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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不断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的基础工作,为基层群众自治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发挥了具体、明确的推动和指导作用。不过,在组织实施基层群众自治中,仍存在一些有待改进和解决的问题:在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和政府的主导作用有机统一方面存在不平衡;有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落实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的渠道需要拓宽,参与率有待提高;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行政负担仍然较重;一些基层民主需求发生偏颇的现象未能引起高度重视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