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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4日上午,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有两名罪犯王磊和张贵林从凌源市第三监狱逃脱。公安局发布的协查通报显示,两名逃犯之前一人被判死缓,一人被判无期徒刑,而两人逃跑时偷走狱警服装。经警方全力追捕,两名逃犯分别于10月6日下午1时20分、1时40分在河北省平泉市台头山镇烧锅杖子村相继被公安民警抓获。
乡镇干部带领老百姓整夜搜索
5日晚8时许,辽宁凌源市宋杖子镇政府发布紧急通知,称两逃犯在紧临宋杖子镇的河北省平泉市榆树林子镇房申村二组小凤商店内购买东西后,逃住房申南山方向,再无消息。通知称,两人很有可能再次折返回凌源市。同日,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公安局接到关于两名重刑犯脱逃的协査通报后,随即出动全员警力、全力协助辽宁警方开展抓捕工作,对毗邻辽宁省的榆树林子镇、台头山镇、茅兰沟乡等重点乡镇进行全面布控,并发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搜集逃犯线索。
平泉市榆树林子镇人民政府一位孙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时,镇上60多名干部职工好多在休假,全部都被召集回来参与搜捕。
榆树林子镇连云海社区文书李学称,10月4日下午5时许,两名逃犯出现在该社区一小卖部内,此处距离逃犯上次岀现的宋杖子镇相距约10公里。
在发现逃犯踪迹后,约800名警察和武警很快赶到,社区同时组织了近千名村民、村干部同武警、警察一道从村子南北山头开始搜索,并在村里、公路路口设卡巡逻。
该孙姓工作人员回忆,5日晚间,他和镇上其他几名干部一起到果树园一带,帯着老百姓钻树林里整晚搜索,“一宿没睡,直到得知逃犯在60多公里外的地方落网,大家才松了一口气,回家休息。”
在两名逃犯落网后,河北承德警方通报,10月6日12时10分,承德市公安局特警通过大范围无人机侦查,在平泉台头山镇烧锅杖子村附近发现一名疑似罪犯,承德市公安局民警迅速赶往该地,同时将情况向正在搜捕的辽宁警方进行通报,两地警方对疑似地点进行重点搜捕。经连续奋战,全力搜捕,两名脱逃的罪犯王磊、张贵林分别于13时20分、13时40分落网。
王磊曾参与绑架杀害11岁儿童
相关刑事裁定书显示,辽宁省灯塔市沈旦堡镇的王磊曾于2013年12月参与绑架杀害一名11岁儿童。王磊的朋友屈登奎因瑣事对邻居心存不满,遂产生绑架对方11岁的儿子以勒索钱财之念,并纠集王磊参与。
2013年12月26日15时许,屈登奎乘坐王磊驾驶的面包车,在男童放学回家路上等候。男童经过时,屈登奎下车将其强行带入车内,王磊驾车开到一片稻田地。随后,王磊用屈登奎的手机与男童的家长取得联系,要求准备赎金50万元并威胁不许报警。为防止罪行败露,屈登奎提出杀人灭口。
王磊同意。屈登奎在车内掐住男童的颈部,王磊用毛巾堵住其口部。为了防止男童未死,王磊又按屈登奎的要求用扳手击打其头部数下,致其颅脑损伤死亡。后二人用稻草掩盖尸体并点燃稻草后驾车逃离。
张贵林是第三次脱逃
2001年7月11日,张贵林因抢劫罪被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07年9月18日刑满释放。
2009年1月19日,张贵林又因抢劫罪被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后,张贵林两次脱逃,并因脱逃罪被判刑。
2014年6月12日,张贵林被调入凌源第三监狱服刑。2018年10月4日,他从该监狱脱逃。
应反思监狱管控漏洞
脱逃重犯被抓,等待他们的必然是依法从重处罚,而监狱管理也须“亡羊补牢”,启动调查追责程序。
作为监狱方面,对重刑犯,尤其是脱逃惯犯的防范和管控,理应比一般罪犯更为严格,这既是常识,也是法规制度的硬性要求。两名最近脱逃的重刑犯決非放心管教对象,特别是张贵林,狱中改造时多次“刑上加刑”。这样的监管重点人员竟然还能“逃之夭夭”,可以看出,监狱方面对重点人员的监管可能存在麻痹大意的现象,而安全管理的漏洞也给罪犯以可乘之机。
王磊、张贵林这两名重刑犯联手合作出逃,少不了碰头密谋。但《监狱法》明确规定,“监狱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刑罚种类、刑期、改造表现等情况,对罪犯实行分别关押,采取不同方式管理”。
