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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提出,基础教育成为了热议话题,说明基础教育问题已经被提上日程,也说明了它在发展中遇到了种种问题,本文通过介绍我国基础教育的发展历程,提出了在发展中基础教育行政管理遇到的问题,以及与美国的对比,通过对比分析得出中央政府应下放部分行政管理权利,赋予地方更多更实际的自主权,并给予充分的财政支持,最后借鉴美国的社区学校经验,提出应多元管理的改革建议。
关键词:基础教育;简政放权;社区学校
中图分类号:G4
一、我国基础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我国目前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这种权力的下放不仅体现了中央政府开放的心态,更是极大的调动了各级政府和地方教育部门的办学积极性,这一体制的实行,增强了地方政府对教育发展的统筹、协调力度,扩大了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发展教育的决策权与管理权,使得地方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来确立办学模式、调整教育结构,整体规划当地教育的发展。
(一)权利下放的广度与深度
基础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础,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我国在1985年后,使教育权从中央下放到地方,拓宽了教育权的广度,并且作为原则这是无可厚非的,问题是原则之下没有根据实际可能具体划分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没有指定保证每一级政府都去负责任的具体措施。事实上,地方政府没有能力全权负责整个教育体系,应从教育深度下手,权利继续下放到各个区县、学校或者实行校长负责制,因为每个学校都有各自的特色,笼统的把基础教育整体划归是没有达到效率这个前提。
(二)基础教育与基础知识的比较
有人认为,中国的基础教育强于国外的基础教育,认为我国在基础教育阶段基础知识扎实,学习内容的深度远远高于国外,但是在高等教育阶段就没有了优势,其实这是混淆了“基础教育”和“基础知识”这两个概念,我国的基础教育的成功之处是对基础知识的把握牢固;国外的基础教育的成功之处是为今后的高等教育做好准备,这是不能盲目对比的,可以说中外的基础教育各有成功之处,应取其精华,取其糟粕,完善我国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
二、美国教育改革的经验——教育形式多元化,管理多方化
美国移民国家的身份影响了它的教育理念,形成了反对权威、崇尚地方自治的民族文化传统。与美国相比,我国有两千多年的文化“大一统”思想,这种思想根深蒂固,历史悠久。那么,美国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我们可以借鉴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是要结合我国基础教育的实际情况。
我国对基础教育实行权力下放应该说这是符合世界潮流的。但是,这种下放实际只是教育经费筹措权的下放,在教育业务等方面,县级政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借鉴美国基础教育管理改革的经验:
(一)地方分权制度
美国实行的是地方分权制度的教育行政制度,这种制度指的是地方教育政机关其管辖的范围内,有独立的教育行政权力,中央教育行政机关只发挥指导、服务作用。在美国,教育权归地方所有,细化到教科书、教学方法、课程设置均由地方规定,中央不做统一要求。而我国实行的是中央集权制的教育行政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对全国的教育事业有完全的决策、指挥和监控权力,地方政府必须依据中央所颁布的教育政策、法令和指示办事。
(二)教育形式多元化
第一,开发内部资源。让学生形成自我学习探索知识的主动性,利用图书馆网络资料,最大限度地增加信息量和利用程度,根据不同年级的阅读水平把图书进行水平分类,并给予指导建议。
第二,开发外部资源。社区教育和企业的参与成为美国教育的最大特色,社区志愿者帮助老师批改作业,辅导后进生,节省了教师的人力资源;还有值得一提的是美国的基础教育充分利用文化设施进行教育辅助,学生通过在博物馆、科技馆等地实践学习亲身体验,培养了独立探索的学习能力。
三、我国基础教育何去何从
(一)改革基础教育行政管理
以校长职责为例,学校的行政分工不明确给校长管理学校时带来很多问题,作为校长要管理学校的日常事务,这是最基本的,但是现实中,让校长最为头疼的是让校长参与社会活动,这牵扯了校长过多的精力,在行政分工上不明确,在其他领域都会有分设领导,学校几乎是没有精力和经济来处理复杂的社会问题,所以在行政分工上,应该明确,让校长的职责更加专业化、专门化。
(二)中美基础教育行政管理
一国的各级教育行政机关,从隶属关系上看,可以分为有隶属关系和无隶属关系,中国和美国正好是这两种关系的典型代表。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上级对下级的教育行政工作具有指挥监督的权利,但是这种管理只是宏观上的指挥,并不细化到下层的直接管理之中。美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教育行政机关对州教育行政机关并没有直接的监督指挥权,但州教育行政机关对地方则有监督指挥权。
(三)发展社区教育,使中小学在大的原则指导下个性发展
社区教育是以社区为依托、以全体社区成员为对象、以提高社区成员整体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形式。美国社区学校的经验表明,通过社区学校.基础教育改革不再是学校单一的使命和任务,学校专门机构之外,社区和家庭也将承担基础教育的责任。
基础教育行政管理被提出来研究讨论,是因为中国高等教育出现了问题,原因就是因为急功近利的追求快速实现全面高素质教育的不合理“跃进”现象,根基不稳,这种状况应该得到改变,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基础教育是树人的起点教育,国家制定政策,更应该下放自主权,精简行政部门,使学校成为简单学习的地方,吸收外来先进的教育理念,真正实现教育强国。
参考文献
[1]牛立军.中美基础教育行政管理和办学理念之比较及启示[J].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2(2):35-36
[2]唐冬梅.美国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跨文化启示[J].文教资料,2009,5(6):95-96
[3]馮宜赵存河.基础教育改革的效益误区[J].文化建设,2008,4126-127
[4]刘平秀.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选择[J].理论与实践,2010,11:94-97
