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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期间,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的“一线工人农民代表谈履职”为主题的记者会上,曾经做过洗脚妹的人大代表刘丽在接受记者提问时说:“农村人结婚早,家里老的老、小的小,只能一个人留在家里,一个人外出打工。现在这个年代不像以前,一个女人可以抱着一个贞节牌坊过一辈子。现在因长久分居,在城市农民工中出现了‘打工潮下组建临时小夫妻’的情况。也许很多人听了很意外,但在我这个群体非常常见。临时夫妻不仅仅是在一个地方出现,农民工聚集的区域都可能形成这种临时家庭。”
刘丽的话“一石激起千层浪”。农民工“临时夫妻”问题,不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也引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人的积极关注和思考,农民工“临时夫妻”还成为网络流行语。
那么,农民工为何要结成“临时夫妻”,农民工“临时夫妻”对社会造成了哪些负面影响,又该如何解决呢?
农民工“临时夫妻”的生存状况
所谓农民工“临时夫妻”,?是指民工中双方都已婚,而且配偶都在家里留守或在别处打工,两人在一地打工发生感情而建立起来的一种临时感情寄托抑或是性关系的个体,往往这样的人都是同居(也有不同居但不定期在一起过性生活)关系。
农民工“临时夫妻”的这种特殊组合,有悖于传统意义的家庭,天生就带着灰色性质和异样因子,无法在阳光下自然地存在。他们的生存状况如何呢?
逢年过节各回各家,外出打工合住一起
2008年春节后,已过而立之年的阿旺告别妻儿,从湖北到深圳打工,他先后在工厂和餐厅做过,后来在福田一个小区里做保安。每天下班后,为了打发空余时间,他时常到附近的洗脚屋去洗脚,时间一长,在洗脚屋里打工的晓青就走进了阿旺的视线。晓青的热情大方、服务周到,让独在他乡的阿旺心里有了一丝温暖,不知不觉中,他喜欢上了这个有夫之妇。为了接近晓青,他更加频繁地出入洗脚房,并时常邀约晓青外出玩耍。一来二去,两个人很快就突破了朋友的界限,发生了超友谊关系。尽管晓青也已为人妻,可是阿旺对此却并不介意。明知这份感情不正当,可是阿旺却执意要与晓青好,他时常与晓青成双入对,沉浸在婚外恋的激情之中不能自拔,后来发展为同居关系。现在,阿旺和晓青还在福田一个城中村里同居,过着夫妻的日子,过年的时候,他俩各自回自己的家,来深圳上班后就在一起住。
许多“临时夫妻”都像阿旺和晓青一样,逢年过节各回各家,外出打工就住在一起。
包工头独享“齐人之福”
2009年,在西安一工地带领包工队施工的包工头李文明在人才市场招小工时,无意中遇到了同是汉中老乡的王娟红,当时,施工队正好缺一个开卷扬机兼管后勤的库工,他看30出头的王娟红人长得柳眉凤眼,挺耐看的,人又收拾得利利整整,就带到工地上和工地上做饭的老秦婆住在一起。
当时,李文明并没往那方面想,毕竟都是有家室的人,他不愿意给自己惹麻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和王娟红熟悉起来,有时带她出去参加应酬,喝酒唱歌,一来二去两人就有了感情,都是过来人,彼此都有心理和生理的需求,于是该发生的就发生了。李文明在西安东郊租了间房子,两人同居组成临时家庭,而底线就是保持同居关系但不破坏彼此的家庭。这时,王娟红再也不当库工在工地上日晒雨淋了,她成了会计兼出纳,对外人他们哥妹相称,但施工队的人都叫王娟红“二嫂”。
一边是自己的结发之妻,在家里种地施肥除草,照顾老人和孩子,与其分手于心不忍;一边是在城里打工认识的美丽少妇,在寂寞的日子,给自己感情的慰藉,尽管手下的施工人员都是自己招聘的,当面不敢说一个不字,但李文明知道,私下里他们的事都被他们戳破了。住在工地上的男爷们中只有他享受齐人之福,有两个女人,其他人只能处于性饥渴状态……只是他不会给王娟红未来的,而她的性格和为人也不会与丈夫离婚的,毕竟她也有孩子有自己的家庭……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丈夫李文明的所作所为,传到妻子柳芳耳中,她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抓了个现行,场面十分尴尬。
一场大闹后,柳芳坐当晚的火车回到汉中勉县娘家。第二天,李文明的父亲李老汉就打电话告诉李文明,家里没人做饭,孩子没人管,全乱套了。李老汉留下话,“狗娃子(李文明的小名)你要不和那个狐狸精断了,把你媳妇请回来,我和你妈就住到你工地上,看你狗东西怎么处置?”
柳芳回娘家和丈夫闹离婚,王娟红也不是省油灯,她不要求李文明离婚娶她,只让赔她的身体和精神损失费20万元,当时施工队正在施工,没办法要工程款,李文明手里没有钱,而且两人生活了2年时间有了感情,他怎么割舍得下啊?
最后,李文明给妻子写下保证书,保证从此和王娟红断绝关系,两人不再来往,同时解除了她的出纳和会计职务。但暗地里,他把王娟红安排到铁哥们老罗的施工队当库管,而让老罗的临时夫人小赵到他这边当会计,他们两人仍然保持同居关系,只是换了一个高档小区,没有证件无法出入,以防柳芳查岗。
王娟红的丈夫小张是个老实疙瘩,他明知妻子在外边有了人,但由于他没有文化,又胆小怕事,除了种地一无所长,只能在家里带孩子当家庭妇男,而他们夫妇很久没有过夫妻生活了。王娟红也曾提出协议离婚,但丈夫小张表态,只要妻子不离婚,他什么都能接受。丈夫的忍耐,使王娟红变得肆无忌惮,而每年春播、夏收,她寄给家里的5000元,还有每月给孩子的800元生活费,成了维系这个家庭唯一的纽带。
煮饭女工和两个男建筑工保持着关系
乔华(化名)今年37岁,广西人,已婚,育有一女。她没多少文化,断断续续地在深圳找过几个工,不是公司的保洁,就是饭堂的洗碗工,而且工资很低,都在1300~2000元左右,还不包吃住。于是,她就托人在一个建筑工地里找了份做饭的事情,管吃管住,每个月2300元。也就在这个不足60人的建筑工地里,她认识了一个43岁的老李,他也是已婚的,湖南人,老婆在老家,开始他们只是吃饭聊天,后来有一次他性侵了她,慢慢的跟他发展为情人关系。想做那种事的时候就到城中村的招待所开房。有一次,他叫上另外一个要好的工友一起到外面的大排档吃饭,当时他也把乔华叫上了,然后就在一起吃饭喝酒,她不喝酒,他们两个在一起喝。后来老李喝高了,他的哥们儿送乔华回宿舍,她进宿舍时,男人也跟了进来,说,大妹子,你跟他还不如跟我呢,我会给你钱,他一个穷光蛋连自己买酒的钱都没有,还经常去打牌输钱!说完,就拿出5张100元人民币在她的面前晃动,就这样她将身子给了他。当时外面下着大雨,她只听到他的呼吸声和闻到他那难闻的酒味……事后,他对她说,你就不要跟那浑球了,他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还经常拿自己的辛苦钱去赌,你就跟我吧!后来,她怕老李说自己淫荡,没有明目张胆地跟他那哥们儿,只是在需要钱的时候找过他。 “模范丈夫”换“老婆”
一名在厦门打工的四川男子,跟一个在厦门打工的已婚女子,搭伙生活了近一年。
去年夏天,这个四川男子的租住屋里,住进了一个女子和一个小女孩。四川男子跟他的邻居们说,女子是他在老家的老婆,而女孩就是他的女儿,趁假期过来厦门玩。
在邻居们眼里,在女子和女孩住在出租屋里一个月的时间里,男子是一名“模范丈夫”和负责任的老爸,每天按时下班回家,陪老婆孩子。
但在女子和小女孩离开一周之后,出租屋里又换了一名“女主人”,这名“女主人”会买菜回去,做饭,甚至在那边过夜。
邻居们说:“他们早在一起了,只是上次男的老婆过来时,女子就回自己那边。”
原来,这名四川男子,早就跟一名在厦打工的外地已婚女子住在一起了。双方在厦门都各自租了房子,两人经常互相往来,一起做饭,在绝大多数时候,男子会去女子的出租房里过夜,当然有些时候,女子也会到男子这边来。
只是,当男子的老婆和孩子从老家过来时,女子就会很自觉地选择“消失”。
“临时夫妻”后不敢回老家过年
老家在贵州的老王(化名),七年前因为对家里安排的婚事不满意,跟妻子很少有共同语言,选择只身一人外出打工。
在打工时,遇见了一个比他小的女子,两个人都觉得对方不错,聊得也挺投机,就一起合租房子,互相有个照应。
“她会帮我洗衣服、做饭。”老王说,刚开始他把女子当做自己的妹妹,而自己老家也有老婆了,所以没敢多想。但后来,在一次醉酒之后,两个人发生了关系。
“那时候,有老乡骂我,说我找小三。”老王说,自己也受不了老乡的议论,但感觉又对不起自己在老家的老婆,本来想说,跟在厦门一起住的女子分开,“虽然我不满意那老婆,但人家也在家照顾我的父母”。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跟他在厦门一起住的女子,怀孕了。他最后选择了跟前任老婆离婚。
只是这一次离婚之后,他再也没敢回老家。
