在登记制度中还有一个问题
期刊
具体到经济领域,在我看来《物权法》是一个关乎经济民主的问题,即保障每一个经济主体都能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并共同分享改革所带来的成果,我所关注的是《物权法》如何对此进行落实。结合我国银行业的发展史,可以清楚地看到银行大部分信贷资源都倾向大型国有企业,中小型企业、私营企业一般很难获得信贷融资,现在倡导“经济民主”、“共同富裕”,其中一个关键环节就是要为这些弱势企业提供有效的融资渠道。我们注意到,银行从控
期刊
《物权法》在结合我国金融实践和司法实践,参酌各国法例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进行修改完善,平等保护国家、集体和私人物权,是一部具有创新精神的法律。《物权法》的颁布出台,对银行业界来说是一件大事,我们在欢欣鼓舞的同时,更关注如何落实《物权法》确立的各项对商业银行有益的制度。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有关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贯彻落实问题
期刊
物权法是一部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物权法》是一部民生法、民权法,也是一部金融创新的促进法。我主要谈四点看法:  第一,《物权法》完善担保物权立法有利于促进银行业稳健快速发展。我国现行担保制度存在一些对金融发展不利的因素,主要是:(1)法定担保物范围太窄,动产的担保价值无法充分发挥,造成了金融资源浪费,增加了中小企业和农民融资的难度;(2)偏重于不动产担
期刊
我想从私人银行——这一银行新兴业务的角度出发,首先谈谈《物权法》中有关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规定对信托业务的影响。我国目前的信托业务基本上都局限在资金信托领域,其他财产类型的信托很少见,比如在海外常见的不动产信托在我们的实务中就很难操作,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本原因就是缺少不动产信托登记制度。登记问题不解决,信托财产的所有权问题就不明晰,信托的效力就难以实现。《物权法》明确提出不动产统一登记问题,这意味着我国
期刊
“天时、地利、人和”成就了中信银行的成功上市。    近年来,中国总是让全球资本市场惊羡不已,总是让全球资本市场掀起波澜。最近的主角是中信银行,其于4月27日在香港、上海两地同时上市。当天,中信银行董事长孔丹与副董事长常振明坐镇香港,行长陈小宪则留守上海。  这是继中国工商银行之后银行上市“A+H”同时上市的又一经典之作。中信银行本次发行受到了境内外投资者的高度关注和追捧,绿鞋前合计融资规模近54
期刊
编者按:由于缺乏能够被所有人接受的、令人信服的指标体系或者基础数据作为支撑,对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无论你得出的结论是“热”还是“不热”,似乎都有令人难以驳回的论据。在此情况下,也许我们应该暂时将关于当前宏观经济“不热”或者“热”的争论搁置一边,转而以保障宏观经济平稳、可持续运行这一所有人的共同目标为出发点,找出当前经济运行中的瑕疵所在,并提出可能的解决办法才是正解。      张兴胜:用全球
期刊
《物权法》是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也是我国最基本的一部法律。作为与商业银行相关权益关系十分密切的一部法律,《物权法》的通过和施行,给商业银行开拓信贷市场带来机遇,也提出了诸多挑战,其对银行业可能产生的影响将是积极而深远的。为此,除了在本期“特别关注”中加以讨论之外,本刊以“《物权法》时代的中国银行业”作为本期银行家论坛的主题,邀请来自监管部门、商业银行、从事法律实物与理论研究的多位人士,共同探讨
期刊
目前,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城商行如何扎根于地方、服务于地方、服务于市民,不仅是其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体现其核心竞争力、实现业务增长的法宝。太原市商业银行在为地方经济服务、为当地中小企业服务的同时,也实现了自身的发展壮大。    减少利润以覆盖损失    如果想了解一个商业银行的运行情况,最常规的办法大概就是看看它经营业绩如何了。一家银行是经营有方,还是工作欠缺,从其经营业绩可一览无余。当记者面
期刊
树立银行监管新思维,重新整合金融监管资源,构建全新的银行业监管体制,已经成为新时期我国金融改革与开放的迫切要求。    我国银行业对外开放已经迎来后WTO时代,中外银行将在同一起跑线上展开新一轮角逐。更新传统银行监管理念,重新树立银行监管新思维,并构建崭新银行监管体制,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这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显得至关重要。    银行监管之特质    银行监管是政府经济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