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生态学观下的青少年犯罪与新型社区治安工程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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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日益出现出主体低龄化、手段成年化等特点,成为影响社会治安的严重社会问题。从犯罪生态学视角对青少年犯罪现象进行社会生态分析,提出构建新型社区治安工程来遏制和消除青少年犯罪,对于改善我国治安状况,维护社会稳定发展,确保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长有着深刻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 青少年犯罪 新型社区 社会生态
  作者简介:吴晖,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2-163-02
  一、青少年犯罪成因之社会生态分析
  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非常复杂,包括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以及青少年自身的生活环境、身心特点等方面。
  1.社会转型的外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处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结构的变化与调适过程中,急剧的社会变迁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传统社会运行的均衡状态,难免引起局部社会结构的失衡,使原来维系社会结构稳定的社会规范失去作用,而新的社會权威、约束和控制体系尚在形成中,导致相应社会功能的空缺,产生社会秩序混乱和社会运行迟滞的问题,从而引起社会生态运行的紊乱,处在这种状态中的人,其社会义务观念容易产生混乱。社会中每个成员往往只关心自己的利益,导致相互之间不信任,影响到青少年的思想、心态和观念,从而增加了青少年犯罪的机率。特别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发展,社会重组程度也不断加大,家庭解体、亲友解体、近邻解体乃致城市地区解体的现象日益增多,从而引发青少年犯罪现象的增多。
  2.青少年自身特点的内因分析。青少年正处于生长发育的高峰期,思想活跃、精力充沛,好奇心强,但他们的大脑、神经系统尚未完全成熟,思想意识还未成形,心理机制还有许多缺陷,往往缺乏自制力、判断力,容易受环境影响,这些是青少年犯罪的生理和心理方面的诱因。中外犯罪学家一般认为14到16周岁的青少年为初次犯罪的高发年龄段,而17到19周岁的青少年为重新犯罪的高发年龄段。可见,青少年犯罪现象的严重性也与自身的心理生理机制以及其生活的社区有关。无论是城市社区还是农村社区,随着社会转型中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以家庭为主的初级群体正在衰弱,以社会组织为主的次级群体日益发展,传统农业社会同质因素日益消失,社会流动和人员往来加大了。这样,传统熟人型人际圈逐渐被打破,它带来了陌生人际关系得疏远和冷漠,造成家庭对孩子监护的缺位,致使一些青少年的越执行为(包括违法犯罪)得不到监护人及时有效的教育和制止。社会的稳定失衡,易引发犯罪现象,其中包括青少年犯罪现象。
  二、构建新型社区治安工程的必要性
  可以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生态系统,系统中的各因素在社会生态运行的互动中,总是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偏差或失误才导致犯罪现象的大量出现。正是这些因素的相互作用和影响,才能建立起功能健全强大的社会“犯罪免疫系统”,从而形成一个健康良好的和谐社会。因此,必须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采用社会生态关联的互动模式,培育社会的健康机能,建立起社会的犯罪免疫系统,全方位的对青少年犯罪行为加以防范和控制。而这就要求构建从社会的各个基层对社会的治安环境进行综合治理的新型社区治安工程。
  新型社区是现代城市规划发展的产物,其居住主体来源广泛,居民之间素质反差比较大,生活习惯和社会观念也存在明显差异,从而容易导致社区居民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不强,加上新型社区开放性强,人口流动性大,住房单元式结构的自我封闭性及强,造成家庭在外面对未成年孩子监护空位、邻里相互交往减少和彼此照应不足。上述的特点决定了新型社区的社会生态实体更为多样、复杂,同时也决定了其人际竞争更加剧烈。犯罪学家研究得出的一般结论表明,这些都是不利于维护社会治安的制约因素,因而具有此类特征的社区往往易成为青少年犯罪的高发区。同时,鉴于大部分青少年可塑性强以及其在社会发展中的特殊性,从社会生态良性运行的角度对其进行防控是最有效的一条根本途径。因此,只有通过构建新型社区治安工程,站在社会发展的角度上,为居民提供日常交往的有效平台,培育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并整合社区各方面的力量,更好保障新型社区体系和谐功能建设的整体推进,实现对青少年犯罪的全面防范、控制、教育和挽救,才能有效地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罪萌芽的滋生及发展。