“当时坚决要离婚时,父母极力反对,但又没办法。”老王说,自己因为没处理好这事情,跟父母的关系闹得很僵,现在几乎都不敢回去过年了。
害怕孤独终老
兰先生,43岁,四川人,厦门一家公司的业务员。他正经历着“临时夫妻”的生活,他的内心满是纠结、痛苦、懊恼,他害怕最后孤独终老。
“如果能重新选择一次,我想,我会更珍惜自己原来的家庭,不会这么轻易地组成这样被人指指点点的‘临时夫妻’。”兰先生说。
2004年,由于与妻子感情不和,不断吵,不断闹。兰先生选择来到厦门打工。来厦门后,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小芳(化名)。
小芳来自重庆,因与丈夫经常闹矛盾,便将孩子留在家中,也是独自来到厦门。类似的感情经历,让他们很有共同语言。“想了解对方是个什么人,就住在一起。”一个朋友跟小芳这么建议。
就这样,在2006年,小芳就搬到了兰先生租住的房子,两个人过起了“临时夫妻”的生活。而就是兰先生的这个决定,让他与家里彻底决裂了。
“父亲临终前,还在念叨着我的事,耿耿于怀。”兰先生说,家里都反对他跟小芳过“临时夫妻”的生活,他顶着很大压力,家里所有的人都跟他站在对立面。跟老婆离婚后,就连儿子也不跟他联系。
“现在儿子长什么样,过得怎么样,我都不清楚了。”说着,兰先生眼角泛起了泪花。
和妻子离婚后,兰先生是单身。兰先生以为小芳也会离婚,跟他结婚。
兰先生说,自己不想只是跟小芳过“临时夫妻”的生活,更想成为真正的夫妻。一旦小芳离婚,他们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在一起。
妻离子散,没名没分的兰先生渴望重新成家。但眼前的“临时夫妻”生活,让这个渴望变得有点奢侈、近乎“不可能”。
小芳的丈夫在广东打工,孩子在老家。她已有两个儿子,学习成绩一直很优秀,一听说小芳打算跟父亲离婚,孩子就威胁小芳:如果母亲离婚了,他们就出去流浪。作为母亲,小芳不想因为自己离婚而伤害到在老家上学的儿子。而已经经历儿子离他而去痛苦的兰先生,也能体会到小芳的苦衷。
为此,直到现在,小芳还是没离婚。兰先生和这个已婚女子,就这样不明不白地生活着。
“我知道这种关系维持不了多久。”兰先生说,这一点让自己很纠结,也很痛苦。为此,他已经多次跟这个“临时妻子”提出分手,但每次都没有结果。
兰先生说,他跟小芳一起经历了很多,他曾两次搬离小芳,但在他生病时,小芳主动找到了他,给予他无微不至的照顾。大家又生活在一起,直到现在。
最让兰先生纠结与煎熬的,是家里可爱的“女儿”。
“我们在一起3个月后,她怀孕了。”兰先生说,那时候,他很紧张,就让小芳去堕胎。2007年年初,小芳曾回了一趟重庆老家,回来之后又怀孕了。
6年过去了,尽管小芳多次解释,孩子是他的。但兰先生却一直考虑着这两种可能:一种是小芳回家跟丈夫行房后怀孕了,另一种就是她回家之前跟自己行房,就已怀孕。
“我不敢捅破这层关系。”兰先生说,自己很想拉着现在抚养的这个女儿去做亲子鉴定,但他更担心捅破这层关系,一旦这个“女儿”不是亲生的,他无法面对,他会崩溃。
就这样,直到现在兰先生一直很谨慎地维持着这个临时家庭。他的“临时妻子”,没有离婚,还会与她的老公通电话,还会去考虑她丈夫的住房问题,这让他内心五味杂陈。
“她和她老公通电话时,我都选择回避。”兰先生说。他担心有朝一日,这样的“临时夫妻”生活走到终点,他孤独终老。这将是他最难以接受的。
无法分手,担惊受怕
张红(化名),32岁,四川人,以前在深圳做过服装厂的车工,回家乡后开有一家发廊,现在由老公管理,一次跟老公吵架,负气之下她又来到阔别了几年的深圳。由于不想进工厂受气,于是她就跟几个家乡姐妹在一个城中村里给人家缝衣服。 张红在深圳的临时丈夫黑黑壮壮的,40来岁,安徽人,本来他老婆也是和他在一起收垃圾的,后来读高中的儿子要高考了,她又不能让儿子在深圳高考,就跟着孩子回老家了,给了丈夫跟这个缝衣女人机会。现在,他们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大家都以老公或老婆称呼对方。张红在一次聊天中说,每周两人至少做2次爱,他对她不是很好,不管她是身体不舒服还是来月经,他都要做,她气得要死,骂他,打他,但都无法分手,她真怕三更半夜跟这个男人在床上的时候被突然从家乡来的老公捉奸成双。
不少农民工“临时夫妻”都像张红与她的临时丈夫这样,过着无法分手而又担惊受怕的生活。
为了孩子,选择离开
熊燕(化名)现在在厦门一家商场打工。她丈夫在老家务农,爱喝酒,还打她,赌气来厦门打工的熊燕坦言,自己习惯在厦门生活,眼不见心不烦。于是在厦门一呆,已超三年。
来厦门前两年,熊燕独自生活。直到在一家餐馆遇到一名男子,对方要了她的电话,并不断追她。这名男子已婚,比她大了整整七岁,头微秃,是某工厂的业务员。谈不上有多喜欢他,但承认有眼缘,因此,他们从偷偷摸摸地去开房,逐步发展到了同居,成为“临时夫妻”。
熊燕坦言,说没有生理上的需求,是骗人的,但其实,更重要的还是内心的一种空虚,“长期一个人生活,夜深人静时,渴望有一个伴,哪怕只是简单地聊聊天”。一开始,熊燕似乎找回了久违的温情,但一接到家里的电话,尤其是孩子打来的电话,内疚感也会油然而生。
“就是坚持每月往家里寄生活费,让我有点安慰。”熊燕说。
今年春节回家后,让熊燕暗暗下了一个决心:即将读初中的儿子,都快长成小大人了,既然自己不可能和丈夫离婚,就应尽快结束这段不清不楚的关系。
“说真的,一年多来,每当有老乡要来聚聚时,我都不敢答应。就怕他们知道这层关系,然后传到家里去。”熊燕说,虽同居在一起,但大家都有保留,很多心事依然藏在心里。更重要的是,她意识到,眼前的这个男人,对她的生理需求高过感情需求,并不想付出多少。
熊燕说,在将来的某一天,自己会选择悄悄离开,为了孩子。
关系脆弱,纠纷不断
在警方披露的“临时夫妻”相关案件中,经济纠纷占了很大一部分。
据一名民警回忆,有一次他们接到一男子报警称,一名女子吞占了他的金项链、戒指。但是当民警出警后,却发现事情并非如此。
原来,报警的男子与女子都是外地来厦门务工人员,双方都已经结婚了,只是跟配偶两地分居。在厦门打工认识之后,两人就住在一起了,成为了“临时夫妻”。
男子对女子还不错,给她买了金饰和戒指。但后来,两个人要分开了,男子就想跟女子要回金饰和戒指。男子认为,他和女子并非真正的夫妻,没有必要买首饰等给她。
“两个人一起生活,我也花了很多钱,两个人的生活费等。”女子则认为,自己跟男子生活,自己也出了不少生活费,不愿归还首饰等。
于是,两人就起了纠纷。最后,男子报了警。
“这种金钱纠纷的事情,一般过‘临时夫妻’生活的双方一有矛盾,就会出现。”一民警曾处理过多起跟“临时夫妻”有关的案子,他注意到,这些“临时夫妻”一旦出现了裂痕,就会出现经济纠纷,有些男女甚至还为此打起了官司。
此外还有难以平衡的情感纠葛。
临时丈夫李某的合法妻子回家后,临时妻子王某把席梦思床上的床单枕套被罩全部换成新的,然后对李某说:“你家那个黄脸婆终于走了,刚换的被褥又得我换洗一遍,真麻烦!”
面对“临时妻子”的埋怨,李某也是一脸的不满和无奈,他噘着嘴说,“又不是我叫她来的,她要来我有什么办法?再说她一年能来几次?你知道我对你好,和她就是个形式,毕竟我们生活了十几年了,娃也那么大了,而你也不可能离婚,咱就这样过也挺好的……”
“好你个头啊,看把你美的,家里留着一个,外边养着一个,你当你是谁呀?老娘我不伺候你了,我走啊不和你过啦……”
像这样的情景,在这个临时家庭经常上演,只要李某妻子从老家来探亲,王某就被迫让位住在招待所或小旅馆里,等李某妻子走后,必然会有一场“战争”。
……
农民工“临时夫妻”隐患重重
农民工结成“临时夫妻”对家庭、社会都不是一件好事情,会造成许许多多的问题。这种“露水夫妻”最直接的影响是让夫妻感情不和,造成家庭的不稳和破裂,影响到下一代的教育,严重的甚至会诱发暴力伤害、故意杀人等刑事案件,影响社会和谐。
家庭支离破碎,无辜子女被伤最深
据最近一项调查,农村离婚率已远高于城镇水平,且发生在有外出务工或者经商人员家庭的约占80%。在一些乡镇,农民工的离婚率竟高达50%以上。而高离婚率使得农民工子女教育成为难题,同时给农村的社会生产生活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
两年前,在湖北农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男的老实、守本分,家里欠债,女的决定外出打工。
打工的第二年,她经不住诱惑,和同一工厂的一名已婚男子同居了。风言风语也随即传回老家。男方来厦门,请她回家,但被她拒绝了。她觉得回家没脸见人。就这样,她继续过起“临时夫妻”生活。
今年春节,她想念家里的孩子,就拜托朋友龙女士去她家里看看小孩,还捎了一套新衣服。
龙女士去她家时发现她家是村里最破败的一家,又脏又乱,孩子不停地打听妈妈为什么不回家。这让龙女士真的看不下去,心酸不已。
龙女士说,她男人没有将她带回,一气之下也离家出走,过年也没有回来。
听龙女士说了家中的情况后,她非常痛苦后悔,但更让她纠结的是:她已经怀上了“临时老公”的孩子,这孩子到底要不要生下来?
