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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部在2006年全国卫生工作会明确指出,全国各地市都应选择部分公立综合医院作为转换运行机制的试点,建立平价医院或平价药房。随着地方医疗部门的改革试点的逐步铺开,军队医院作为国家医疗服务的主要补充力量,面对大量农民、失业人员、低保人员和城市农民工等类型的服务对象,平价医疗服务的开展势在必行。由于平价医疗服务是一个新概念,是普通医疗服务中的特殊性,如何在军队医疗展开该类服务,存在大量亟需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