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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于1999年开始对全区21所乡镇卫生院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用竞价拍卖、竞选竞价、协议转让等方式,使卫生院产权由国有或集体所有变为民营,核定卫生院为民办非企业。原隶属于卫生院的防保工作继续由卫生院承担,卫生院内设防保组,政府通过“花钱买服务”形式,每年以奖代拨补助防保经费70.5万元。经过近三年的运转,这种“医防合一”的乡镇防保资源配置模式,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此,从2002年起,邗江区开始实行“医防分设”的模式,理顺了预防保健与医疗服务的关系,把卫生院的医与防分开设置,组建了融社会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