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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推进,现阶段我国村域社会已经建构起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村民自治和不断开放的城乡管理制度为保障的一整套制度控制体系,但是这一控制制度依然存在一系列内在矛盾和问题。本文认为,推进“准土地所有制”、“乡民自治制度”和开放式城乡管理制度建设,对于村域社会和谐发展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