[5]郑波.从分散走向集中[J].河南师范大学学校,2003,22(3):56-61
[6]史万兵.教育行政管理[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
[7]傅道春.教育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
作者简介
赵园静、王佳佳、张妍,天津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研究生
关键词:基础教育;简政放权;社区学校
中图分类号:G4
一、我国基础教育行政管理模式
我国目前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这种权力的下放不仅体现了中央政府开放的心态,更是极大的调动了各级政府和地方教育部门的办学积极性,这一体制的实行,增强了地方政府对教育发展的统筹、协调力度,扩大了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对发展教育的决策权与管理权,使得地方可以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来确立办学模式、调整教育结构,整体规划当地教育的发展。
(一)权利下放的广度与深度
基础教育是国民教育的基础,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我国在1985年后,使教育权从中央下放到地方,拓宽了教育权的广度,并且作为原则这是无可厚非的,问题是原则之下没有根据实际可能具体划分各级政府的责任,也没有指定保证每一级政府都去负责任的具体措施。事实上,地方政府没有能力全权负责整个教育体系,应从教育深度下手,权利继续下放到各个区县、学校或者实行校长负责制,因为每个学校都有各自的特色,笼统的把基础教育整体划归是没有达到效率这个前提。
(二)基础教育与基础知识的比较
有人认为,中国的基础教育强于国外的基础教育,认为我国在基础教育阶段基础知识扎实,学习内容的深度远远高于国外,但是在高等教育阶段就没有了优势,其实这是混淆了“基础教育”和“基础知识”这两个概念,我国的基础教育的成功之处是对基础知识的把握牢固;国外的基础教育的成功之处是为今后的高等教育做好准备,这是不能盲目对比的,可以说中外的基础教育各有成功之处,应取其精华,取其糟粕,完善我国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
二、美国教育改革的经验——教育形式多元化,管理多方化
美国移民国家的身份影响了它的教育理念,形成了反对权威、崇尚地方自治的民族文化传统。与美国相比,我国有两千多年的文化“大一统”思想,这种思想根深蒂固,历史悠久。那么,美国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我们可以借鉴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是要结合我国基础教育的实际情况。
我国对基础教育实行权力下放应该说这是符合世界潮流的。但是,这种下放实际只是教育经费筹措权的下放,在教育业务等方面,县级政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借鉴美国基础教育管理改革的经验:
(一)地方分权制度
美国实行的是地方分权制度的教育行政制度,这种制度指的是地方教育政机关其管辖的范围内,有独立的教育行政权力,中央教育行政机关只发挥指导、服务作用。在美国,教育权归地方所有,细化到教科书、教学方法、课程设置均由地方规定,中央不做统一要求。而我国实行的是中央集权制的教育行政制度,是指中央政府对全国的教育事业有完全的决策、指挥和监控权力,地方政府必须依据中央所颁布的教育政策、法令和指示办事。
(二)教育形式多元化
第一,开发内部资源。让学生形成自我学习探索知识的主动性,利用图书馆网络资料,最大限度地增加信息量和利用程度,根据不同年级的阅读水平把图书进行水平分类,并给予指导建议。
第二,开发外部资源。社区教育和企业的参与成为美国教育的最大特色,社区志愿者帮助老师批改作业,辅导后进生,节省了教师的人力资源;还有值得一提的是美国的基础教育充分利用文化设施进行教育辅助,学生通过在博物馆、科技馆等地实践学习亲身体验,培养了独立探索的学习能力。
三、我国基础教育何去何从
(一)改革基础教育行政管理
以校长职责为例,学校的行政分工不明确给校长管理学校时带来很多问题,作为校长要管理学校的日常事务,这是最基本的,但是现实中,让校长最为头疼的是让校长参与社会活动,这牵扯了校长过多的精力,在行政分工上不明确,在其他领域都会有分设领导,学校几乎是没有精力和经济来处理复杂的社会问题,所以在行政分工上,应该明确,让校长的职责更加专业化、专门化。
(二)中美基础教育行政管理
一国的各级教育行政机关,从隶属关系上看,可以分为有隶属关系和无隶属关系,中国和美国正好是这两种关系的典型代表。我国是单一制国家,上级对下级的教育行政工作具有指挥监督的权利,但是这种管理只是宏观上的指挥,并不细化到下层的直接管理之中。美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教育行政机关对州教育行政机关并没有直接的监督指挥权,但州教育行政机关对地方则有监督指挥权。
(三)发展社区教育,使中小学在大的原则指导下个性发展
社区教育是以社区为依托、以全体社区成员为对象、以提高社区成员整体素质为宗旨的教育形式。美国社区学校的经验表明,通过社区学校.基础教育改革不再是学校单一的使命和任务,学校专门机构之外,社区和家庭也将承担基础教育的责任。
基础教育行政管理被提出来研究讨论,是因为中国高等教育出现了问题,原因就是因为急功近利的追求快速实现全面高素质教育的不合理“跃进”现象,根基不稳,这种状况应该得到改变,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基础教育是树人的起点教育,国家制定政策,更应该下放自主权,精简行政部门,使学校成为简单学习的地方,吸收外来先进的教育理念,真正实现教育强国。
参考文献
[1]牛立军.中美基础教育行政管理和办学理念之比较及启示[J].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22(2):35-36
[2]唐冬梅.美国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跨文化启示[J].文教资料,2009,5(6):95-96
[3]馮宜赵存河.基础教育改革的效益误区[J].文化建设,2008,4126-127
[4]刘平秀.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选择[J].理论与实践,2010,11:94-97
[5]郑波.从分散走向集中[J].河南师范大学学校,2003,22(3):56-61
[6]史万兵.教育行政管理[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
[7]傅道春.教育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9
作者简介
赵园静、王佳佳、张妍,天津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