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的读书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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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中国城市经济的发展,一亿外来民工涌入各大城市。在旧有的体制框架中,外来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正在遭遇一定的困境。经典的“木桶理论”认为,一个木桶能盛多少水,不是取决于木桶上最长的那块木板,而是取决于最短的那块。一个城市机体的健康指数正是取决于民工及其子女这样的边缘群体的受关怀程度。
  
  一份来自民工子弟学校的报告
  □文/李蓓蓓
  
  外来民工群体在中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从农村流向城市,从经济落后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从中西部内陆城市流向东部、南部沿海城市,由于体制的和历史的原因,他们进城之后遇到诸多自身难以克服的问题,对于许多已成家立业有子女的外来务工农民来说,子女教育问题是他们面临的最大困难。
  目前,有21.5%的外来务工农民子女随父母进城,涉及民工子女达数百万,这些儿童少年日趋突出的就学问题,已经成为中国近一亿民工的一大心病。中国儿童中心最近完成的一项抽样调查显示,目前我国有流动儿童近2000万,流动儿童受教育状况不及全国儿童的平均水平,失学率竟高达9.3%。一直未上学者占6.85%,失学者占2.45%。从8岁到14岁,流动儿童未上学比例由0.8%增长到15.4%,中途辍学的现象比较突出。调查发现,在失学的12-14岁流动儿童中,有超过60%的人已经开始工作。
  
  欣欣向荣的民工子弟学校
  上海城市发展中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同样成为人们日益关注的问题。上海市政府一直高度关注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从1998年起就陆续颁布相关文件,并出台了一些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尽可能地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上海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取得了相当的成效。据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提供的公开资料显示,到2003年末,上海近400万流动人口中,处于应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少年儿童有32万,其中绝大多数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子女。他们之中,已有38.4%即12.3万人在上海市全日制公立学校借读,占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8.1%;还有59.8%即19.1万人在由外来人员举办的519座民办简易学校中学习,这类学校的教职工约5000人,已基本满足民工子弟的入学需要。与此同时,上海市政府在挖掘公办学校潜力,改善民工子弟学校办学条件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
  浦东新区于2001年成立了外来人口子女就学管理办公室,开始加强对流动儿童少年就学的管理。2002年,新区政府对流动人口自发办学点进行了清理整顿,要求简易学校必须有担任主要学科教学任务的专兼职教师;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学校需有独立、安全的教学场所并形成合理规模,使59个自发办学点减少到现在的26所简易学校,并拨专款150万元,为这26所学校添置教育设施,整顿后的学校面貌和教学质量大为改善。
  位于浦东新区庞家宅286号的昌林小学,是一所民工自办、专门招收民工子女的学校。这所学校校舍是三幢整齐的两层楼,是民工子弟学校向新区政府租用的,这里本来是当地一所中学的附属小学。创办之初,没有经过政府批准,也没有办学许可证,因为办得不错,后来被浦东新区登记备案,成了“自发办学点”。有了政府关注,学校逐渐规范起来。昌林小学每班人数都在规定的56人之内,校舍、食堂、教学用品也符合规范。浦东新区政府对学校十分支持,2003年,新区为昌林小学配了一台电脑,黑板一律换成了有利于保护学生视力的上海通用的绿色板,另外又给学校配备了一部分办公用品。
  


  浦东新区机场镇的皖浦学校,也是一所民工子弟学校,该校颇具规模,有1300多名学生,25间教室,7000多平方米的土地是当地政府无偿提供的。皖浦学校主办人孙力先后投入了近200万元,各方面工作都做得较好,在新区政府的支持下,孙力在2002年联合30多所学校发起组建了“浦东新区简易小学协会”,进行自我管理,他们制定了详细的章程,为外来民工子女享受良好的教育做了不少实事,其中最突出的是协会内的30多所学校做到了“七个统一”,即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教科书、统一保险、统一学籍管理、统一考试、统一校服、统一取缔校车。孙力本人也被作为全国各地简易学校校长中的唯一被邀请者,参加了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举办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政策实施效果项目开题会”。
  1998年,上海市颁发了《外来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要求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少年就学管理,妥善解决和处理他们的就学问题,并加强对民工子弟学校的管理。大部分区县也制订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在民工聚集较多的闵行区,区政府和教育等职能部门每年都对有关“办法”进行修订,本着“扶持好的、淘汰劣的”的原则,将原有的96所规模小、设施差的民工学校精简为48所,并严格规定教室、厕所、食堂、师资及收费等相关标准,杜绝了危房简舍,达到了标准化。一些近郊区县将富余的村校借给民工子女入学,黄浦等城区还腾出场地,在公办中小学设民工子女班,或由公办学校及利用社会力量专门开办民工子女学校,努力让外地孩童也能在良好的环境、设备、师资中接受相应的义务教育。这一些,使上海在解决同类问题的城市中保持了一个良好的记录。
  但是,在整体性体制改革落后的情况下,局部改革仍存在着许多难以突破的框架。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上海接受义务教育的总体情况来看,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容忽视。
  
