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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作为刑法中的一项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能够广泛存在于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或者一国不同历史时期的刑事立法中,是有其充分的理论根据的。这是因为,自首可以减轻或者消除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减少司法机关追诉的负担和司法成本,促使犯罪人悔罪向善,除此之外,对于有效地实现刑罚预防犯罪的目的,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论述了一般自首、准自首和特殊自首的成立条件。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第二部分主要分析了准自首的成立条件;第三部分着重论述了特别自首的成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