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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分析了中外执政党执政的经验教训,提出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共产党执政必须遵循的六大原则。
[关键词] 共产党;执政党;执政原则
[中图分类号] D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1962(2004)19-0037-02
各国政治制度、政党制度区别很大,但是掌握政权的政党在维护和行使执政权力的过程中还是存在某种共性的东西。分析中外政党执政的经验教训,作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执政的共产党应遵循如下执政原则:
1.执政党执政必须有法理基础。政党执政的法理基础,简单地说就是人民对一个政党执政的认可。人民对政党执政认可的评价标准和依据多种多样,包括政党的上台是否合法,政党的活动是否合法,政党领导人的更替是否正常,政党是否能促进人民的利益等等。人民的认可,构成了政党执政的法理基础。如果一个政党遭到大部分公众的反对,其执政的法理基础将非常薄弱,结果造成其执政地位的基础也很薄弱。因此,我们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必须建立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认同、自愿服从和衷心拥护的基础上。这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是要切切实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建设好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当前党建的主要任务之一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只有建设一支能够实践“三个代表”的党员队伍,我们党才能获得广大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二是要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稳步、慎重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政治体制改革,关键是既要保持党的领导地位,又要使政府的组织形式、组成过程和政府运作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方向和要求,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只有党的执政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党才能有长期执政的法理基础。
2.执政党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无论一个国家的法制体系多么完善,如果存在一个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个人或团体,都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没有法治或法治不完善的国家,法律的地位和作用在人民心中就会大打折扣,人民就容易采取法律以外的手段来解决各种矛盾冲突。实行政党政治的国家,执政党对法律的制定和颁布往往具有重大的影响力。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但是,党掌握了行政、立法等各项权力,并不意味着政党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的制定、颁布和实行,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法律一旦正式实施,所有个人和团体都必须严格遵守。如果这个原则被打破,社会秩序不是陷入混乱就是只能用高压来维持。当社会矛盾激化的时候,各种利益集团往往就会寻求法律以外的解决办法,导致原有的制度和法律体系解体。苏东共产党执政的经验教训深刻地证明了这个道理。从这个意义上说,虽然我们党是宪法规定的执政党,但党也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需要我们党做到如下几点:一是对制定法律和对法律的变更必须首先凝聚民意,取得人民的支持,依据法律程序进行。二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大力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把执政方式纳入法制的轨道。三是在执政的重要依据方面,由主要依靠党的政策转向主要依靠国家法律。四是在治国方式上由主要实行人治转向主要实行法治和德治相结合。
3.执政党必须能就最迫切的社会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纵观世界各国,一个执政党无论其历史上曾经获得多么大的成就,给人民带来多大的利益,如果不能在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中,解决当前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往往就丢掉政权。社会的迫切问题因时而异,例如失业、经济发展、国家安全、民族矛盾和突发事件等问题。有些问题,某个阶段不是重要的问题,但形势的变化将会使问题凸显。在西方国家,政党上台执政,往往不是因为它奉行的价值观有多么高尚,理想多么诱人,而是因为它提出的社会改造方案能否满足最大多数民众的眼前需求。人们通常投票给他们认为能解决目前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政党。如果某种社会问题非常严重,人民对这种现象已经忍无可忍,执政党却束手无策,等待他们的将是下台的命运。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党,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都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党在考虑人民根本、长远利益的同时,也要始终关注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关心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并拿出人民满意的解决方案。
4.执政党及其领导人必须接受党内外的监督。不受监督的党,最终党本身也无法监督自己的领导人,党将沦为个人手中的工具。观察世界各国政党,发现如果社会民主搞得好,社会力量对执政党的监督到位,那么党本身民主程度不足的弊端也会被限制到最小程度,甚至在党不去约束党的领袖的情况下,也不会影响国家政权的稳定运行。
在战争年代,敌对势力在某种角度上可以说是对我们党进行着严厉的“监督”。因此,虽然我们党的领导体制存在某些弊端,但依旧发挥了强大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反右”的扩大化和“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发动,人民群众对党,特别是对党的最高领导的监督大大削弱。党和党的领导人不受监督,就容易使我们党的事业遭受挫折。因此,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主动、虚心地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形成制度化、法律化。强有力的监督体系不仅不会削弱党的领导,反而会使党充满生机和活力。此外,还应加强党内监督,把党外监督和党内监督结合起来。
