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淡的幸福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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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吴和阿秀大概是青梅竹马,要不然为啥俩人在一个村里,俩人同一个姓,俩人都那么爱对方~
  一
  老吴是21岁时娶阿秀的,结婚证上的俩人合照老吴笑得异常灿烂,不大但有双眼皮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要多甜蜜有多甜蜜。
  可是……我第一次见到照片的时候差点儿憋到内伤。
  噢~可爱的亲爱的敬爱的老吴,原谅我最后还是在你鄙视的眼神里笑得前仰后合,因为照片里你中分且油亮油亮的头发真的很强大很强大!
  顺便悄悄告诉你,阿秀曾和我说过,你跟她说你的头发像郭富城~~嗯!阿秀还说你当时是用极尽自恋的口吻这么跟她说的。而阿秀跟我说的最后一句是:“你爸也不脸红,就他那五官,他那脸肉,也敢那么自恋!那发型配他那脸明明就是汉奸嘛~”
  SO~我一直想一睹传说中的那个你,SO~当我见到结婚证照片里的你真的佩服只读到小学的阿秀的形容能力——那是极度地贴切!无比地客观!!
  但这些话可不能跟阿秀说,那样子阿秀虽然不会像你那样鄙视我,可是女人嘛~难免会去想十几年前的旧事,难免会翻出些旧账,难免会感伤自己老了,难免……会再爆出些你的猛料!
  嗯,这样您可亏大了哈。
  所以啊,身为男人的我们要淡定一点儿!要理智一点儿!
  二
  每个人都会有段时间是难过的,阿秀也不例外。
  当我还小的时候,妹妹还没出生之前,阿秀的生活是灰暗的。
  困绕着她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战争——婆媳之战!但阿秀的情况比较特殊,从小在外公外婆和舅舅的照顾下保持着天真,而老吴的亲哥哥的媳妇那时善心计,据当事人阿秀所述,伯母那时过分至极,奶奶那时偏心至极。
  后来我稍长大了点儿,妹妹也出生了。阿秀听说外地挣钱赚得多,便和老吴一起抱着才两个月的妹妹踏上了去往广东的汽车。
  再后来妹妹回来了,托给了奶奶,两年后5岁的我被接到了广东,印象里那时的我已经有两年没有见到阿秀了,知道能见到阿秀好高兴,可见到阿秀时我却傻了眼。阿秀的秀丽长发不见了,只剩下了几寸的短发;皮肤也不白了,变成了黝黑的颜色。
  阿秀见到我时很兴奋,露出了老吴在结婚证照片里一模一样的灿烂笑容,她跑过来抱我。我没有躲也没有被她不再细腻的裂开了口子的手和变得粗糙的皮肤吓哭,却真真正正的被阿秀的变化弄慌了,如果不是她那带有熟悉感的笑容和早已刻在我心里的五官与身影,我也不知道当时的自己会不会哭会不会躲会不会伤了她的心……
  于是我发挥了人类恐怖的适应力,在下一秒甜甜地喊了声“妈妈”使阿秀的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泪光闪着,泪水流着,眼睛红着,开裂了口子的刮人的手掌在我稚嫩的脸蛋上摸了又摸,再破涕为笑,现出了那灿烂的笑容。
  都说阳光总在风雨后。几年下来,老吴和阿秀不仅养肥了原本瘦骨如柴的我,还养高了妹妹,最后还风光地建起了新房子,同时也圆了阿秀多年来的梦——当年伯母的欺负和奶奶的鄙视让原本并不坚强的阿秀坚强了起来,咬着牙和老吴在外打拼了9年,回到家,向她们证明了自己!
  其实阿秀,不能恨过去,那是你的动力!你应该笑着去面对它,然后和它说声谢谢。
  三
  差点儿忘了一件事,一件大事!那就是——老吴在外打拼的几年里发了福,剃了头,没了他那郭富城一般的中分且油亮油亮的发型~~成了平头哥,多了银白颜色的头发,还蓄了点儿扎人的胡须,于是老吴有了个怪癖——有剃须刀不用,能染发不去,偏要我和妹妹用镊子一根一根夹下来。
  当然,我俩是要酬劳的~~唔~我承认我和妹妹一次要5块钱的行为无耻了点儿……
  可是老吴捧着鼓胀的肚子回到家乡却越来越小气,每次向他拿money都是那么的困难……在这里我发誓!老吴他真的小气!!连阿秀都说他太抠了!!!那可是19年的伴儿啊~
  但是老吴虽然小气了,虽然胖了,虽然有白头发了,他还是老爱老爱阿秀了。阿秀加班,老吴送饭去;阿秀要下班了,老吴一准从工作的椅子上起来站在门口张望通知我们老妈要回来了;阿秀病了,老吴就拿药端水,然后嗔她身体差还逞能;还有呢,如果和阿秀闹了矛盾,老吴事后总是一脸讨好地跟在阿秀屁股后面喊阿秀:“梅梅~(阿秀的名字最后有个梅字)别气了~~”
  嗯,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然后呢?然后逗阿秀笑,阿秀就笑了,然后就合好了呗~~
  四
  老吴和阿秀可恶的一面是老想我去当兵。而且阿秀和我说时是眼里闪烁着光芒的那种表情:“臭儿子,以后要上军校,当军官!”她这么说时妹妹正从楼上下来,她走到我死青死青的脸色面前一直憋到脸红成猴屁股那样,接下去就是一阵在我听来很犯贱的声音——嗯,我承认我当时希望她应该笑断气过去的,叫她笑我!!!
