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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国际于2011年底发布全球清廉指数报告,其中新西兰排名最高, 当选为全球最清廉国家,紧随其后的是芬兰和丹麦。排名最靠后的两个国家是索马里和朝鲜。按照从0(非常腐败)到10(几乎没有腐败)的评分标准,排名前十的清廉国家还包括瑞典、新加坡、挪威、荷兰、澳大利亚、瑞士和加拿大。美国排名第24位,中国排名75(2010年排名78),印度为95位。
近年来,新西兰成为新兴的海外旅游胜地,其原因就在于它被称为“世界上最后一片净土”,到处是阳光和绿草。不过,鲜有人知道,这片自然环境的净土也是政治的净土。2011年12月1日,透明国际组织发布贪腐印象指数报告,对全球183个国家和地区进行点评排行,新西兰清廉程度排名首位,而这已经是新西兰连续六年位居首位,其中该国政治家及公务员的清廉度竟然获得满分,也因此被誉为“真正阳光下的国家”。这不禁让人好奇,在世界范围内贪腐蔓延的今天,新西兰是如何独善其身的? “透明国际”认为,新西兰之所以少有腐败现象,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一是政府行政透明,二是各方监督有力,三是公民意识强烈。三者形成一种互补的关系,缺一不可。
行政透明让阳光洒向源头
新西兰把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作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重要措施。20世纪80年代,新西兰在配合经济领域的自由化和私有化政策过程中,也对政府管理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近年来,新西兰又以加强科学决策、强化绩效责任为目标,积极推动建立“公共管理”型政府。在这个原则指导下的政府模型管理层级简洁,人员职责明确,雇佣关系简单。根据规定,新西兰总理和内阁(均为议员)向议会负责,内阁各部部长向总理负责,各部门首席执行官向部长负责并受聘于国家服务委员会。各部门首席执行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所有人、财、物,代表政府与本部门的公务员签订雇佣合同,确立完成本部门任务和工作所适宜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模式。除此以外,中央政府相当一部分的服务职能被转移或下放给一些半官方或民间机构。据统计,新西兰全国只有120位国会议员和28位部长级官员。在小政府、大社会架构下,政府机关在很多问题上管理范围和权限都十分有限,只扮演政策统筹和调控角色,不再涉足具体运作,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权钱交易和权力滥用,为遏制腐败源头奠定了基础。
新西兰政府十分重视各级官员的操行培养,强调高层公务员要在廉洁奉公方面起表率作用,各部部长要以身作则,明确行为不端者将被解职或须主动辞职。各政府机关也分别制订本部门的应当遵守的从业准则,将公务员的勤政廉政观念培养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这些法规或准则虽然制定机关各不相同、所涉群体也千差万别,但都要求公务员坚守“敬业、廉洁和政治中立”三大原则,把促进团结、与不正之风作斗争列为主要道德规范,强调“公务员应诚实地、不偏袒地执行他们的公务,并避免可能危及他们廉政,或引向利益冲突境地的行为”。为规范政府公务员执政行为,加强队伍建设,新西兰还在学习外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连续颁布了《国家部门法》、《雇佣关系法》及《公务员行为准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一系列行政法律的规范下,新西兰各级政府在选拔、考核、任免和奖惩等方面都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机制。例如,所有公职人员岗位出现空缺都须通过媒体提前向社会公布,详细说明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工资待遇也明码标价。整个招考过程更是高度公开、透明,在此基础上真正实现了择优录用。至于公务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责任事故,辞职或解聘也是很正常的。这套通过法律固定下来的用人制度保证了公务员队伍的高素质。
近年来,新西兰成为新兴的海外旅游胜地,其原因就在于它被称为“世界上最后一片净土”,到处是阳光和绿草。不过,鲜有人知道,这片自然环境的净土也是政治的净土。2011年12月1日,透明国际组织发布贪腐印象指数报告,对全球183个国家和地区进行点评排行,新西兰清廉程度排名首位,而这已经是新西兰连续六年位居首位,其中该国政治家及公务员的清廉度竟然获得满分,也因此被誉为“真正阳光下的国家”。这不禁让人好奇,在世界范围内贪腐蔓延的今天,新西兰是如何独善其身的? “透明国际”认为,新西兰之所以少有腐败现象,主要得益于三个方面:一是政府行政透明,二是各方监督有力,三是公民意识强烈。三者形成一种互补的关系,缺一不可。
行政透明让阳光洒向源头
新西兰把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改革作为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的重要措施。20世纪80年代,新西兰在配合经济领域的自由化和私有化政策过程中,也对政府管理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近年来,新西兰又以加强科学决策、强化绩效责任为目标,积极推动建立“公共管理”型政府。在这个原则指导下的政府模型管理层级简洁,人员职责明确,雇佣关系简单。根据规定,新西兰总理和内阁(均为议员)向议会负责,内阁各部部长向总理负责,各部门首席执行官向部长负责并受聘于国家服务委员会。各部门首席执行官负责管理本部门的所有人、财、物,代表政府与本部门的公务员签订雇佣合同,确立完成本部门任务和工作所适宜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模式。除此以外,中央政府相当一部分的服务职能被转移或下放给一些半官方或民间机构。据统计,新西兰全国只有120位国会议员和28位部长级官员。在小政府、大社会架构下,政府机关在很多问题上管理范围和权限都十分有限,只扮演政策统筹和调控角色,不再涉足具体运作,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权钱交易和权力滥用,为遏制腐败源头奠定了基础。
新西兰政府十分重视各级官员的操行培养,强调高层公务员要在廉洁奉公方面起表率作用,各部部长要以身作则,明确行为不端者将被解职或须主动辞职。各政府机关也分别制订本部门的应当遵守的从业准则,将公务员的勤政廉政观念培养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部分。这些法规或准则虽然制定机关各不相同、所涉群体也千差万别,但都要求公务员坚守“敬业、廉洁和政治中立”三大原则,把促进团结、与不正之风作斗争列为主要道德规范,强调“公务员应诚实地、不偏袒地执行他们的公务,并避免可能危及他们廉政,或引向利益冲突境地的行为”。为规范政府公务员执政行为,加强队伍建设,新西兰还在学习外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连续颁布了《国家部门法》、《雇佣关系法》及《公务员行为准则》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在一系列行政法律的规范下,新西兰各级政府在选拔、考核、任免和奖惩等方面都形成了一套较为成熟的机制。例如,所有公职人员岗位出现空缺都须通过媒体提前向社会公布,详细说明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工资待遇也明码标价。整个招考过程更是高度公开、透明,在此基础上真正实现了择优录用。至于公务员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责任事故,辞职或解聘也是很正常的。这套通过法律固定下来的用人制度保证了公务员队伍的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