尽管现在的男人口口声声说要永远对她负责,但是她很清楚,眼前的这名“老公”也是临时的。将来的小孩,又该怎么办?会不会有一个完整的家? 陈女士的丈夫在外面跟别的女人组成“临时夫妻”的事情露馅后,已经上高二的儿子学习成绩就一直下滑。
罗女士的老公也在外面跟别人组成“临时夫妻”,现在她和丈夫已经分开居住,“孩子交给我的公公婆婆”。
“孩子每天都哭着要找妈妈,我听了很痛心。”罗女士说,去年怀孕时知道老公跟人组成“临时夫妻”时,她甚至想堕胎。
罗女士说,她的姐夫同样在外面跟别的已婚女子组成“临时夫妻”,她的侄女知道之后,从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变得很内向,什么事情都不愿意说,都放在自己心里。
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少女遭到强奸。
陈某是四川人,有一个13岁的女儿。但因不满家里包办婚姻,长年在厦打工,将女儿带在身边,与老公处于分居状态。后来,陈某认识了同在同安打工的已婚男子张某,两人过起“临时夫妻”的生活。
但陈某并不知道,这为女儿的厄运埋下了伏笔。在接触几年后,还未成年的女儿连遭张某与张某哥哥的多次强奸。直至今年年初,陈某发现后愤而报警。
暴力冲突,血案频发
诚然,“临时夫妻”也知道他们的行为是不齿行为,为此,结成“临时夫妻”这事还只能偷摸着来,长此以往,让她们形成了一种“身体出轨、情感不出轨”的默许。?但是,感情往往很让人难以掌控,任何一对“临时夫妻”都不敢保证不会日久产生真感情,任何一对“临时夫妻”都不敢保证他们之间能单纯保持性伙伴关系,因为情到深处是占有,又因为因爱生恨的爱情悲剧随处可见,由此产生的伤害案件时有发生。再者,“临时夫妻”的父母家人也不会容许他们的行为,这也会引发暴力冲突,发生血案。
两年前,漳州女子小陈在厦门工作时,跟一个已婚四川男子同居了。小陈跟已婚男子在厦门同居,就像夫妻一样,这事让小陈的母亲知道后,遭到了极力反对。
但小陈一意孤行,并没有责备男子。相反,小陈和男子约好,等男子离婚后,她和男子重新组合。
小陈的母亲得知后,非常生气,从漳州老家赶到厦门,跟小陈大吵了一架。但小陈并没有松口。
当天,一直闹到凌晨3点多,小陈的母亲还不死心,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削铅笔的小刀,朝着女儿胡乱挥舞。小陈扬起两只手去挡,被划破了几处。而四川男子想去劝阻,但也不敢靠近。
最后直到厦门警方介入之后,母女俩才暂停争吵。
类似的伤害案在厦门并不止一起。在厦门警方破获的不少命案中,曾经就有“临时夫妻”引发的情杀案件。
厦门警方曾经通报一起案件,一名已经结婚的江姓男子,在厦门没找到合适工作,想让跟自己同居的罗姓女子一起离开厦门,结果遭到拒绝。随后,两人发生争执,男子在狐尾山上将女子砍死。
今年4月10日,江西省石城县官方通报称,石城县横江镇珠玑村村民陈某(男,1970年6月生)于2011年冬与姜某在广东揭阳务工时相识,并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因两人感情纠葛,陈某产生要杀害姜某全家的念头。
2013年4月8日,陈某驾驶摩托车从广东来到石城县龙岗乡龙岗村。4月9日凌晨,陈某携带准备好的汽油潜入姜某租住的民房纵火,造成姜某夫妻及4个子女死亡,陈某亦在作案中死亡。一对“临时夫妻”酿成7人死亡惨案。
今年35岁的严兵是河南开封人,妻子张某与其同村。10年前,两人经邻居撮合结婚。婚后次年,育有一女。2011年冬天,严兵外出打工。2012年7月,在山东潍坊打工的严兵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甘肃籍姑娘小郭。小郭来潍坊打工前,刚结婚半年,丈夫在安徽合肥务工。共同的生活经历和当下的孤独无聊让严兵与小郭十分投缘。
随着交往的加深,两人心照不宣地搬到了一起,考虑到家庭,严兵与小郭口头相约,只是互相照应“做个伴”,但时间一长,两人越发默契,小郭甚至产生“白头偕老”的念想。起初想到女儿,严兵还有些迟疑,但招架不住小郭的温柔攻势,他最终心动了。2012年12月,妻子张某突然来到潍坊探望丈夫,得知小郭的事情后,与严兵大吵一架。不久,严兵借机提出离婚,张某不同意,并赶到严兵所在工地大闹。今年2月22日,严兵再次因离婚问题与张某厮打起来。就在两人打斗过程中,严兵脸部被张某多次撕抓,恼怒之下,他随手拿起一个板凳向张某打去,致其头部重伤。3月19日,严兵被潍坊市奎文区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今年4月10日,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严兵批准逮捕。
违法伤德,助长婚外情的发生
农民工“临时夫妻”是不合法的,建立在这种感情基础上的性爱属于婚外性行为,突破了人们的道德底线。
厦门市政协委员、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蒋月认为,“临时夫妻”是不准确的说法,是非法同居,非法的两性关系。“临时夫妻”的行为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侵犯了合法配偶的权利。另外,两个已婚男女若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就是重婚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假若知道对方有配偶,即便自己是单身,仍与对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同样还是会构成重婚罪。
对于“临时夫妻”,一些网友直指这就是“畸形婚外恋”,是道德、法律所不容许的,而且大量存在的“临时夫妻”,事实上助长了婚外情的发生。
农民工“临时夫妻”产生的原因
说到农民工“临时夫妻”,不少舆论将根源直指农民工的“性饥渴”。其实,真相远非如此。封闭的“群居”环境、原本就有伤痕的婚姻、无奈的两地分居等因素,让一些来到陌生城市的农民工男女突破了自己的道德底线,最终“临时”在了一起。
忍无可忍的“性饥渴”
两地分居的“性饥渴”,是催生农民工“临时夫妻”的重要原因。
调查表明:有超过50%的人会在晚上空闲时选择看黄色录像或书刊来打发时间;55%的农民工已经有超过半年没有过性生活;35%的农民工感到性压抑;70%的农民工希望家属能来工地探亲。而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计生委主任张枫也说,广东有3000万农民工,很多人由于不能解决性生活问题,长期处在“饥饿”状态。 面临着“性饥渴”的农民工当然会选择结成“临时夫妻”的方式来解决“性饥渴”的问题,尽管存在着道德上责备和破坏家庭的风险,但毕竟比起嫖娼之类的违法行为来,更为安全和健康。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说,农民工“被逼无奈,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找人来一起生活,可能有一点感情,但主要是解决生理需求”。
在厦门市湖里区蔡塘村打工的四川籍农民工小张说:“家里老人要养,孩子要上学,作为男人,应该什么都可以忍,但我们的忍有没有极限?忍一天?忍十天?还是忍一年?忍十年?夫妻一年见不了几面,几个男人有这样的定力?什么苦都可以受,唯有相思受不了!”
