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湄公河案件发生之后,中老缅泰四国举行了湄公河执法安全合作会议,先后通过了《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会议纪要》和《中老缅泰湄公河联合巡逻执法部长级会议联合声明》两份重要的国际文件,正式提出建立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然而,这两份国际法律文件无论在各国的权利义务的分配,还是机构设置方面都没有详尽的规定。中国应采取相应措施促进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的建设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