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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对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实行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以下称“退税”政策)。2009年上半年笔者参加了对某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经营管理状况的专题调查。调查发现,从落实退税政策角度看,再生资源企业备案管理缺位已成为影响落实增值税“退税”政策的瓶颈问题,应引起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