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推进农副产品商标战略倾心服务社会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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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运城市工商局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山西省工商局关于发挥工商部门职能作用、努力兴农富农的指示精神,在全市范围内大力实施农副业产品商标发展战略,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农民和农产品加工企业注册商标、发展品牌,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加快了农业产业化、市场化的步伐,收到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效果。
  
  一、积极宣传引导。大力增强农民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意识
  
  前些年,受传统农业经营理念和分散经营模式的影响,许多农民及农产品加工企业没有认识到商标、品牌在农产品生产和销售中的作用,对注册农产品商标积极性不高。认为种庄稼就是别人种啥咱种啥,能卖多少算多少,有没有商标无所谓,结果没有收到应有的经济效益。运城地区生产的苹果色泽鲜艳,肉质甘甜,久负盛名。全市种植面积达212万亩,年生产红富士、花冠、嘎拉等优质苹果15亿公斤以上,可是在2002年以前,全市没有一个苹果注册商标,致使本地苹果大量滞销,大大伤害了农民种植苹果的积极性。
  这种因为无商标、无品牌而产生的农产品销售不畅、价格偏低、权益受损的现象,引起了市工商局党组的严重关切。经过研究,大家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想兴农富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商部门就必须在帮助农户注册商标,打造品牌方面做更多的工作,大力实施农副产品商标战略。为此,2003年市工商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副产品注册商标的几点意见》,要求各级工商部门必须把这一工作作为本职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2004年,市局积极为市委市政府出主意、提建议。推动全市实施农副产品商标战略,努力把工商局的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市政府很快成立了农副产品商标战略领导组,研究制定了《运城市实施农副产品商标战略的五年规划》,把商标工作细化到乡镇、村组,农业、林业等部门积极配合,并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倾斜。由于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实施农产品商标战略工作,很快在全市上下全面展开。
  针对部分农户及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商标意识不强,对注册商标及其价值作用认识不足的问题,我们采取各种措施深入进行宣传引导。2003年,开设《运城市商标战略网》,用网络形式对注册商标的意义作用及方法程序等给予详细的说明;通过《运城日报》、运城电视台、《果农报》等新闻媒体,对嶷山苹果、维博梨枣、维之王等品牌进行宣传;利用节日、集会等机会,组织人员深入街道企业,宣传实施农副业产品商标战略的重要意义,共向企业和农民发放商标法律书籍20000余册,接受企业和农民商标咨询1460人次,解决注册难题2240个。我们还利用我市举办“第四届农业新技术新产品展示会”机会,布置知名农副产品展位,将我市有影响的农副产品商标进行集中宣传和展示。各县(市、区)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的干部,坚持登门入户,面对面地将宣传资料和有关申请注册材料送到农户和企业手中,有些分局还带着商标向农民宣传商标注册的意义,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注册商标的兴趣。
  
  二、热心周到服务。真正帮助农民注册好商标
  
  一是广泛调查摸底,分类指导。我们组织各县(市、区)工商局和基层工商所,对全市的农副产品生产经营和商标注册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基本弄清了全市农副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模、特色以及这些农产品的商标注册、使用等情况,通过梳理排队,有针对性地进行指导。对已经拥有一定知名度的注册商标,大力培育和扶持,鼓励做强做大,争创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对一些具有特定地理环境和特定人文因素,且已形成一定生产规模的特色农副产品,指派专人,限定时间,协助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尽快注册地理标志商标:对有一定产品优势,但生产地域比较分散的农副产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整合作用,以专业协会的名义注册集体商标,从而使一些没有条件申报商标的中小农户从集体商标使用中获益,近三年,全市先后注册各类名优土特产商标271件,几乎覆盖了所有名优产品。
  二是建立机构网络,提高服务质量。我市部分县市地处山区半山区、交通不便,为了方便企业和农户办理商标,在全市建起了市、县、乡镇(企业)“三级商标服务网络”,做到市有商标科和商标事务所,县有商标科和商标服务室,乡镇和企业有商标代办员,农民不出乡镇就能了解、办理农产品商标。机构组建后,分期分批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系统学习商标注册管理知识,提高服务质量。培训中,邀请专家和优秀农民企业家授课。此外,工商服务大厅设立农副产品注册商标专柜,结合实际制定了商标工作首办工作责任制,真正做到热情服务,一帮到底。
  三是主动上门服务,提供意见建议。本着深入一线,现场办公。上门服务,全心全意为建设新农村作贡献,对生产规模大,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的农副产品基地和加工企业,实行定期联系指导制度,坚持每季度上门一次,指导他们正确运用商标策略拓展市场,提高经济效益。为了做好这方面工作,市局商标科与企业科联合制定了“三书”制度:即向未注册商标的企业发放《商标注册建议书》,为正在扩大经营的企业提出《商标经营策略建议书》,向商标使用中出现问题的企业发放《商标注册使用警示书》,使指导企业行为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对那些未形成生产规模,但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富有地方特色的农副产品,指定专人,组织力量,主动上门,帮助他们设计适合农副产品特点、适应消费心理需求的商标,以尽快帮助他们注册商标,增加影响力和生产效力。
  