今年38岁的湖北孝感人杨前进,到朋友开的饭馆当掌柜的,负责采购食材、安排大厨轮休、管理服务员等工作,每月3000元薪水。由于离家太远,闲暇时他只能靠看毛片和色情书刊打发时光,有时也去发廊和洗浴城发泄一番,但金钱和色情交易过后更加失落。直到他和在饭店后厨洗碗的阿梅组成了临时家庭,他才感受到温暖和幸福,尽管那是违背道德和法律的行为,但他别无选择。
广州市总工会最近发布了一份《广州市农民工幸福感调研报告》,这份调研报告意外发现,影响农民工幸福感的第一要素,不再是传统的经济因素,而是变成了夫妻团聚等家庭因素。
无可无奈的夫妻两地分居
一些农民工家庭往往需要有一方留守家乡,照看小孩、老人,而另一方独自在他乡打拼。其中的一些,因家人长期不在身边,也往往耐不住寂寞,最终过起“临时夫妻”生活。
陈女士说,若不是为了孩子能上重点中学,她和丈夫也不用两地分居,丈夫也不会在矿山上,跟别的女人过起“临时夫妻”的生活。
“老公也不想让这个家散了,不想离婚,他对这个家是有感情的。”陈女士说,他们的儿子已经上高二了,为了孩子能够享受好的教育资源,上重点中学,她和丈夫选择了两地分居。
“我在家陪儿子读书,照顾儿子。”陈女士说,她本来想去外地的矿山陪丈夫一起工作,但为了儿子读书,没辙,她只好留在家中,“要是丈夫工作的地方有好的学校,我们一家人就会在一起了”。
但让陈女士没想到的是,丈夫却跟另外一已婚女同事生活在一起了。这让陈女士很痛心,她甚至想过离婚,但为了儿子她还在维持这段婚姻。
“我想我要是在他身边,就不会这样了。”陈女士说,假若自己能够陪在丈夫身边,一家人在一起,丈夫跟别的女人一起生活的概率就会小很多了,但孩子的教育问题却逼着他们不得不选择两地分居。
密集而封闭的“群居”环境
一栋紧挨着一栋的出租房,且不说同栋楼的住户距离被拉得很近,就是隔壁栋,往往也是伸手就可能够得着的距离。
如此密集的“群居”生活,确实给一些农民工男女创造了“在一起”的机会。
房东老钟说:“房子一间挨着一间,一开门,就见着对方。一过走廊,身子还会擦肩而过。大家彼此抬头不见低头见,对于一些独处的农民工,确实容易擦出火花。”老钟举例说,曾经租住自己房子的一些外地民工,在周边的不同工厂打工,平日也会聚在一起打麻将、喝酒。据他所知,一名来自湖南的还算比较漂亮的已婚女工,就这样被一名已婚房客“盯上”,他想方设法让老乡牵线搭桥,套近乎。最后,这两名已婚农民工住在了一起。
对于许多外来工来说,每月往往只有一两天的休息时间,长时间在同一工厂、同一工地的“封闭”工作状态,加上近乎两点一线的生活轨迹,都给这些农民工男女创造了大量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长期独处的空虚,加上日久生情,最终一些人就突破了道德底线。而这其中,男民工主动追求女民工的,则占了绝对多数的比例,而且不少都是周边老乡朋友牵线搭桥。
“最重要的是,一些原本还自律的农民工,看到周边的人这样子了,也降低了自己的要求。”老钟表示,这一现象背后,最可怕的是“传染性”,一些人对此习以为常了。
原本就有伤痕的婚姻
刘女士,因与丈夫感情不和,外出打工,遇见了一个40多岁的男人,在一起过起了“临时夫妻”的生活。
“恋爱的时候很美好,很感动,但结了婚就不一样了。”刘女士在18岁的时候,碰见了大她12岁的丈夫,后来两人结了婚。
只是婚后,生了孩子,她发现丈夫并不像恋爱时那样,不会很努力赚钱,并且很安于现状。这让刘女士很不满,但她屡次劝丈夫都没有结果。
“我跟他没有共同语言。”说到伤心处,刘女士说,自己很后悔,在选择丈夫时太冲动,没有认真考虑,以至于结婚后,发现丈夫很懒,两人还经常吵架,出现家庭暴力,把家庭氛围搞得很僵。
“我不希望给孩子带来什么影响。”刘女士说,为了躲开丈夫,她选择了躲避,到厦门打工。她不想离婚给儿子带去伤害。在打工的过程中,自己认识了别的男人,对方对自己不错,而丈夫却一直不准备改善与她的关系。
“原本很幸福的一个家,走到这一步我也痛苦。”刘女士说,自己并不是寂寞,也不是因生理上的需求,跟别的男人同居,主要是自己重新找到情感寄托。刘女士坦言,若丈夫对她好一点,没有家庭暴力,自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类似刘女士这样带着伤痕的婚姻独自到厦门的男方、女方,占了一半以上的比例。他们因为夫妻关系本来就不融洽,选择来到厦门打工。这些人中有的因不希望离婚给孩子带来伤害等,选择不跟家里的配偶离婚,但内心本来就希望能够感受到家庭的温馨。
而这些人,在异乡,由于没有乡里乡亲的指责,他们会选择聊得来的异性,过起“临时夫妻”生活。
“各取所需”的便利
组成“临时夫妻”共同租房、开伙食,更为经济实惠。“各取所需”的便利性,是催生农民工“临时夫妻”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一年前,打工妹芳芳在一家保洁公司当钟点工,曾遭到一位男主顾的性骚扰,她哭着打电话告诉了老乡罗晓杰。 罗晓杰“很爷们儿”地帮她出头,从此两人就住在了一起。
罗晓杰的妻子在老家照顾两岁的儿子,并伺候他的双亲,他每月寄回生活费。而芳芳的丈夫是个残疾人,她一个人挑起了养家的责任。
“我挣钱养家,已尽到了责任,常年和媳妇分居,也会有正常的生理需求吧?”27岁的罗晓杰并不觉得他的行为有何不妥,他理直气壮地认为,和芳芳生活是为了相互照应,同时还能节约生活成本,“可以多往家里寄点钱”。
芳芳说,她一个女人在一个毫无依靠的城市活得太艰难,她不得不和罗晓杰“各取所需”。
在北京市朝阳区将台洼村,“临时夫妻”成了不可言说的秘密。大多数农民工对此理解,并认为这是一种“合情不合法”的正当关系。
软弱无力的道德约束
一个陌生的城市,对一个人来说是自由的,少了亲朋好友、邻里街坊的舆论监督,似乎道德的底线已不再那么具有强制性了。于是,一些人的道德底线会被生理、感情等需求超越,走上“临时夫妻”道路。
城乡二元体制、城市户籍的限制
“临时夫妻”现象是夹生的城镇化、梗阻的人口流动机制以及权利尚不能平等实现的城乡二元体制等因素造成的,其根源在于城乡二元体制、城市户籍限制等。
城市的福利并没有把农民工这个群体包括在内,他们的孩子,他们的老人,都没法在一起生活。
农民工一家人来到城市,没有工作的话,就没法享受到城市福利,他们不是城市社会保障的保障对象,城市福利只针对户籍人口。
此外还有企业关注不够的原因。现在的企业只关注农民工8小时内的工作,8小时以外的生活都没有关注,企业的工会并没有发挥正常职责。
解决农民工“临时夫妻”问题的对策措施
从上文分析中我们看到,农民工结成“临时夫妻”,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且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一个民生问题。我们要通过制度的改革、体制的完善等,更多地关注外出务工群体,避免和减少“临时夫妻”现象。
加快新型城镇化改革
农民工“临时夫妻”问题,需要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依靠制度救济解决。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认为,仅靠城市的发展无法解决农民工的生理需求和精神建设需要,更重要的是“做到农村和城市的结构平衡,需要给农民工更大的生存空间”。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建议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发挥更大的建设性作用,尤其是应该降低房价,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社会保障和公共资源。
中国乡村规划设计院院长李昌平表示,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市常住人口。这些都需要由中央政府来统筹,从而保证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措施才能有效落实。
党国英说:“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发展,‘临时夫妻’会渐渐消失,但前提是城市化的质量必须得到提高。”
江西检察官杨涛说,我相信,如果农民工有相应的居住场所,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孩子能有地方读书,或者他们有足够的假期探亲,他们中的大多数恐怕会选择跟自己的丈夫、妻子和孩子在一起,而不是选择与他人结成“临时夫妻”。
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
加快新型城镇化改革、改善农民工的生存境遇,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可以先从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入手。
全国人大代表刘丽认为,解决了住房问题就能解决夫妻分居问题。为此,她提出两个建议,一是降低城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标准,让农民工也能住进保障房;二是由政府租赁城里人的多余住房,然后再收取一定税收,再以税后房租返租给农民工。这值得各地政府好好考虑。
在目前许多城市连当地户籍人口的保障房都还没解决好的情况下,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可以采取企业先行,政府给予扶助的办法。
譬如东莞有家服装厂,在厂区为工人修建了800多间“夫妻房”,有配偶的职工可申请居住。此举大大提高了职工归属感,深受欢迎,可供广大企业借鉴。对于不够条件的企业,可以租用民房供有配偶职工居住,房租由企业与职工共担。而政府,则可考虑为符合条件的外来工发放租房补贴,或降低门槛,让外来工很方便地将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在厦门市湖里区蔡塘村打工的农民工王子群希望政府和企业帮农民工铺一张“双人床”。
“现在,南方一些制造业密集之地,很多企业都为农民工开设了夫妻房,甚至对夫妻俩同在厂里工作的给予一定奖励。”王子群说,如果企业能打出这样的温情牌,就足以留住农民工的心。
“如果有夫妻房,我想很多农民工都愿意带老婆一块儿来打工。”
王子群认为,政府和企业应该帮助农民工铺一张“双人床”——有时候,他们需要的,只是一张床。
内心里,王子群还希望能够通过立法的形式让农民工休“探亲假”,让他们有时间回家或去外地看看家人,或者企业能为农民工家属探亲提供临时住房或为其报销来回车旅费,等等。
当然,王子群自己也知道,他的这些想法,目前还很难实现,但他期盼着:“希望有一天,除了管好农民工的菜篮子,政府也会关心农民工的被窝子。”
强化道德约束和法律惩治
社会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工的道德教育,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让农民工树立正确的道德理念。相关培训机构要对农民工进行婚姻家庭培训辅导,让他们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
农民工如果都有很强的家庭责任感和道德约束,就不会用“生理需要”等来作为自己的“借口”,从而组成“临时夫妻”。
此外,农民工“临时夫妻”行为事实上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进行严肃的惩治。
北京律师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张雪莉律师指出,法律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处罚。受害的一方配偶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通过公安机关,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罪名成立将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在治理农民工“临时夫妻”问题上,执法机关应该积极作为,发挥好自己应有的作用,用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农民工的婚姻家庭行为。
企业加强管理
企业对员工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是农民工外出打工的第一责任人。企业不但要关注员工8小时以内的工作情况,也要关注员工8小时以外的家庭婚姻情况,要杜绝本企业员工乱搞婚外情的“临时夫妻”现象,对于违背婚姻道德法律的行为,要加强教育引导规范。必要时,积极配合员工家庭、社会管理部门,解决好员工的“临时夫妻”问题。
加强自律,洁身自好
为解决自己的性饥渴、孤独,就可以与别人的妻子(或丈夫)结为“临时夫妻”,这样的理由是绝不能成立的。且不说从法律层面来衡量是明显的违法行径,单是在道德伦理上,就超越了人类文明的底线。当代青年思想再解放,性观念再超前,感情上也承受不了自己的爱妻(爱夫)与别人同居一室,共枕一床。所以,单独外出打工的农民工丈夫或妻子,应该加强自律,洁身自好,用爱、用责任来填补内心的空虚。
有一位江西籍“洗脚妹”,老公在山东,是一家工厂的管理人员。家里欠债,她想为老公分忧,产后不到半年便独自来厦继续为人洗脚。
她想去山东,但担心老公因她的工作被议论。
最后,为了还债,她把孩子留在老家,一家过着三地分居的生活。她有一个信念,赶快帮家里把债还清,于是,她近乎没日没夜地工作。她说,不觉得累,忙碌时不会空虚。
她说,身边的一些已婚男子,知道她老公不在身边,时有诱惑,但她从未动摇过。她坚持天天与老公通电话,他们深爱着对方。
如今像她这样独自在外打拼的农民工不在少数。他们远离家乡,每年春节回去和妻子或丈夫亲热几天,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备受寂寞、空虚甚至饥渴的煎熬。其中一些,最终因为抵挡不住诱惑成为“临时夫妻”。
然而这名“洗脚妹”却选择用爱、用责任来填补内心的空虚,她的坚持显得特别珍贵,值得学习。
刘丽的话“一石激起千层浪”。农民工“临时夫妻”问题,不仅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也引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人的积极关注和思考,农民工“临时夫妻”还成为网络流行语。
那么,农民工为何要结成“临时夫妻”,农民工“临时夫妻”对社会造成了哪些负面影响,又该如何解决呢?
