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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先行先试"是当前我国新一轮改革发展的时髦话语,也是推动转型发展、改革发展的基本政策和模式。但是,在改革发展中对"先行先试"政策和模式性质从学界到官方均缺乏权威的界定。本文从法学的角度对"先行先试"进行了性质界定,进而分析了"先行先试"在内容、适用范围、效力、运行方式和运行机制五方面的特征,指出"先行先试"政策有待于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