  三、犯罪生态学角度下的新型社区治安工程构建
  在治理犯罪过程中构建新型社区治安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其在社会的各个层次展开对青少年犯罪的联动式综合治理。而从犯罪生态学的角度来考虑具有弹性变革和自我调适功能的新型社区治安工程之构建则是一种较全面、先进、系统可行的有效方法,因为犯罪生态学是从个体生态、群体生态和社会生态的互动联系的角度来分析犯罪现象的,它特别注重研究犯罪生态圈——犯罪场;又因为新型社区治安工程的构建中,各社区的犯罪类型、犯罪特点和犯罪情境是不同的,且各社区的区位特点、人口构成和发展状况等也不同,这些决定了从重视研究犯罪生态圈的犯罪生态学角度来考虑构建新型社区治安工程的可行性和先进性。
  (一)构建新型社区治安工程的治理思路
  从社会生态学的发展视角上看,社会生态的良性运行必须发挥好一个关键的主力场的作用。因此,对内而言,新型社区治安工程必须处理好权力执行的统一化,决策控制的民主化和中心化之间的辩证关系,通过系统对资源合理配置来提高整体效能,减少运行成本,并与其他社会子系统在功能上形成匹配和互补,从而有效地调节、消除社区中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使其组织结构功能实现最优化与最大化之间的平衡,从而使系统工程的责、权、利的运作得到最佳的整合,发挥出最好的效能;对外而言,新型社区治安工程是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社会基层的具体落实,是依据国家的公共安全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社会治安策略而构建的,自然应纳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复合系统的框架内进行管理和指导,并与其他社区在构建理论、经验等方面进行交流,以便形成共同防范和控制犯罪的社区管理系统。   此外,从纵向来看,我国地区发展的平衡以及各地区自然地理、人文环境、资源条件明显的差异,决定了我国新型社区治安工程的构建应立足于实际,根据现代犯罪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以及犯罪行为的发生机制,对本社区的犯罪形势作出合理的统计,对未来的犯罪状况和趋势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确定本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层次,把犯罪的社区预防、控制和消除以及对罪犯的打击、惩罚与改造有机地结合起来。之后,再制定相应的策略方案,根据不同的环节和目标层次,组织相关社会力量进行综合治理,从而构建出有广泛群众基础、功能全面、高效快捷、富有自我调适能力等特征的新型社区治安工程运行机制。这种运行机制在维护社区的管理体系与社区团体的适度张力的前提下,能够统筹处理好社区每个单元的自发创造性与接受调节控制之间的关系,形成规范化互动与日常人际互动的有机结合,逐渐从传统的刚性控制向柔性的调适转化。这样其组织结构,运行过程、发展取向等在法制的轨道内具有多重要求和选择的容纳能力,使社区形成自由、民主、和谐的氛围,从而减少青少年抑郁性犯罪和反社会性犯罪。
  (二)构建新型社区治安工程的具体措施
  把这些治理思路落实到社区的具体构建,实现对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控制和消除就应该做到:(1)把预防控制犯罪的重点和立足点放在社区,根据社区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地理等诸方面的特征和治安状况、犯罪特点,制定相应的防范控制方案;(2)社区主管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转变工作职能,通過加强基层服务工作,形成人人关心治安、参与治安的良好氛围,强化社区的软约束机制;(3)调整和健全基层治安网络,提高其动态控制能力和群众性控制能力,做好流动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社区民事调解队伍和社区“安帮置”队伍建设,及时调解社区民事纠纷和矛盾,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青少年的安置帮教工作。实现治安队伍网络化、控制点网络化、治安管理网络化;(4)采取种种措施,促进和发展良好的社区文化,杜绝和减少社区文化中不良因素的影响,在社区内逐渐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从根本上控制违法犯罪行为和越轨行为;(5)以社区内控制为基点,依靠本社区的组织、警察和社区成员,由小到大,由下而上,逐步达到以“小治”促“大治”的目标,实现对社区内违法犯罪活动的全面控制;(6)建立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组织,与教育部门密切协作,组织开展经常性、群众性的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保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郑杭生主编.社会学概论新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吴鹏森编.犯罪社会学.中国审计出版社、中国会计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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