农民工“临时夫妻”的生存状况
所谓农民工“临时夫妻”,?是指民工中双方都已婚,而且配偶都在家里留守或在别处打工,两人在一地打工发生感情而建立起来的一种临时感情寄托抑或是性关系的个体,往往这样的人都是同居(也有不同居但不定期在一起过性生活)关系。
农民工“临时夫妻”的这种特殊组合,有悖于传统意义的家庭,天生就带着灰色性质和异样因子,无法在阳光下自然地存在。他们的生存状况如何呢?
逢年过节各回各家,外出打工合住一起
2008年春节后,已过而立之年的阿旺告别妻儿,从湖北到深圳打工,他先后在工厂和餐厅做过,后来在福田一个小区里做保安。每天下班后,为了打发空余时间,他时常到附近的洗脚屋去洗脚,时间一长,在洗脚屋里打工的晓青就走进了阿旺的视线。晓青的热情大方、服务周到,让独在他乡的阿旺心里有了一丝温暖,不知不觉中,他喜欢上了这个有夫之妇。为了接近晓青,他更加频繁地出入洗脚房,并时常邀约晓青外出玩耍。一来二去,两个人很快就突破了朋友的界限,发生了超友谊关系。尽管晓青也已为人妻,可是阿旺对此却并不介意。明知这份感情不正当,可是阿旺却执意要与晓青好,他时常与晓青成双入对,沉浸在婚外恋的激情之中不能自拔,后来发展为同居关系。现在,阿旺和晓青还在福田一个城中村里同居,过着夫妻的日子,过年的时候,他俩各自回自己的家,来深圳上班后就在一起住。
许多“临时夫妻”都像阿旺和晓青一样,逢年过节各回各家,外出打工就住在一起。
包工头独享“齐人之福”
2009年,在西安一工地带领包工队施工的包工头李文明在人才市场招小工时,无意中遇到了同是汉中老乡的王娟红,当时,施工队正好缺一个开卷扬机兼管后勤的库工,他看30出头的王娟红人长得柳眉凤眼,挺耐看的,人又收拾得利利整整,就带到工地上和工地上做饭的老秦婆住在一起。
当时,李文明并没往那方面想,毕竟都是有家室的人,他不愿意给自己惹麻烦,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和王娟红熟悉起来,有时带她出去参加应酬,喝酒唱歌,一来二去两人就有了感情,都是过来人,彼此都有心理和生理的需求,于是该发生的就发生了。李文明在西安东郊租了间房子,两人同居组成临时家庭,而底线就是保持同居关系但不破坏彼此的家庭。这时,王娟红再也不当库工在工地上日晒雨淋了,她成了会计兼出纳,对外人他们哥妹相称,但施工队的人都叫王娟红“二嫂”。
一边是自己的结发之妻,在家里种地施肥除草,照顾老人和孩子,与其分手于心不忍;一边是在城里打工认识的美丽少妇,在寂寞的日子,给自己感情的慰藉,尽管手下的施工人员都是自己招聘的,当面不敢说一个不字,但李文明知道,私下里他们的事都被他们戳破了。住在工地上的男爷们中只有他享受齐人之福,有两个女人,其他人只能处于性饥渴状态……只是他不会给王娟红未来的,而她的性格和为人也不会与丈夫离婚的,毕竟她也有孩子有自己的家庭……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丈夫李文明的所作所为,传到妻子柳芳耳中,她采取突然袭击的方式,抓了个现行,场面十分尴尬。
一场大闹后,柳芳坐当晚的火车回到汉中勉县娘家。第二天,李文明的父亲李老汉就打电话告诉李文明,家里没人做饭,孩子没人管,全乱套了。李老汉留下话,“狗娃子(李文明的小名)你要不和那个狐狸精断了,把你媳妇请回来,我和你妈就住到你工地上,看你狗东西怎么处置?”
柳芳回娘家和丈夫闹离婚,王娟红也不是省油灯,她不要求李文明离婚娶她,只让赔她的身体和精神损失费20万元,当时施工队正在施工,没办法要工程款,李文明手里没有钱,而且两人生活了2年时间有了感情,他怎么割舍得下啊?
最后,李文明给妻子写下保证书,保证从此和王娟红断绝关系,两人不再来往,同时解除了她的出纳和会计职务。但暗地里,他把王娟红安排到铁哥们老罗的施工队当库管,而让老罗的临时夫人小赵到他这边当会计,他们两人仍然保持同居关系,只是换了一个高档小区,没有证件无法出入,以防柳芳查岗。
王娟红的丈夫小张是个老实疙瘩,他明知妻子在外边有了人,但由于他没有文化,又胆小怕事,除了种地一无所长,只能在家里带孩子当家庭妇男,而他们夫妇很久没有过夫妻生活了。王娟红也曾提出协议离婚,但丈夫小张表态,只要妻子不离婚,他什么都能接受。丈夫的忍耐,使王娟红变得肆无忌惮,而每年春播、夏收,她寄给家里的5000元,还有每月给孩子的800元生活费,成了维系这个家庭唯一的纽带。
煮饭女工和两个男建筑工保持着关系
乔华(化名)今年37岁,广西人,已婚,育有一女。她没多少文化,断断续续地在深圳找过几个工,不是公司的保洁,就是饭堂的洗碗工,而且工资很低,都在1300~2000元左右,还不包吃住。于是,她就托人在一个建筑工地里找了份做饭的事情,管吃管住,每个月2300元。也就在这个不足60人的建筑工地里,她认识了一个43岁的老李,他也是已婚的,湖南人,老婆在老家,开始他们只是吃饭聊天,后来有一次他性侵了她,慢慢的跟他发展为情人关系。想做那种事的时候就到城中村的招待所开房。有一次,他叫上另外一个要好的工友一起到外面的大排档吃饭,当时他也把乔华叫上了,然后就在一起吃饭喝酒,她不喝酒,他们两个在一起喝。后来老李喝高了,他的哥们儿送乔华回宿舍,她进宿舍时,男人也跟了进来,说,大妹子,你跟他还不如跟我呢,我会给你钱,他一个穷光蛋连自己买酒的钱都没有,还经常去打牌输钱!说完,就拿出5张100元人民币在她的面前晃动,就这样她将身子给了他。当时外面下着大雨,她只听到他的呼吸声和闻到他那难闻的酒味……事后,他对她说,你就不要跟那浑球了,他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还经常拿自己的辛苦钱去赌,你就跟我吧!后来,她怕老李说自己淫荡,没有明目张胆地跟他那哥们儿,只是在需要钱的时候找过他。 “模范丈夫”换“老婆”
一名在厦门打工的四川男子,跟一个在厦门打工的已婚女子,搭伙生活了近一年。
去年夏天,这个四川男子的租住屋里,住进了一个女子和一个小女孩。四川男子跟他的邻居们说,女子是他在老家的老婆,而女孩就是他的女儿,趁假期过来厦门玩。
在邻居们眼里,在女子和女孩住在出租屋里一个月的时间里,男子是一名“模范丈夫”和负责任的老爸,每天按时下班回家,陪老婆孩子。
但在女子和小女孩离开一周之后,出租屋里又换了一名“女主人”,这名“女主人”会买菜回去,做饭,甚至在那边过夜。
邻居们说:“他们早在一起了,只是上次男的老婆过来时,女子就回自己那边。”
原来,这名四川男子,早就跟一名在厦打工的外地已婚女子住在一起了。双方在厦门都各自租了房子,两人经常互相往来,一起做饭,在绝大多数时候,男子会去女子的出租房里过夜,当然有些时候,女子也会到男子这边来。
只是,当男子的老婆和孩子从老家过来时,女子就会很自觉地选择“消失”。
“临时夫妻”后不敢回老家过年
老家在贵州的老王(化名),七年前因为对家里安排的婚事不满意,跟妻子很少有共同语言,选择只身一人外出打工。
在打工时,遇见了一个比他小的女子,两个人都觉得对方不错,聊得也挺投机,就一起合租房子,互相有个照应。
“她会帮我洗衣服、做饭。”老王说,刚开始他把女子当做自己的妹妹,而自己老家也有老婆了,所以没敢多想。但后来,在一次醉酒之后,两个人发生了关系。
“那时候,有老乡骂我,说我找小三。”老王说,自己也受不了老乡的议论,但感觉又对不起自己在老家的老婆,本来想说,跟在厦门一起住的女子分开,“虽然我不满意那老婆,但人家也在家照顾我的父母”。
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跟他在厦门一起住的女子,怀孕了。他最后选择了跟前任老婆离婚。
只是这一次离婚之后,他再也没敢回老家。
“当时坚决要离婚时,父母极力反对,但又没办法。”老王说,自己因为没处理好这事情,跟父母的关系闹得很僵,现在几乎都不敢回去过年了。
害怕孤独终老
兰先生,43岁,四川人,厦门一家公司的业务员。他正经历着“临时夫妻”的生活,他的内心满是纠结、痛苦、懊恼,他害怕最后孤独终老。
“如果能重新选择一次,我想,我会更珍惜自己原来的家庭,不会这么轻易地组成这样被人指指点点的‘临时夫妻’。”兰先生说。
2004年,由于与妻子感情不和,不断吵,不断闹。兰先生选择来到厦门打工。来厦门后,他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小芳(化名)。