拥有高墙、电网岗楼、铁门、各种监控设施的监狱,却不乏脱逃案例。其中,涉事监狱安全管理的责任自然无法推脱。这次辽宁凌源第三监狱重刑犯王磊、张贵林脱逃,狱方也有管控不力之嫌。 (本稿综合《新京报》10.8、《北京青年报》10.8)
乡镇干部带领老百姓整夜搜索
5日晚8时许,辽宁凌源市宋杖子镇政府发布紧急通知,称两逃犯在紧临宋杖子镇的河北省平泉市榆树林子镇房申村二组小凤商店内购买东西后,逃住房申南山方向,再无消息。通知称,两人很有可能再次折返回凌源市。同日,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市公安局接到关于两名重刑犯脱逃的协査通报后,随即出动全员警力、全力协助辽宁警方开展抓捕工作,对毗邻辽宁省的榆树林子镇、台头山镇、茅兰沟乡等重点乡镇进行全面布控,并发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搜集逃犯线索。
平泉市榆树林子镇人民政府一位孙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时,镇上60多名干部职工好多在休假,全部都被召集回来参与搜捕。
榆树林子镇连云海社区文书李学称,10月4日下午5时许,两名逃犯出现在该社区一小卖部内,此处距离逃犯上次岀现的宋杖子镇相距约10公里。
在发现逃犯踪迹后,约800名警察和武警很快赶到,社区同时组织了近千名村民、村干部同武警、警察一道从村子南北山头开始搜索,并在村里、公路路口设卡巡逻。
该孙姓工作人员回忆,5日晚间,他和镇上其他几名干部一起到果树园一带,帯着老百姓钻树林里整晚搜索,“一宿没睡,直到得知逃犯在60多公里外的地方落网,大家才松了一口气,回家休息。”
在两名逃犯落网后,河北承德警方通报,10月6日12时10分,承德市公安局特警通过大范围无人机侦查,在平泉台头山镇烧锅杖子村附近发现一名疑似罪犯,承德市公安局民警迅速赶往该地,同时将情况向正在搜捕的辽宁警方进行通报,两地警方对疑似地点进行重点搜捕。经连续奋战,全力搜捕,两名脱逃的罪犯王磊、张贵林分别于13时20分、13时40分落网。
王磊曾参与绑架杀害11岁儿童
相关刑事裁定书显示,辽宁省灯塔市沈旦堡镇的王磊曾于2013年12月参与绑架杀害一名11岁儿童。王磊的朋友屈登奎因瑣事对邻居心存不满,遂产生绑架对方11岁的儿子以勒索钱财之念,并纠集王磊参与。
2013年12月26日15时许,屈登奎乘坐王磊驾驶的面包车,在男童放学回家路上等候。男童经过时,屈登奎下车将其强行带入车内,王磊驾车开到一片稻田地。随后,王磊用屈登奎的手机与男童的家长取得联系,要求准备赎金50万元并威胁不许报警。为防止罪行败露,屈登奎提出杀人灭口。
王磊同意。屈登奎在车内掐住男童的颈部,王磊用毛巾堵住其口部。为了防止男童未死,王磊又按屈登奎的要求用扳手击打其头部数下,致其颅脑损伤死亡。后二人用稻草掩盖尸体并点燃稻草后驾车逃离。
张贵林是第三次脱逃
2001年7月11日,张贵林因抢劫罪被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07年9月18日刑满释放。
2009年1月19日,张贵林又因抢劫罪被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此后,张贵林两次脱逃,并因脱逃罪被判刑。
2014年6月12日,张贵林被调入凌源第三监狱服刑。2018年10月4日,他从该监狱脱逃。
应反思监狱管控漏洞
脱逃重犯被抓,等待他们的必然是依法从重处罚,而监狱管理也须“亡羊补牢”,启动调查追责程序。
作为监狱方面,对重刑犯,尤其是脱逃惯犯的防范和管控,理应比一般罪犯更为严格,这既是常识,也是法规制度的硬性要求。两名最近脱逃的重刑犯決非放心管教对象,特别是张贵林,狱中改造时多次“刑上加刑”。这样的监管重点人员竟然还能“逃之夭夭”,可以看出,监狱方面对重点人员的监管可能存在麻痹大意的现象,而安全管理的漏洞也给罪犯以可乘之机。
王磊、张贵林这两名重刑犯联手合作出逃,少不了碰头密谋。但《监狱法》明确规定,“监狱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刑罚种类、刑期、改造表现等情况,对罪犯实行分别关押,采取不同方式管理”。
拥有高墙、电网岗楼、铁门、各种监控设施的监狱,却不乏脱逃案例。其中,涉事监狱安全管理的责任自然无法推脱。这次辽宁凌源第三监狱重刑犯王磊、张贵林脱逃,狱方也有管控不力之嫌。 (本稿综合《新京报》10.8、《北京青年报》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