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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大杂院,很多南京人都有共鸣,这甚至占据了几代人的生活记忆。如今,随着城市的建设与变迁,这些大杂院民居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之中。
大杂院记忆
叶兆言小时候曾住在杨公井,在一栋带院子的洋房里,他度过了大约20年。据长辈们说那里曾属于某洋行,最初只住着一户人家,堪称那年代的豪宅。叶兆言一家搬进去时,已经住了好几家,院子里收拾妥当,种上花花草草,景致很是漂亮。
可好景不长,文革期间,院子被破坏,花草植物大概都死亡,院子荒废下来。无法想象的是,由于住房紧张,后来整个院子最多塞满了十几户人家。美景不再,叶兆言家所住的洋房也就与街头巷尾其它拥挤的大杂院无异了。
自民国建都南京后,有一段时期,不少官商、小资产者纷纷在市内或近郊兴建房产,修建了许多别墅和规模不等的各种院宅。而从1949年到1978年之间,南京的住宅建设止步不前,直接用于住宅建设的投资只占总投资的5%。在这30年里,南京城区中,公房较多。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居民区里建起工厂,有的单位对房屋随意改建、拆建、扩建。还有的房屋在维修时,房管部门拆掉了马头墙,把原来的灰色小瓦换成红色的瓦,用水泥粉刷外墙,破坏了民居的环境和原本的风貌。
到文革结束后,曾经下放的30万知青回城。居住需求陡增,而一时又找不到更多的房源,一些住房困难户便在房前屋后改建和加建,大量的违章建筑使得居住环境更为恶化。那时候,一些原来只住一两户的院子,普遍能住上十几户人家。因此,许多整洁的庭院沦为了大杂院。
为数不多的独门别户庭院成了那时代最高规制的奢侈品。“过去,上中学时若听到有同学中说家里有院子,那八成是高干家庭。”一位曾住过大杂院的住户陈先生表示,在七八十年代,市区内拥有一个院子非常奢侈,再如果听到邀请说“到我家院里喝点小酒”,这是一件非常自豪的事。
大杂院是那个年代最接地气的生活方式。叶兆言表示,虽然邻居们性情、职位千差万别,但相同的是几乎每家每户的住房面积都较小。家常常只作为卧室,院子里除了塞满旧物的小砖房,还作为家家户户的功能空间,因此院子中的绿化极为罕见。许多家庭活动都是在院子里进行的,劳作、交往与其他的娱乐往往融为一体。
在大杂院里的生活记忆,叶兆言至今记忆犹新。家里空间狭小,院里的邻居彼此抬头不见低头见,接近家居氛围,私密性尤其差。即便家里来位客人,邻居们仍会毫无顾忌地串门,完全无个人空间,很多不便之处便显而易见。
“虽说大杂院的生活更为方便邻里间互相帮助,但门挨门的大杂院环境,使得个人隐私得不到很好的尊重和保护,因此我并不怀念那种生活。”叶兆言说,等到条件允许,他们家立即搬离了大杂院。
在他看来,30年前的住房条件恶劣,尤其是在城市里,一家人或许就挤一间房,居住拥挤、公共设施简陋,这让80%城市居民的生活都显得狼狈不堪。
而现在居住条件已经有了极大的改善,至少居住空间比过去大多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独门别院的庭院生活显得太奢侈,但很多小区拥有的公共庭院依然可以给居住者带来极好的享受。”叶兆言说,他现在所住的小区公共环境不错,但他也有院子情结。现在他在马鞍山租了一间带小院的房子,经常会过去小住。
选择性地保护
大杂院生活,曾经是南京城区里最为普遍的居住方式。南京最典型的大杂院便是位于老城南的秦淮河两岸的民居。
直到本世纪初,老城南的这些人文环境的原生态,民俗民情、民衣民食依然可以很好地在这里展现出来。专家们发现,虽然这些民居沦为了大杂院,但大量老式民居大多数是明清时代传承下来,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些民居有统一的特色:青瓦灰砖马头墙,砖雕门楼,青石铺地,木结构的门窗、隔扇、栏杆雕刻都繁复精美。这种质朴大方的建筑风格,既不同于徽派建筑的张扬,又不同于苏州建筑的书卷气。
不过由于历史遗留而形成的破破乱乱的大杂院形象,看似始终与新城建设格格不入,相关部门便形成了全部拆光以完成旧城改造的概念。过去,人们缺乏保护传统建筑的意识,并没有发觉老城南的文化含量,城市建设第一,因此对老城南大肆破坏。虽然近几年来,老城南的保护,逐步受到专家和市民的关注,但大部分民居都未能幸免。
从2006年开始,老城南的拆迁拉开序幕,如今老城南的历史街区遗存飞速减少。遗存下来的民居保护现状参差不齐,不少城市民居已经有名无实,或残缺不全,保护前景令人堪忧。颜料坊49号,称得上南京老城南的标志性民居,是市级文保单位,不过近日该地块民居遭到野蛮施工,后面几进惨遭破坏。
说起逐渐消失的老城南民居,叶兆言表示,对老城南的保护是责无旁贷,文物被破坏,就类似于一场大屠杀,永远不可能再复原。
叶兆言强调,老城南的保护和改造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首先得有一个有责任的专家团队来对老城南民居做一个认定,什么可以拆,什么不可以拆。可以有选择地、有重点地对部分无法保存的民居进行拆除,将其中具有传统文化元素的东西暂时保存起来并保留下来。