小芳来自重庆,因与丈夫经常闹矛盾,便将孩子留在家中,也是独自来到厦门。类似的感情经历,让他们很有共同语言。“想了解对方是个什么人,就住在一起。”一个朋友跟小芳这么建议。
就这样,在2006年,小芳就搬到了兰先生租住的房子,两个人过起了“临时夫妻”的生活。而就是兰先生的这个决定,让他与家里彻底决裂了。
“父亲临终前,还在念叨着我的事,耿耿于怀。”兰先生说,家里都反对他跟小芳过“临时夫妻”的生活,他顶着很大压力,家里所有的人都跟他站在对立面。跟老婆离婚后,就连儿子也不跟他联系。
“现在儿子长什么样,过得怎么样,我都不清楚了。”说着,兰先生眼角泛起了泪花。
和妻子离婚后,兰先生是单身。兰先生以为小芳也会离婚,跟他结婚。
兰先生说,自己不想只是跟小芳过“临时夫妻”的生活,更想成为真正的夫妻。一旦小芳离婚,他们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在一起。
妻离子散,没名没分的兰先生渴望重新成家。但眼前的“临时夫妻”生活,让这个渴望变得有点奢侈、近乎“不可能”。
小芳的丈夫在广东打工,孩子在老家。她已有两个儿子,学习成绩一直很优秀,一听说小芳打算跟父亲离婚,孩子就威胁小芳:如果母亲离婚了,他们就出去流浪。作为母亲,小芳不想因为自己离婚而伤害到在老家上学的儿子。而已经经历儿子离他而去痛苦的兰先生,也能体会到小芳的苦衷。
为此,直到现在,小芳还是没离婚。兰先生和这个已婚女子,就这样不明不白地生活着。
“我知道这种关系维持不了多久。”兰先生说,这一点让自己很纠结,也很痛苦。为此,他已经多次跟这个“临时妻子”提出分手,但每次都没有结果。
兰先生说,他跟小芳一起经历了很多,他曾两次搬离小芳,但在他生病时,小芳主动找到了他,给予他无微不至的照顾。大家又生活在一起,直到现在。
最让兰先生纠结与煎熬的,是家里可爱的“女儿”。
“我们在一起3个月后,她怀孕了。”兰先生说,那时候,他很紧张,就让小芳去堕胎。2007年年初,小芳曾回了一趟重庆老家,回来之后又怀孕了。
6年过去了,尽管小芳多次解释,孩子是他的。但兰先生却一直考虑着这两种可能:一种是小芳回家跟丈夫行房后怀孕了,另一种就是她回家之前跟自己行房,就已怀孕。
“我不敢捅破这层关系。”兰先生说,自己很想拉着现在抚养的这个女儿去做亲子鉴定,但他更担心捅破这层关系,一旦这个“女儿”不是亲生的,他无法面对,他会崩溃。
就这样,直到现在兰先生一直很谨慎地维持着这个临时家庭。他的“临时妻子”,没有离婚,还会与她的老公通电话,还会去考虑她丈夫的住房问题,这让他内心五味杂陈。
“她和她老公通电话时,我都选择回避。”兰先生说。他担心有朝一日,这样的“临时夫妻”生活走到终点,他孤独终老。这将是他最难以接受的。
无法分手,担惊受怕
张红(化名),32岁,四川人,以前在深圳做过服装厂的车工,回家乡后开有一家发廊,现在由老公管理,一次跟老公吵架,负气之下她又来到阔别了几年的深圳。由于不想进工厂受气,于是她就跟几个家乡姐妹在一个城中村里给人家缝衣服。 张红在深圳的临时丈夫黑黑壮壮的,40来岁,安徽人,本来他老婆也是和他在一起收垃圾的,后来读高中的儿子要高考了,她又不能让儿子在深圳高考,就跟着孩子回老家了,给了丈夫跟这个缝衣女人机会。现在,他们两个人生活在一起,大家都以老公或老婆称呼对方。张红在一次聊天中说,每周两人至少做2次爱,他对她不是很好,不管她是身体不舒服还是来月经,他都要做,她气得要死,骂他,打他,但都无法分手,她真怕三更半夜跟这个男人在床上的时候被突然从家乡来的老公捉奸成双。
不少农民工“临时夫妻”都像张红与她的临时丈夫这样,过着无法分手而又担惊受怕的生活。
为了孩子,选择离开
熊燕(化名)现在在厦门一家商场打工。她丈夫在老家务农,爱喝酒,还打她,赌气来厦门打工的熊燕坦言,自己习惯在厦门生活,眼不见心不烦。于是在厦门一呆,已超三年。
来厦门前两年,熊燕独自生活。直到在一家餐馆遇到一名男子,对方要了她的电话,并不断追她。这名男子已婚,比她大了整整七岁,头微秃,是某工厂的业务员。谈不上有多喜欢他,但承认有眼缘,因此,他们从偷偷摸摸地去开房,逐步发展到了同居,成为“临时夫妻”。
熊燕坦言,说没有生理上的需求,是骗人的,但其实,更重要的还是内心的一种空虚,“长期一个人生活,夜深人静时,渴望有一个伴,哪怕只是简单地聊聊天”。一开始,熊燕似乎找回了久违的温情,但一接到家里的电话,尤其是孩子打来的电话,内疚感也会油然而生。
“就是坚持每月往家里寄生活费,让我有点安慰。”熊燕说。
今年春节回家后,让熊燕暗暗下了一个决心:即将读初中的儿子,都快长成小大人了,既然自己不可能和丈夫离婚,就应尽快结束这段不清不楚的关系。
“说真的,一年多来,每当有老乡要来聚聚时,我都不敢答应。就怕他们知道这层关系,然后传到家里去。”熊燕说,虽同居在一起,但大家都有保留,很多心事依然藏在心里。更重要的是,她意识到,眼前的这个男人,对她的生理需求高过感情需求,并不想付出多少。
熊燕说,在将来的某一天,自己会选择悄悄离开,为了孩子。
关系脆弱,纠纷不断
在警方披露的“临时夫妻”相关案件中,经济纠纷占了很大一部分。
据一名民警回忆,有一次他们接到一男子报警称,一名女子吞占了他的金项链、戒指。但是当民警出警后,却发现事情并非如此。
原来,报警的男子与女子都是外地来厦门务工人员,双方都已经结婚了,只是跟配偶两地分居。在厦门打工认识之后,两人就住在一起了,成为了“临时夫妻”。
男子对女子还不错,给她买了金饰和戒指。但后来,两个人要分开了,男子就想跟女子要回金饰和戒指。男子认为,他和女子并非真正的夫妻,没有必要买首饰等给她。
“两个人一起生活,我也花了很多钱,两个人的生活费等。”女子则认为,自己跟男子生活,自己也出了不少生活费,不愿归还首饰等。
于是,两人就起了纠纷。最后,男子报了警。
“这种金钱纠纷的事情,一般过‘临时夫妻’生活的双方一有矛盾,就会出现。”一民警曾处理过多起跟“临时夫妻”有关的案子,他注意到,这些“临时夫妻”一旦出现了裂痕,就会出现经济纠纷,有些男女甚至还为此打起了官司。
此外还有难以平衡的情感纠葛。
临时丈夫李某的合法妻子回家后,临时妻子王某把席梦思床上的床单枕套被罩全部换成新的,然后对李某说:“你家那个黄脸婆终于走了,刚换的被褥又得我换洗一遍,真麻烦!”
面对“临时妻子”的埋怨,李某也是一脸的不满和无奈,他噘着嘴说,“又不是我叫她来的,她要来我有什么办法?再说她一年能来几次?你知道我对你好,和她就是个形式,毕竟我们生活了十几年了,娃也那么大了,而你也不可能离婚,咱就这样过也挺好的……”
“好你个头啊,看把你美的,家里留着一个,外边养着一个,你当你是谁呀?老娘我不伺候你了,我走啊不和你过啦……”
像这样的情景,在这个临时家庭经常上演,只要李某妻子从老家来探亲,王某就被迫让位住在招待所或小旅馆里,等李某妻子走后,必然会有一场“战争”。
……
农民工“临时夫妻”隐患重重
农民工结成“临时夫妻”对家庭、社会都不是一件好事情,会造成许许多多的问题。这种“露水夫妻”最直接的影响是让夫妻感情不和,造成家庭的不稳和破裂,影响到下一代的教育,严重的甚至会诱发暴力伤害、故意杀人等刑事案件,影响社会和谐。
家庭支离破碎,无辜子女被伤最深
据最近一项调查,农村离婚率已远高于城镇水平,且发生在有外出务工或者经商人员家庭的约占80%。在一些乡镇,农民工的离婚率竟高达50%以上。而高离婚率使得农民工子女教育成为难题,同时给农村的社会生产生活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
两年前,在湖北农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男的老实、守本分,家里欠债,女的决定外出打工。
打工的第二年,她经不住诱惑,和同一工厂的一名已婚男子同居了。风言风语也随即传回老家。男方来厦门,请她回家,但被她拒绝了。她觉得回家没脸见人。就这样,她继续过起“临时夫妻”生活。
今年春节,她想念家里的孩子,就拜托朋友龙女士去她家里看看小孩,还捎了一套新衣服。
龙女士去她家时发现她家是村里最破败的一家,又脏又乱,孩子不停地打听妈妈为什么不回家。这让龙女士真的看不下去,心酸不已。
龙女士说,她男人没有将她带回,一气之下也离家出走,过年也没有回来。
听龙女士说了家中的情况后,她非常痛苦后悔,但更让她纠结的是:她已经怀上了“临时老公”的孩子,这孩子到底要不要生下来?