  最可气的还是末了的那段话:“妈,你说哥身上的肥肉都可以拿去过滤成地沟油了,一跑地面就会打颤的家伙你叫他参军?!哈哈……哈哈哈……不行了,笑死我了……哈哈哈……”
  我不会告诉你我妹最后是被我连拖带拽地扔到厕所里面面壁思过去了。
  我不会告诉你当时老吴是用谄媚的那种表情看着阿秀,用诱惑的眼神看着我,然后说的话的意思大概就是:“亲,去当兵,做男子汉哦~~”
  我也不会告诉你我当时是用酱紫色的脸很冷很冷地对他俩充满期待的眼神说:“要去你们自己去!我不喜欢打斗,不喜欢拿枪,不想穿迷彩服,更不喜欢站军姿,再说,老吴你也没当过兵,你就不是男子汉吗!男儿志在四方~~不当就是不当,你奈我何!!!”
  ……
  而且呀,我也不会告诉你老吴和阿秀像水蛭那样黏着我,向我谄媚道“再想想,再想想”的表情让我三天看到他们都浑身上下脑袋疼。
  五
  其实啊,老吴和阿秀的心病就是我和我家妹子。
  我的成绩不稳定,而妹子爱打扮,打扮起来直叫阿秀抓狂——低胸、露肩加超超超超超短裙~
  他们都喜欢我成龙,妹成凤,可惜人老无福,我们兄妹老有默契地成了野生动物……
  至今仍记得小时候在广东,受邻居小我一岁的孩子的影响老哭着喊着叫老吴去买奥特曼的碟片给我,于是阿秀巧妙地利用了这一点,叫当时6岁的我在一本比16开还大还宽的本子上写字,否则不给买!
  天啦!!!当时上幼儿园的我学的都是儿歌和1 1=2啦。
  还记得有次放学下雨没带伞,校车快到站的时候,我着急得不得了,到站时发现早上发着高烧躺在床上的阿秀正撑着雨伞站在雨中,当时我那个热泪盈眶啊,眼睛一定很红吧,真奇怪为什么5岁哪次不哭,这时候却……
  更记得妹子和我说过:“从一岁到六岁都没见过老吴和阿秀。”听后,我鼻子一酸就泪奔了,妹子的确是这样的,在生命最初的一段时间后便和老吴和阿秀分开了6年(除过年外)。从妹子眼中忽闪忽闪的光里可以看出,妹子从小就想要老吴和阿秀的爱,同样的,她也爱老吴和阿秀。
  老吴啊,阿秀呀~你们的儿子和女儿是爱你们滴,只是这爱含蓄了点儿。
  阿秀,我们俩虽然没法像老吴那样每次一看到下班的你就笑靥如花的样子,但我和妹子在你难受的时候和你一起难受,还有3年前你和老吴决定再去外地时哭得比林黛玉还林黛玉。
  老吴,我们俩也没法像阿秀下班看到准时在门口等她的你都会冲你翻白眼道:“吃那么肥,去演猪八戒都不用化妆了~”但我和妹子不总是给你夹胡子嘛(虽然是有报酬的哈~)可是妹子不也被你坑了那么多次吗?我和妹子还会拍着你比我还鼓的肚子调侃说:“几个月了?”你通常是白我们一眼说:“里面是钱,摸不得。”然后肥手一扫,把我俩的咸猪手挪开。(嗯,老吴,我说过你里面是地沟油了,不解释。)还有还有,我俩会煮好吃的给你,只是你大都喜欢留一碗下来给阿秀~~
  后记:我一直认为俺家是比较民主的,因为我和妹子总是拿他们俩开玩笑,不是模仿老吴喊阿秀“梅梅”的语气和声音,就是对着老吴喊“猪八戒~~~”而每当这时不是阿秀把嘴角笑得咧到耳根,就是老吴把嘴角笑得咧到耳根……
  嗯,这就是我家的故事了,是那种弥漫着淡淡幸福味道的故事。
  老吴,阿秀,你们自己说说是不是那种淡淡的幸福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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