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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民的农业收入与农地契约有着密切关系的假定下,文章以契约为切入点构建了对契约运行进行检验及修正契约主体"履约错误"的"惰性契约"模型。进一步地用"惰性契约"模型对中国农村改革30年来的农地契约进行了检验,判定了不同时期惰性农地契约中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履约错误,给出了修正国家与农民农地契约履约错误并以此提高农民农业收入的基本思路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