尽管现在的男人口口声声说要永远对她负责,但是她很清楚,眼前的这名“老公”也是临时的。将来的小孩,又该怎么办?会不会有一个完整的家? 陈女士的丈夫在外面跟别的女人组成“临时夫妻”的事情露馅后,已经上高二的儿子学习成绩就一直下滑。
罗女士的老公也在外面跟别人组成“临时夫妻”,现在她和丈夫已经分开居住,“孩子交给我的公公婆婆”。
“孩子每天都哭着要找妈妈,我听了很痛心。”罗女士说,去年怀孕时知道老公跟人组成“临时夫妻”时,她甚至想堕胎。
罗女士说,她的姐夫同样在外面跟别的已婚女子组成“临时夫妻”,她的侄女知道之后,从一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变得很内向,什么事情都不愿意说,都放在自己心里。
更令人不能容忍的是少女遭到强奸。
陈某是四川人,有一个13岁的女儿。但因不满家里包办婚姻,长年在厦打工,将女儿带在身边,与老公处于分居状态。后来,陈某认识了同在同安打工的已婚男子张某,两人过起“临时夫妻”的生活。
但陈某并不知道,这为女儿的厄运埋下了伏笔。在接触几年后,还未成年的女儿连遭张某与张某哥哥的多次强奸。直至今年年初,陈某发现后愤而报警。
暴力冲突,血案频发
诚然,“临时夫妻”也知道他们的行为是不齿行为,为此,结成“临时夫妻”这事还只能偷摸着来,长此以往,让她们形成了一种“身体出轨、情感不出轨”的默许。?但是,感情往往很让人难以掌控,任何一对“临时夫妻”都不敢保证不会日久产生真感情,任何一对“临时夫妻”都不敢保证他们之间能单纯保持性伙伴关系,因为情到深处是占有,又因为因爱生恨的爱情悲剧随处可见,由此产生的伤害案件时有发生。再者,“临时夫妻”的父母家人也不会容许他们的行为,这也会引发暴力冲突,发生血案。
两年前,漳州女子小陈在厦门工作时,跟一个已婚四川男子同居了。小陈跟已婚男子在厦门同居,就像夫妻一样,这事让小陈的母亲知道后,遭到了极力反对。
但小陈一意孤行,并没有责备男子。相反,小陈和男子约好,等男子离婚后,她和男子重新组合。
小陈的母亲得知后,非常生气,从漳州老家赶到厦门,跟小陈大吵了一架。但小陈并没有松口。
当天,一直闹到凌晨3点多,小陈的母亲还不死心,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削铅笔的小刀,朝着女儿胡乱挥舞。小陈扬起两只手去挡,被划破了几处。而四川男子想去劝阻,但也不敢靠近。
最后直到厦门警方介入之后,母女俩才暂停争吵。
类似的伤害案在厦门并不止一起。在厦门警方破获的不少命案中,曾经就有“临时夫妻”引发的情杀案件。
厦门警方曾经通报一起案件,一名已经结婚的江姓男子,在厦门没找到合适工作,想让跟自己同居的罗姓女子一起离开厦门,结果遭到拒绝。随后,两人发生争执,男子在狐尾山上将女子砍死。
今年4月10日,江西省石城县官方通报称,石城县横江镇珠玑村村民陈某(男,1970年6月生)于2011年冬与姜某在广东揭阳务工时相识,并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后因两人感情纠葛,陈某产生要杀害姜某全家的念头。
2013年4月8日,陈某驾驶摩托车从广东来到石城县龙岗乡龙岗村。4月9日凌晨,陈某携带准备好的汽油潜入姜某租住的民房纵火,造成姜某夫妻及4个子女死亡,陈某亦在作案中死亡。一对“临时夫妻”酿成7人死亡惨案。
今年35岁的严兵是河南开封人,妻子张某与其同村。10年前,两人经邻居撮合结婚。婚后次年,育有一女。2011年冬天,严兵外出打工。2012年7月,在山东潍坊打工的严兵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甘肃籍姑娘小郭。小郭来潍坊打工前,刚结婚半年,丈夫在安徽合肥务工。共同的生活经历和当下的孤独无聊让严兵与小郭十分投缘。
随着交往的加深,两人心照不宣地搬到了一起,考虑到家庭,严兵与小郭口头相约,只是互相照应“做个伴”,但时间一长,两人越发默契,小郭甚至产生“白头偕老”的念想。起初想到女儿,严兵还有些迟疑,但招架不住小郭的温柔攻势,他最终心动了。2012年12月,妻子张某突然来到潍坊探望丈夫,得知小郭的事情后,与严兵大吵一架。不久,严兵借机提出离婚,张某不同意,并赶到严兵所在工地大闹。今年2月22日,严兵再次因离婚问题与张某厮打起来。就在两人打斗过程中,严兵脸部被张某多次撕抓,恼怒之下,他随手拿起一个板凳向张某打去,致其头部重伤。3月19日,严兵被潍坊市奎文区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今年4月10日,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犯罪嫌疑人严兵批准逮捕。
违法伤德,助长婚外情的发生
农民工“临时夫妻”是不合法的,建立在这种感情基础上的性爱属于婚外性行为,突破了人们的道德底线。
厦门市政协委员、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蒋月认为,“临时夫妻”是不准确的说法,是非法同居,非法的两性关系。“临时夫妻”的行为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侵犯了合法配偶的权利。另外,两个已婚男女若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就是重婚罪,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假若知道对方有配偶,即便自己是单身,仍与对方以夫妻名义同居,同样还是会构成重婚罪。
对于“临时夫妻”,一些网友直指这就是“畸形婚外恋”,是道德、法律所不容许的,而且大量存在的“临时夫妻”,事实上助长了婚外情的发生。
农民工“临时夫妻”产生的原因
说到农民工“临时夫妻”,不少舆论将根源直指农民工的“性饥渴”。其实,真相远非如此。封闭的“群居”环境、原本就有伤痕的婚姻、无奈的两地分居等因素,让一些来到陌生城市的农民工男女突破了自己的道德底线,最终“临时”在了一起。
忍无可忍的“性饥渴”
两地分居的“性饥渴”,是催生农民工“临时夫妻”的重要原因。
调查表明:有超过50%的人会在晚上空闲时选择看黄色录像或书刊来打发时间;55%的农民工已经有超过半年没有过性生活;35%的农民工感到性压抑;70%的农民工希望家属能来工地探亲。而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省计生委主任张枫也说,广东有3000万农民工,很多人由于不能解决性生活问题,长期处在“饥饿”状态。 面临着“性饥渴”的农民工当然会选择结成“临时夫妻”的方式来解决“性饥渴”的问题,尽管存在着道德上责备和破坏家庭的风险,但毕竟比起嫖娼之类的违法行为来,更为安全和健康。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说,农民工“被逼无奈,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找人来一起生活,可能有一点感情,但主要是解决生理需求”。
在厦门市湖里区蔡塘村打工的四川籍农民工小张说:“家里老人要养,孩子要上学,作为男人,应该什么都可以忍,但我们的忍有没有极限?忍一天?忍十天?还是忍一年?忍十年?夫妻一年见不了几面,几个男人有这样的定力?什么苦都可以受,唯有相思受不了!”
今年38岁的湖北孝感人杨前进,到朋友开的饭馆当掌柜的,负责采购食材、安排大厨轮休、管理服务员等工作,每月3000元薪水。由于离家太远,闲暇时他只能靠看毛片和色情书刊打发时光,有时也去发廊和洗浴城发泄一番,但金钱和色情交易过后更加失落。直到他和在饭店后厨洗碗的阿梅组成了临时家庭,他才感受到温暖和幸福,尽管那是违背道德和法律的行为,但他别无选择。
广州市总工会最近发布了一份《广州市农民工幸福感调研报告》,这份调研报告意外发现,影响农民工幸福感的第一要素,不再是传统的经济因素,而是变成了夫妻团聚等家庭因素。
无可无奈的夫妻两地分居
一些农民工家庭往往需要有一方留守家乡,照看小孩、老人,而另一方独自在他乡打拼。其中的一些,因家人长期不在身边,也往往耐不住寂寞,最终过起“临时夫妻”生活。
陈女士说,若不是为了孩子能上重点中学,她和丈夫也不用两地分居,丈夫也不会在矿山上,跟别的女人过起“临时夫妻”的生活。
“老公也不想让这个家散了,不想离婚,他对这个家是有感情的。”陈女士说,他们的儿子已经上高二了,为了孩子能够享受好的教育资源,上重点中学,她和丈夫选择了两地分居。
“我在家陪儿子读书,照顾儿子。”陈女士说,她本来想去外地的矿山陪丈夫一起工作,但为了儿子读书,没辙,她只好留在家中,“要是丈夫工作的地方有好的学校,我们一家人就会在一起了”。
但让陈女士没想到的是,丈夫却跟另外一已婚女同事生活在一起了。这让陈女士很痛心,她甚至想过离婚,但为了儿子她还在维持这段婚姻。
“我想我要是在他身边,就不会这样了。”陈女士说,假若自己能够陪在丈夫身边,一家人在一起,丈夫跟别的女人一起生活的概率就会小很多了,但孩子的教育问题却逼着他们不得不选择两地分居。
密集而封闭的“群居”环境
一栋紧挨着一栋的出租房,且不说同栋楼的住户距离被拉得很近,就是隔壁栋,往往也是伸手就可能够得着的距离。
如此密集的“群居”生活,确实给一些农民工男女创造了“在一起”的机会。
房东老钟说:“房子一间挨着一间,一开门,就见着对方。一过走廊,身子还会擦肩而过。大家彼此抬头不见低头见,对于一些独处的农民工,确实容易擦出火花。”老钟举例说,曾经租住自己房子的一些外地民工,在周边的不同工厂打工,平日也会聚在一起打麻将、喝酒。据他所知,一名来自湖南的还算比较漂亮的已婚女工,就这样被一名已婚房客“盯上”,他想方设法让老乡牵线搭桥,套近乎。最后,这两名已婚农民工住在了一起。
对于许多外来工来说,每月往往只有一两天的休息时间,长时间在同一工厂、同一工地的“封闭”工作状态,加上近乎两点一线的生活轨迹,都给这些农民工男女创造了大量近距离接触的机会。
长期独处的空虚,加上日久生情,最终一些人就突破了道德底线。而这其中,男民工主动追求女民工的,则占了绝对多数的比例,而且不少都是周边老乡朋友牵线搭桥。
“最重要的是,一些原本还自律的农民工,看到周边的人这样子了,也降低了自己的要求。”老钟表示,这一现象背后,最可怕的是“传染性”,一些人对此习以为常了。
原本就有伤痕的婚姻
刘女士,因与丈夫感情不和,外出打工,遇见了一个40多岁的男人,在一起过起了“临时夫妻”的生活。
“恋爱的时候很美好,很感动,但结了婚就不一样了。”刘女士在18岁的时候,碰见了大她12岁的丈夫,后来两人结了婚。
只是婚后,生了孩子,她发现丈夫并不像恋爱时那样,不会很努力赚钱,并且很安于现状。这让刘女士很不满,但她屡次劝丈夫都没有结果。
