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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变动对于商品交易的流转来说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罗马法中,动产物权变动先后经历了了“要式买卖”、“拟诉弃权”和“交付”等形式。这对近现代各国民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动产物权变动要件在罗马法中的发展演变轨迹表明,随着商品交易需求的不断发展,动产物权变动逐渐脱离形式主义的桎梏,确立了合意加交付的变动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