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对解除合同时质保金未约定,是否应扣留5%质保金?

来源 :中国建筑金属结构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iaohu85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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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将其开发建设的6幢写字楼工程发包给承包人施工总承包,合同对价款、工期、质量等事宜作了约定。施工工程中,由于发包人拖欠2亿余元进度款,承包人依法停工,并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对现场已完工程进行结算。为此,双方发生纠纷,承包人诉至某高级人民法院,要求发包人支付所有拖欠的工程款3亿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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