“我跟他没有共同语言。”说到伤心处,刘女士说,自己很后悔,在选择丈夫时太冲动,没有认真考虑,以至于结婚后,发现丈夫很懒,两人还经常吵架,出现家庭暴力,把家庭氛围搞得很僵。
“我不希望给孩子带来什么影响。”刘女士说,为了躲开丈夫,她选择了躲避,到厦门打工。她不想离婚给儿子带去伤害。在打工的过程中,自己认识了别的男人,对方对自己不错,而丈夫却一直不准备改善与她的关系。
“原本很幸福的一个家,走到这一步我也痛苦。”刘女士说,自己并不是寂寞,也不是因生理上的需求,跟别的男人同居,主要是自己重新找到情感寄托。刘女士坦言,若丈夫对她好一点,没有家庭暴力,自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
类似刘女士这样带着伤痕的婚姻独自到厦门的男方、女方,占了一半以上的比例。他们因为夫妻关系本来就不融洽,选择来到厦门打工。这些人中有的因不希望离婚给孩子带来伤害等,选择不跟家里的配偶离婚,但内心本来就希望能够感受到家庭的温馨。
而这些人,在异乡,由于没有乡里乡亲的指责,他们会选择聊得来的异性,过起“临时夫妻”生活。
“各取所需”的便利
组成“临时夫妻”共同租房、开伙食,更为经济实惠。“各取所需”的便利性,是催生农民工“临时夫妻”的又一个重要原因。
一年前,打工妹芳芳在一家保洁公司当钟点工,曾遭到一位男主顾的性骚扰,她哭着打电话告诉了老乡罗晓杰。 罗晓杰“很爷们儿”地帮她出头,从此两人就住在了一起。
罗晓杰的妻子在老家照顾两岁的儿子,并伺候他的双亲,他每月寄回生活费。而芳芳的丈夫是个残疾人,她一个人挑起了养家的责任。
“我挣钱养家,已尽到了责任,常年和媳妇分居,也会有正常的生理需求吧?”27岁的罗晓杰并不觉得他的行为有何不妥,他理直气壮地认为,和芳芳生活是为了相互照应,同时还能节约生活成本,“可以多往家里寄点钱”。
芳芳说,她一个女人在一个毫无依靠的城市活得太艰难,她不得不和罗晓杰“各取所需”。
在北京市朝阳区将台洼村,“临时夫妻”成了不可言说的秘密。大多数农民工对此理解,并认为这是一种“合情不合法”的正当关系。
软弱无力的道德约束
一个陌生的城市,对一个人来说是自由的,少了亲朋好友、邻里街坊的舆论监督,似乎道德的底线已不再那么具有强制性了。于是,一些人的道德底线会被生理、感情等需求超越,走上“临时夫妻”道路。
城乡二元体制、城市户籍的限制
“临时夫妻”现象是夹生的城镇化、梗阻的人口流动机制以及权利尚不能平等实现的城乡二元体制等因素造成的,其根源在于城乡二元体制、城市户籍限制等。
城市的福利并没有把农民工这个群体包括在内,他们的孩子,他们的老人,都没法在一起生活。
农民工一家人来到城市,没有工作的话,就没法享受到城市福利,他们不是城市社会保障的保障对象,城市福利只针对户籍人口。
此外还有企业关注不够的原因。现在的企业只关注农民工8小时内的工作,8小时以外的生活都没有关注,企业的工会并没有发挥正常职责。
解决农民工“临时夫妻”问题的对策措施
从上文分析中我们看到,农民工结成“临时夫妻”,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而且也是一个社会问题,一个民生问题。我们要通过制度的改革、体制的完善等,更多地关注外出务工群体,避免和减少“临时夫妻”现象。
加快新型城镇化改革
农民工“临时夫妻”问题,需要在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依靠制度救济解决。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认为,仅靠城市的发展无法解决农民工的生理需求和精神建设需要,更重要的是“做到农村和城市的结构平衡,需要给农民工更大的生存空间”。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建议政府在城镇化过程中发挥更大的建设性作用,尤其是应该降低房价,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社会保障和公共资源。
中国乡村规划设计院院长李昌平表示,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医疗、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市常住人口。这些都需要由中央政府来统筹,从而保证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措施才能有效落实。
党国英说:“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发展,‘临时夫妻’会渐渐消失,但前提是城市化的质量必须得到提高。”
江西检察官杨涛说,我相信,如果农民工有相应的居住场所,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孩子能有地方读书,或者他们有足够的假期探亲,他们中的大多数恐怕会选择跟自己的丈夫、妻子和孩子在一起,而不是选择与他人结成“临时夫妻”。
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
加快新型城镇化改革、改善农民工的生存境遇,不可能一蹴而就,但可以先从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入手。
全国人大代表刘丽认为,解决了住房问题就能解决夫妻分居问题。为此,她提出两个建议,一是降低城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标准,让农民工也能住进保障房;二是由政府租赁城里人的多余住房,然后再收取一定税收,再以税后房租返租给农民工。这值得各地政府好好考虑。
在目前许多城市连当地户籍人口的保障房都还没解决好的情况下,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可以采取企业先行,政府给予扶助的办法。
譬如东莞有家服装厂,在厂区为工人修建了800多间“夫妻房”,有配偶的职工可申请居住。此举大大提高了职工归属感,深受欢迎,可供广大企业借鉴。对于不够条件的企业,可以租用民房供有配偶职工居住,房租由企业与职工共担。而政府,则可考虑为符合条件的外来工发放租房补贴,或降低门槛,让外来工很方便地将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在厦门市湖里区蔡塘村打工的农民工王子群希望政府和企业帮农民工铺一张“双人床”。
“现在,南方一些制造业密集之地,很多企业都为农民工开设了夫妻房,甚至对夫妻俩同在厂里工作的给予一定奖励。”王子群说,如果企业能打出这样的温情牌,就足以留住农民工的心。
“如果有夫妻房,我想很多农民工都愿意带老婆一块儿来打工。”
王子群认为,政府和企业应该帮助农民工铺一张“双人床”——有时候,他们需要的,只是一张床。
内心里,王子群还希望能够通过立法的形式让农民工休“探亲假”,让他们有时间回家或去外地看看家人,或者企业能为农民工家属探亲提供临时住房或为其报销来回车旅费,等等。
当然,王子群自己也知道,他的这些想法,目前还很难实现,但他期盼着:“希望有一天,除了管好农民工的菜篮子,政府也会关心农民工的被窝子。”
强化道德约束和法律惩治
社会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工的道德教育,通过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让农民工树立正确的道德理念。相关培训机构要对农民工进行婚姻家庭培训辅导,让他们正确处理婚姻家庭问题。
农民工如果都有很强的家庭责任感和道德约束,就不会用“生理需要”等来作为自己的“借口”,从而组成“临时夫妻”。
此外,农民工“临时夫妻”行为事实上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进行严肃的惩治。
北京律师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张雪莉律师指出,法律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处罚。受害的一方配偶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通过公安机关,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罪名成立将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在治理农民工“临时夫妻”问题上,执法机关应该积极作为,发挥好自己应有的作用,用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农民工的婚姻家庭行为。
企业加强管理
企业对员工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是农民工外出打工的第一责任人。企业不但要关注员工8小时以内的工作情况,也要关注员工8小时以外的家庭婚姻情况,要杜绝本企业员工乱搞婚外情的“临时夫妻”现象,对于违背婚姻道德法律的行为,要加强教育引导规范。必要时,积极配合员工家庭、社会管理部门,解决好员工的“临时夫妻”问题。
加强自律,洁身自好
为解决自己的性饥渴、孤独,就可以与别人的妻子(或丈夫)结为“临时夫妻”,这样的理由是绝不能成立的。且不说从法律层面来衡量是明显的违法行径,单是在道德伦理上,就超越了人类文明的底线。当代青年思想再解放,性观念再超前,感情上也承受不了自己的爱妻(爱夫)与别人同居一室,共枕一床。所以,单独外出打工的农民工丈夫或妻子,应该加强自律,洁身自好,用爱、用责任来填补内心的空虚。
有一位江西籍“洗脚妹”,老公在山东,是一家工厂的管理人员。家里欠债,她想为老公分忧,产后不到半年便独自来厦继续为人洗脚。
她想去山东,但担心老公因她的工作被议论。
最后,为了还债,她把孩子留在老家,一家过着三地分居的生活。她有一个信念,赶快帮家里把债还清,于是,她近乎没日没夜地工作。她说,不觉得累,忙碌时不会空虚。
她说,身边的一些已婚男子,知道她老公不在身边,时有诱惑,但她从未动摇过。她坚持天天与老公通电话,他们深爱着对方。
如今像她这样独自在外打拼的农民工不在少数。他们远离家乡,每年春节回去和妻子或丈夫亲热几天,然后就是漫长的等待,备受寂寞、空虚甚至饥渴的煎熬。其中一些,最终因为抵挡不住诱惑成为“临时夫妻”。
然而这名“洗脚妹”却选择用爱、用责任来填补内心的空虚,她的坚持显得特别珍贵,值得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