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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职业教育”思想是否会造成职业院校主打“天下”的局面,不利于发挥全社会的积极性
在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地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时,一些省市政府充分肯定了“大职业教育”的理念,并将其作为发展职业教育一个基本出发点和行动目标。但这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大职业教育”是否会造成职业院校主打“天下”的局面,模糊已经形成的社会分工,不利于发挥全社会的积极性?
随之而来的转变
“大职业教育”是在职业教育新发展环境下提出的理念,是相对于传统的以职前学历职业教育为主干的“小职业教育”而言,以全社会的职业者和职业准备者为对象,以全部的教育培训机构为实施主体,以职前学历职业教育与职后培训以及个人生存发展所需要的技能学习相连贯的一种职业教育,本质就是由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
在职业教育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日益显著的今天,职业教育本身的实施主体和结构形态也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原因是多方面的:受产业发展需求和岗位变化消长的影响,要求职业教育的实施要与企业形成整体融合,在职业学校范围内实施教育的“旧格局”被打破;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在本质上的不可分割,使职业教育不再拘泥于教育而向社会其他领域延伸;职业教育内涵的逐步丰富使其实施主体发生变化,形成了全社会多类机构共同参与开展职业教育的局面。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的“四大工程”充分证明发展“大职业教育”已成为当前职业教育的工作重点: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实施应包括各类知识、技能及实践经验;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的具体内容和实施形式涉及全新领域;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在教育对象、学制安排、教学内容和方式上需要对原有的以学历为中心的职业教育进行变革。
本质是合作
“大职业教育”的本质是合作,这一点在“四大工程”中表露无遗。
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其实施项目不是以学科教育为主的传统职业教育所能囊括的,企业和职业院校必须共同参与;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依赖于农村职业院校与培训组织的通力合作;实施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必须充分调动职业培训机构的人力、物力才能得以实现。
国家和地方的各级职业教育联席会议也将主旨指向了合作。联席会议成员由政府的有关部门组成,并吸纳部分社会组织共同研讨和决定职业教育的重大政策、经费投入、任务目标的实施。这一组织的存在恰好证明了职业教育作为全社会的一项综合任务必须具有合作基础,需要各方通力配合。
另外,目前全国职业教育的集团化也是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通过多种途径的合作才能完成职业教育的各项工作,实现新一轮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这已经得到了共识。
合作寓于分工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是阐述分工与合作关系的一个范本。一方面,它提出了动员全社会参与职业教育的要求;另一方面,它又确定了各实施主体的具体任务和目标,体现了职业教育“合作寓于分工”这一基本关系。
从任务目标的实施主体看分工有助于深入理解它的合理性。以上海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的分工框架为例,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在具体任务已设定的前提下,呈现出了较为清晰的“面目”:1、市发改委、市教委负责中、高职招生保持的“普职比”以及高职和普高招生比例。2、市教委、市财政局及相关国资委、经委、建委、农委负责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到100所以内,达到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标准;建成若干所国家级、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60所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3、市劳动保障局、市教委和市财政局负责建成若干个面向社会的公共实训基地和一批开放实训中心;4、市教委、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建委、市旅委、市农委负责职业院校注册学生中的全日制学历生、非全日制学历生与非学历培训者的比例达到1:1:2。5、市教委、市人事局负责“双师型”素质教师队伍建设。6、市劳动保障局、市教委、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建委、市旅委、市农委等负责全市每年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就业人员接受更新知识、提高技能的培训教育。虽然这一分工还有待于细化,但已将分工在实施具体任务过程中的重要性体现了出来。
分工的一个目标是发挥主干职业教育机构的引导、带动和凝聚作用。我国职业教育的基本格局是以职业院校为基础,这些院校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而变化,不断延伸功能,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充分发挥职业院校的资源优势,为多种层次的职业教育需求服务是优化公共资源的必然要求。但职业院校长期承担着全日制学历教育,在其他教育培训方面还存在着办学意识、教学方法、管理制度不足等问题,这也是一个必须承认的事实。这需要其他教育培训部门的支持、协助,共同努力逐步形成多种功能的聚合。同时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也是一个重要的职业教育实施主体,在对职后人群的岗位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基本形成了合理的制度体系。所以,应对社会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给予标准建设、制度设计等方面的指导,在培训规范化方面起示范作用。
分工的另一个目标是:目前,职业教育局部有序、全局无序的状况亟需改变。在职业教育、培训方面,各类机构组织在教育培训的实施上制定了各自的项目,许多项目内容重复、形式类同,出现“证出多门”的局面,造成了教育培训资源浪费和接受培训者时间、费用浪费。建立一个合理的教育培训体系,逐步统一各类培训证书是职业教育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
“大职业教育”的格局要求每个部门、地区在明确分工的前提下,提高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处理好地区、部门的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通过充分协作实现和谐发展。疑惑随之解开,不是职业院校主打天下,而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更合理的资源配置的合理布局。
在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地方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时,一些省市政府充分肯定了“大职业教育”的理念,并将其作为发展职业教育一个基本出发点和行动目标。但这也产生了一些问题,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大职业教育”是否会造成职业院校主打“天下”的局面,模糊已经形成的社会分工,不利于发挥全社会的积极性?
