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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入世承诺,加入WTO后3年内,我国对“无固定地点的批发或零售服务”将取消限制,也就是在2004年的12月11日之后,我国必须开放直销市场,及时制订执行法律来规范这个敏感行业,刻不容缓.由商务部牵头、“直销立法座谈会”于2004年9月在厦门召开.商务部明确表示“内外一致”的立法原则,让直销民企和外资直销巨头同台竞技终于名正言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