  三、运用商标职能,引导农民有效开拓市场
  
  引导企业和农户注册使用商标,仅仅是实施商标战略的第一步,培育发展一批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增强市场竞争力,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是实施农副产品商标战略的最终目标。为此,必须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这一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商标职能作用,扩大规模。提升品质,优化模式,使一批农产品项目做强做大,从而真正达到兴农富农的目的。
  以知名商标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骨干,采取“公司+农户+商标”的形式,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粟海”集团是我市一家大型禽肉蛋生产加工企业,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知名度。在其发展过程中,市工商局不仅积极帮助其申请中国驰名商标,而且积极组织集团与农民联合,实行“公司+农户+商标”的发展模式,在周边五个县(市、区)发展养鸡专业户2000余户、建立饲料厂、饲料供应商200余家,扩大了集团生产规模,又为广大农户找到一条稳定的致富门路。
  充分发挥各个地域的地理优势、资源优势和人文优势,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一村一品、一地一牌”的品牌战略,努力使品牌农副产品遍地开 花,惠及全体百姓。为此,我们制定了《关于实施“一村一品、一地一牌”农副产品发展战略,促进农村块状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每个乡镇、每个村或一个地域确定一两个重点农副业产品发展项目,力争一年内注册商标。两年内形成规模,三至五年达到优势品牌。经过共同努力,不到两年时间,各地已确定了“汤王山”、“绛州绿”、“农之龙”、“临晋江石榴”、“绛县樱桃”、“垣曲山茹”等较有影响力的区域性品牌。
  抓住市场信息,及时选择有发展潜力的农副业产品进行帮扶推广,用优势产业带动一方农民增收致富。2003年,临猗县“维博”梨枣商标被认定为山西省著名商标后,我们感到这一农产品具有较大的经济价值,非常适合几个山区县推广种植,建议市政府投入资金,推广“梨枣”、“冬枣”种植规模。到2006年,全市利用荒山沟坡发展“梨枣”、“冬枣”20余万亩,每年销往上海、杭州等南方城市300多万公斤,每公斤鲜枣价格达到20元左右,仅此一项,每个农民可增加收入60元左右。1999年,永济市农民王开健在黄河滩上种植芦笋,经济效益很好。我们了解到此情况后,当即建议永济、芮城、万荣等几个沿黄河县扩大种植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并为其注册了“节节金”的商标,到200E年,全市年生产上等芦笋40多万吨,建立芦笋加工企业7个,每年出口日本、新加坡等国约20多万吨。
  总结这些年的帮扶经验,研究制定了“四联五帮八到位”的工作目桁责任制。“四联”是:市局联大中型企业,县局联乡镇和中小企业,股(所)联项目、基地,个协、私协联有关专业户和工商户,真正做到帮扶到户,责任到人:“五帮”是:一帮选择产品项目,二帮设计注册商标,三帮宣传使用商标,四帮规范科学经营,五帮提高经济效益:“八到位”是:在联系帮扶过程中,要做到法规宣传、商标注册、商标使用、商标管理、广告策划、技术应用、销售网络和制度落实到位。几年来,全市工商系统有900多人次深入到企业进行现场指导服务,从品牌的定位、注册、推广到农产品的选料、加工、销售等,都耐心细致地进行政策引导和科学指导,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有效地提升了品牌的市场竞争力。
  
  四、严格监管维权。当好品牌农副产品的保护神
  
  几年来,我们以打击各种侵权、假冒商标行为为重点。不断加大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促进了品牌农副产品的健康发展。“福同惠”食品有限公司注册的“福同惠”商标。是山西省的著名商标,在全省乃至晋陕豫三省都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受到消费者的肯定和欢迎。去年春节期间,有的不法商家看到有利可图,就在西安、潼关等地私开作坊,私自制作假冒“福同惠”糕点等食品,欺骗消费者。严重损害了“福同惠”商标的声誉。我们得知后,立即进行严肃查处。近几年我们还先后查处了“粟海”鸡肉、“忠民”油脂、“德祥隆”煮饼等农副产品商标案99起,收缴、销毁假冒包装、商标65万余件(套),较好地保护了商标注册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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