对于那些被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需要保护的民居,如果被蓄意破坏,无论是专家或是相关官员,都应该被记录在案,这些会被当成城市污点记录在城市规划当中。不能当文物被破坏之后,仅有轰动一时的谴责,更需要有一个长期的问责机制。
大杂院记忆
叶兆言小时候曾住在杨公井,在一栋带院子的洋房里,他度过了大约20年。据长辈们说那里曾属于某洋行,最初只住着一户人家,堪称那年代的豪宅。叶兆言一家搬进去时,已经住了好几家,院子里收拾妥当,种上花花草草,景致很是漂亮。
可好景不长,文革期间,院子被破坏,花草植物大概都死亡,院子荒废下来。无法想象的是,由于住房紧张,后来整个院子最多塞满了十几户人家。美景不再,叶兆言家所住的洋房也就与街头巷尾其它拥挤的大杂院无异了。
自民国建都南京后,有一段时期,不少官商、小资产者纷纷在市内或近郊兴建房产,修建了许多别墅和规模不等的各种院宅。而从1949年到1978年之间,南京的住宅建设止步不前,直接用于住宅建设的投资只占总投资的5%。在这30年里,南京城区中,公房较多。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居民区里建起工厂,有的单位对房屋随意改建、拆建、扩建。还有的房屋在维修时,房管部门拆掉了马头墙,把原来的灰色小瓦换成红色的瓦,用水泥粉刷外墙,破坏了民居的环境和原本的风貌。
到文革结束后,曾经下放的30万知青回城。居住需求陡增,而一时又找不到更多的房源,一些住房困难户便在房前屋后改建和加建,大量的违章建筑使得居住环境更为恶化。那时候,一些原来只住一两户的院子,普遍能住上十几户人家。因此,许多整洁的庭院沦为了大杂院。
为数不多的独门别户庭院成了那时代最高规制的奢侈品。“过去,上中学时若听到有同学中说家里有院子,那八成是高干家庭。”一位曾住过大杂院的住户陈先生表示,在七八十年代,市区内拥有一个院子非常奢侈,再如果听到邀请说“到我家院里喝点小酒”,这是一件非常自豪的事。
大杂院是那个年代最接地气的生活方式。叶兆言表示,虽然邻居们性情、职位千差万别,但相同的是几乎每家每户的住房面积都较小。家常常只作为卧室,院子里除了塞满旧物的小砖房,还作为家家户户的功能空间,因此院子中的绿化极为罕见。许多家庭活动都是在院子里进行的,劳作、交往与其他的娱乐往往融为一体。
在大杂院里的生活记忆,叶兆言至今记忆犹新。家里空间狭小,院里的邻居彼此抬头不见低头见,接近家居氛围,私密性尤其差。即便家里来位客人,邻居们仍会毫无顾忌地串门,完全无个人空间,很多不便之处便显而易见。
“虽说大杂院的生活更为方便邻里间互相帮助,但门挨门的大杂院环境,使得个人隐私得不到很好的尊重和保护,因此我并不怀念那种生活。”叶兆言说,等到条件允许,他们家立即搬离了大杂院。
在他看来,30年前的住房条件恶劣,尤其是在城市里,一家人或许就挤一间房,居住拥挤、公共设施简陋,这让80%城市居民的生活都显得狼狈不堪。
而现在居住条件已经有了极大的改善,至少居住空间比过去大多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独门别院的庭院生活显得太奢侈,但很多小区拥有的公共庭院依然可以给居住者带来极好的享受。”叶兆言说,他现在所住的小区公共环境不错,但他也有院子情结。现在他在马鞍山租了一间带小院的房子,经常会过去小住。
选择性地保护
大杂院生活,曾经是南京城区里最为普遍的居住方式。南京最典型的大杂院便是位于老城南的秦淮河两岸的民居。
直到本世纪初,老城南的这些人文环境的原生态,民俗民情、民衣民食依然可以很好地在这里展现出来。专家们发现,虽然这些民居沦为了大杂院,但大量老式民居大多数是明清时代传承下来,具有极高的历史价值和使用价值。这些民居有统一的特色:青瓦灰砖马头墙,砖雕门楼,青石铺地,木结构的门窗、隔扇、栏杆雕刻都繁复精美。这种质朴大方的建筑风格,既不同于徽派建筑的张扬,又不同于苏州建筑的书卷气。
不过由于历史遗留而形成的破破乱乱的大杂院形象,看似始终与新城建设格格不入,相关部门便形成了全部拆光以完成旧城改造的概念。过去,人们缺乏保护传统建筑的意识,并没有发觉老城南的文化含量,城市建设第一,因此对老城南大肆破坏。虽然近几年来,老城南的保护,逐步受到专家和市民的关注,但大部分民居都未能幸免。
从2006年开始,老城南的拆迁拉开序幕,如今老城南的历史街区遗存飞速减少。遗存下来的民居保护现状参差不齐,不少城市民居已经有名无实,或残缺不全,保护前景令人堪忧。颜料坊49号,称得上南京老城南的标志性民居,是市级文保单位,不过近日该地块民居遭到野蛮施工,后面几进惨遭破坏。
说起逐渐消失的老城南民居,叶兆言表示,对老城南的保护是责无旁贷,文物被破坏,就类似于一场大屠杀,永远不可能再复原。
叶兆言强调,老城南的保护和改造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首先得有一个有责任的专家团队来对老城南民居做一个认定,什么可以拆,什么不可以拆。可以有选择地、有重点地对部分无法保存的民居进行拆除,将其中具有传统文化元素的东西暂时保存起来并保留下来。
对于那些被认定为文物保护单位,需要保护的民居,如果被蓄意破坏,无论是专家或是相关官员,都应该被记录在案,这些会被当成城市污点记录在城市规划当中。不能当文物被破坏之后,仅有轰动一时的谴责,更需要有一个长期的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