5.执政党必须允许人民有利益表达的权利,能够整合社会各阶层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中的任何个人、任何团体都有自己的利益,都有表达自己利益的权利。首先,我们党在实现和维护绝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同时,要注意协调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个人利益、团体利益的关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利益分化,出现一些新的阶层。利益的分化和调整带来了某些利益的冲突和矛盾。要把社会冲突和矛盾限制在理性范围内,就应当承认和尊重个人或团体享有的各种利益和权利,让人民有利益表达的权利,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对社会各阶层进行整合。这就要求我们党进行观念上的革新,在把握大政方针,维护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同时,应该依法保护私人或社会团体的合法利益。其次,要建立相应的社会利益调节机制。建立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在我们党是唯一执政党的情况下,主要是通过法律法规协调人民与政府的利益关系。我们党正在大力进行这方面的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出台了《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协调政府和社会利益关系的法律。我们党作为唯一执政党,只有模范遵守这些法律,才能做好协调人民群众与政府的利益,建立起有效的社会利益调节机制。第三,党要积极整合社会各方利益、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当前,整合社会各种利益,就是要在改革中注意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并注意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改革的受益者最终必然是最大多数的人民,但改革措施的实施过程中,往往受益有先有后;有的地方效果明显,有的地方则遭受损失;有些人因为各种客观原因,能充分享受改革的成果,有些人则因为种种原因成为弱势群体而享受到较少的利益。因此,在尽快发展社会经济的同时,党作为执政党要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通过对社会各种利益的整合,达到最大限度的社会公正。
6.执政党必须保持党的先进性。保持党的先进性,是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合法性来源之一。党只有紧扣时代脉搏,走在时代的前列,才能具有长期执政的坚实基础。我们党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就要团结和带领一切力量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不能人为地搞社会分化和斗争。因此,党不仅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还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在新形势下,只有把两个先锋队结合起来,才能正确理解党的先进性。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关键是做到“三个代表”的要求。一是要把握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使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从根本上说,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就是要创造一个人尽其才、物尽其力的制度和环境,把人和资源的作用最大限度长久地发挥出来。二是执政党要与时俱进,大胆进行理论创新,掌握先进的理论来改造主观和客观世界。要不断提高人民的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三是执政党必须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和物质需要。只有做到胡锦涛总书记所说的“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才能做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党的先进性。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
[关键词] 共产党;执政党;执政原则
[中图分类号] D2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1962(2004)19-0037-02
各国政治制度、政党制度区别很大,但是掌握政权的政党在维护和行使执政权力的过程中还是存在某种共性的东西。分析中外政党执政的经验教训,作者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执政的共产党应遵循如下执政原则:
1.执政党执政必须有法理基础。政党执政的法理基础,简单地说就是人民对一个政党执政的认可。人民对政党执政认可的评价标准和依据多种多样,包括政党的上台是否合法,政党的活动是否合法,政党领导人的更替是否正常,政党是否能促进人民的利益等等。人民的认可,构成了政党执政的法理基础。如果一个政党遭到大部分公众的反对,其执政的法理基础将非常薄弱,结果造成其执政地位的基础也很薄弱。因此,我们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必须建立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认同、自愿服从和衷心拥护的基础上。这需要我们积极探索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是要切切实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建设好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当前党建的主要任务之一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只有建设一支能够实践“三个代表”的党员队伍,我们党才能获得广大人民的支持和拥护。二是要在党中央的领导下,稳步、慎重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政治体制改革,关键是既要保持党的领导地位,又要使政府的组织形式、组成过程和政府运作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方向和要求,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只有党的执政有利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党才能有长期执政的法理基础。
2.执政党必须在法律范围内活动。无论一个国家的法制体系多么完善,如果存在一个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个人或团体,都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没有法治或法治不完善的国家,法律的地位和作用在人民心中就会大打折扣,人民就容易采取法律以外的手段来解决各种矛盾冲突。实行政党政治的国家,执政党对法律的制定和颁布往往具有重大的影响力。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对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但是,党掌握了行政、立法等各项权力,并不意味着政党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法律的制定、颁布和实行,必须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法律一旦正式实施,所有个人和团体都必须严格遵守。如果这个原则被打破,社会秩序不是陷入混乱就是只能用高压来维持。当社会矛盾激化的时候,各种利益集团往往就会寻求法律以外的解决办法,导致原有的制度和法律体系解体。苏东共产党执政的经验教训深刻地证明了这个道理。从这个意义上说,虽然我们党是宪法规定的执政党,但党也必须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需要我们党做到如下几点:一是对制定法律和对法律的变更必须首先凝聚民意,取得人民的支持,依据法律程序进行。二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大力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把执政方式纳入法制的轨道。三是在执政的重要依据方面,由主要依靠党的政策转向主要依靠国家法律。四是在治国方式上由主要实行人治转向主要实行法治和德治相结合。