随之而来的转变
“大职业教育”是在职业教育新发展环境下提出的理念,是相对于传统的以职前学历职业教育为主干的“小职业教育”而言,以全社会的职业者和职业准备者为对象,以全部的教育培训机构为实施主体,以职前学历职业教育与职后培训以及个人生存发展所需要的技能学习相连贯的一种职业教育,本质就是由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职业教育。
在职业教育社会功能和经济功能日益显著的今天,职业教育本身的实施主体和结构形态也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原因是多方面的:受产业发展需求和岗位变化消长的影响,要求职业教育的实施要与企业形成整体融合,在职业学校范围内实施教育的“旧格局”被打破;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在本质上的不可分割,使职业教育不再拘泥于教育而向社会其他领域延伸;职业教育内涵的逐步丰富使其实施主体发生变化,形成了全社会多类机构共同参与开展职业教育的局面。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的“四大工程”充分证明发展“大职业教育”已成为当前职业教育的工作重点: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实施应包括各类知识、技能及实践经验;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的具体内容和实施形式涉及全新领域;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在教育对象、学制安排、教学内容和方式上需要对原有的以学历为中心的职业教育进行变革。
本质是合作
“大职业教育”的本质是合作,这一点在“四大工程”中表露无遗。
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其实施项目不是以学科教育为主的传统职业教育所能囊括的,企业和职业院校必须共同参与;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依赖于农村职业院校与培训组织的通力合作;实施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必须充分调动职业培训机构的人力、物力才能得以实现。
国家和地方的各级职业教育联席会议也将主旨指向了合作。联席会议成员由政府的有关部门组成,并吸纳部分社会组织共同研讨和决定职业教育的重大政策、经费投入、任务目标的实施。这一组织的存在恰好证明了职业教育作为全社会的一项综合任务必须具有合作基础,需要各方通力配合。
另外,目前全国职业教育的集团化也是一个重要的发展趋势,通过多种途径的合作才能完成职业教育的各项工作,实现新一轮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这已经得到了共识。
合作寓于分工
《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是阐述分工与合作关系的一个范本。一方面,它提出了动员全社会参与职业教育的要求;另一方面,它又确定了各实施主体的具体任务和目标,体现了职业教育“合作寓于分工”这一基本关系。
从任务目标的实施主体看分工有助于深入理解它的合理性。以上海市职业教育联席会议的分工框架为例,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在具体任务已设定的前提下,呈现出了较为清晰的“面目”:1、市发改委、市教委负责中、高职招生保持的“普职比”以及高职和普高招生比例。2、市教委、市财政局及相关国资委、经委、建委、农委负责中等职业学校调整到100所以内,达到国家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的基本标准;建成若干所国家级、市级示范性高职院校;重点建设60所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3、市劳动保障局、市教委和市财政局负责建成若干个面向社会的公共实训基地和一批开放实训中心;4、市教委、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建委、市旅委、市农委负责职业院校注册学生中的全日制学历生、非全日制学历生与非学历培训者的比例达到1:1:2。5、市教委、市人事局负责“双师型”素质教师队伍建设。6、市劳动保障局、市教委、市国资委、市经委、市建委、市旅委、市农委等负责全市每年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就业人员接受更新知识、提高技能的培训教育。虽然这一分工还有待于细化,但已将分工在实施具体任务过程中的重要性体现了出来。
分工的一个目标是发挥主干职业教育机构的引导、带动和凝聚作用。我国职业教育的基本格局是以职业院校为基础,这些院校随着职业教育的发展而变化,不断延伸功能,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充分发挥职业院校的资源优势,为多种层次的职业教育需求服务是优化公共资源的必然要求。但职业院校长期承担着全日制学历教育,在其他教育培训方面还存在着办学意识、教学方法、管理制度不足等问题,这也是一个必须承认的事实。这需要其他教育培训部门的支持、协助,共同努力逐步形成多种功能的聚合。同时劳动与社会保障局也是一个重要的职业教育实施主体,在对职后人群的岗位培训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基本形成了合理的制度体系。所以,应对社会各类职业教育和培训机构给予标准建设、制度设计等方面的指导,在培训规范化方面起示范作用。
分工的另一个目标是:目前,职业教育局部有序、全局无序的状况亟需改变。在职业教育、培训方面,各类机构组织在教育培训的实施上制定了各自的项目,许多项目内容重复、形式类同,出现“证出多门”的局面,造成了教育培训资源浪费和接受培训者时间、费用浪费。建立一个合理的教育培训体系,逐步统一各类培训证书是职业教育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
“大职业教育”的格局要求每个部门、地区在明确分工的前提下,提高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处理好地区、部门的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通过充分协作实现和谐发展。疑惑随之解开,不是职业院校主打天下,而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发挥各自的优势,形成更合理的资源配置的合理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