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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领域有个人信息保护的需求,为此需要确定刑事司法中的个人信息保护专门机构,然而无论网信部门还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作为此种专门机构都存在一定障碍。由于检察机关的客观中立性,且其对刑事诉讼程序进行全程监督,作为刑事司法领域的个人信息保护专门机构具有可行性,尽管其面临技术方面的困难,但此种困难并不难解决。具体而言,作为刑事司法领域的个人信息保护专门机构,检察机关应有指导个人信息的分类分级、对个人信息处理行为进行监督、对信息处理系统进行安全巡查、接受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报告和违法个人信息处理投诉举报等权责,以实现刑事司法领域个人信息保护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