3.执政党必须能就最迫切的社会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案。纵观世界各国,一个执政党无论其历史上曾经获得多么大的成就,给人民带来多大的利益,如果不能在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中,解决当前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往往就丢掉政权。社会的迫切问题因时而异,例如失业、经济发展、国家安全、民族矛盾和突发事件等问题。有些问题,某个阶段不是重要的问题,但形势的变化将会使问题凸显。在西方国家,政党上台执政,往往不是因为它奉行的价值观有多么高尚,理想多么诱人,而是因为它提出的社会改造方案能否满足最大多数民众的眼前需求。人们通常投票给他们认为能解决目前社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的政党。如果某种社会问题非常严重,人民对这种现象已经忍无可忍,执政党却束手无策,等待他们的将是下台的命运。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党,党的纲领、路线、方针和政策都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党在考虑人民根本、长远利益的同时,也要始终关注当前的社会热点问题,关心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并拿出人民满意的解决方案。
4.执政党及其领导人必须接受党内外的监督。不受监督的党,最终党本身也无法监督自己的领导人,党将沦为个人手中的工具。观察世界各国政党,发现如果社会民主搞得好,社会力量对执政党的监督到位,那么党本身民主程度不足的弊端也会被限制到最小程度,甚至在党不去约束党的领袖的情况下,也不会影响国家政权的稳定运行。
在战争年代,敌对势力在某种角度上可以说是对我们党进行着严厉的“监督”。因此,虽然我们党的领导体制存在某些弊端,但依旧发挥了强大的作用。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反右”的扩大化和“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发动,人民群众对党,特别是对党的最高领导的监督大大削弱。党和党的领导人不受监督,就容易使我们党的事业遭受挫折。因此,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主动、虚心地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形成制度化、法律化。强有力的监督体系不仅不会削弱党的领导,反而会使党充满生机和活力。此外,还应加强党内监督,把党外监督和党内监督结合起来。
5.执政党必须允许人民有利益表达的权利,能够整合社会各阶层利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中的任何个人、任何团体都有自己的利益,都有表达自己利益的权利。首先,我们党在实现和维护绝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同时,要注意协调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个人利益、团体利益的关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利益分化,出现一些新的阶层。利益的分化和调整带来了某些利益的冲突和矛盾。要把社会冲突和矛盾限制在理性范围内,就应当承认和尊重个人或团体享有的各种利益和权利,让人民有利益表达的权利,然后在这个基础上对社会各阶层进行整合。这就要求我们党进行观念上的革新,在把握大政方针,维护国家和人民根本利益的同时,应该依法保护私人或社会团体的合法利益。其次,要建立相应的社会利益调节机制。建立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在我们党是唯一执政党的情况下,主要是通过法律法规协调人民与政府的利益关系。我们党正在大力进行这方面的建设。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出台了《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协调政府和社会利益关系的法律。我们党作为唯一执政党,只有模范遵守这些法律,才能做好协调人民群众与政府的利益,建立起有效的社会利益调节机制。第三,党要积极整合社会各方利益、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维护国家的稳定和发展。当前,整合社会各种利益,就是要在改革中注意照顾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并注意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改革的受益者最终必然是最大多数的人民,但改革措施的实施过程中,往往受益有先有后;有的地方效果明显,有的地方则遭受损失;有些人因为各种客观原因,能充分享受改革的成果,有些人则因为种种原因成为弱势群体而享受到较少的利益。因此,在尽快发展社会经济的同时,党作为执政党要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通过对社会各种利益的整合,达到最大限度的社会公正。
6.执政党必须保持党的先进性。保持党的先进性,是共产党长期执政的合法性来源之一。党只有紧扣时代脉搏,走在时代的前列,才能具有长期执政的坚实基础。我们党要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就要团结和带领一切力量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不能人为地搞社会分化和斗争。因此,党不仅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还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在新形势下,只有把两个先锋队结合起来,才能正确理解党的先进性。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关键是做到“三个代表”的要求。一是要把握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使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要求。从根本上说,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前提和必要条件就是要创造一个人尽其才、物尽其力的制度和环境,把人和资源的作用最大限度长久地发挥出来。二是执政党要与时俱进,大胆进行理论创新,掌握先进的理论来改造主观和客观世界。要不断提高人民的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三是执政党必须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和物质需要。只有做到胡锦涛总书记所说的“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才能做到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体现党的先进性。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党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