  一千块钱买个证就可以办学
  由于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教育资源相对紧缺,而多数外来民工因经济收入不高而聚居在房租等生活费用较低的偏远城区,因此,上海由外来流动人口主办的学校,除个别中心区域外,几乎遍及全上海,且大都分布在城郊结合部。市郊平均每个区县有43所,最高的达110所,平均每校有学生224名;中心城区平均每个区有13所,平均每校有学生313名,最高达1300名。
  民工子弟学校大都属私人办学,根据民工的流出地,办学者有很强的地域性,主要来自安徽寿县、霍邱、六安等县,也有江苏、福建、江西等省。在上海的519所民工子弟学校中,只有占1/4的124所学校履行了“既经流出地有关部门同意,又在本市教育部门备案”的规定,其他大都无合法“名分”,只经流出地有关部门同意,而未在本市备案;即使流出地出具的资质证明也不正规,有的是教育、体育委员会发的,有的是“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同意的,有的是乡镇义务教育办批准的,有的则盖了外地政府驻沪办公室的大印,甚至有花钱买来的办学许可证,“当年最多1000块钱买个证就可以办学”。
  奉贤区是上海市外来人口的集中流入地,当地农民工子女接近1.8万人,据奉贤区政府教育督导室2001年对当地40所简易学校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办学手续健全的只有12所,办学手续不全的有14所,既无办学许可证,又无年检也无备案的“三无”学校达14所。
  
  硬件通病
  硬件缺乏是现有民工子弟学校的“通病”。学校主办者廉价租借民居、闲置厂房、破旧仓库等作教室,光线昏暗,连窗户都没有,20多平方米的教室有时却挤着七八十名学生;环境很差,有的甚至与垃圾场比邻;80%左右的学校没有操场,其他活动设施更无从谈起,几乎找不到学校的“感觉”。学校卫生状况尤其让人担忧:学生餐具不经严格消毒,饮用水也未经处理,一旦引发群体食物中毒和传染性疾病,后果严重。
  消防和交通安全隐患也很多。不少学校的教室电线老化,厨房内液化气和煤气混用。有的学校为了扩大生源,实行跨地区招收,而接送学生用的班车,大都是几乎报废的旧车。在交通整治中,交巡警经常稽查出民工子弟学校班车超载事件,其中一辆19座的中巴中,竟“塞”进了84名小学生。
  


  “放下屠刀,立地成校长”
  硬件差劲,软件更让人担忧。由于缺少规范管理,绝大多数学校对教师应该具备什么条件、学校应该开设什么课程、教学质量应该达到什么水准,一切由办学者自定。创办民工子弟学校的外来人员,除少数曾在家乡当过教师,大部分是从工程项目承包者、小商小贩、建筑工、清洁工、保姆等职业“转岗”而来,大都没任职资格,缺乏教学经历,甚至连小学文化程度者也站上了课堂的讲台。民工中流传这样一句话,“放下屠刀,立地成校长”,意思是杀猪卖肉的,办起了学校也可摇身变为校长。
  “半路出家”办教育,既无资质,又少有人进行“充电”深造,虽然其中不乏为家乡子弟谋“将来”的耕耘者,但也有不少人将办学当作自己赚钱获利的一条“捷径”。在整顿中发现,由于民工子弟学校设施简单、所需资金少,国家和地方对这类学校又没有严格、具体的管理,这种学校达到一定的生源后,少量的资金盈余就成了可能。于是,受盈利可能的驱使,早期简易学校内部产生了分化:部分教师出走,兴办新的简易学校,“新校”中又有教师另立“新校”,简易学校成倍增长起来。很快,又有在上海务工多年、从事非教育职业的流动人口中的一些人,认为有利可图,似盲人瞎马般地办起了学,使民工简易学校日益无序。
  更有甚者,一民工子女学校“校长”先以“义务教育”的名义,在浦东、闵行、宝山等地区一口气办了十多所民工子弟“学校”,转眼间又将这些“学校”连生源一起转让,从中获得百万元收益。鱼龙混杂的办学者队伍,令民工子弟学校的办学质量普遍低下。上海市青少年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的一位负责人说:“外来办学者基本是以盈利为目的,不可能花较多的投资去改善设施,不少教室是廉价租借的民居、废弃厂房、闲置仓库,采光、环境等都不理想,更无活动场地,有的甚至临时搭建在危房和猪棚里。一些学校连起码的硬件都不全,而办学的程序,师资的配备,操作的规范更无从谈起。”
  
  金钱门槛
  在上海,公办学校的高门槛和高收费令农民工们望而却步。以收费而言,民工子弟学校费用每学期约为360元~400元,包括书费和学费,如果借读公办学校则要交2000元。据调查,外来务工农民在上海打工的平均月工资868元,月工资最高的达2000元,最低的400元,其中,500元以下的占2.5%;500~800元的占33.3%;800~1200元的占50.8%;1200元以上的占13.4%。
  一位来自重庆市丰都县的黄姓农民对前去调查的记者说,他的两个小孩在民工子弟学校学习,一学期只缴费700元,如果借读公办学校则要缴2000元。他和妻子在上海打工的月收入两人才1600元,房租每月要250元,加上生活费和供养老家父母的费用就显得很紧张。
  闵行区一所民工子女学校的学生告诉记者,她家有4个小孩在同一个学校读书,父母从安徽来上海靠租种8亩菜地为生,菜地里搭建的一个塑料大棚就是家。她说,如果4个孩子都去上海公办学校借读,费用开支父母无法承受。因此,虽然有少数的外来务工农民子女在教育部门所属的公办、民办学校借读,但学杂费、借读费负担相对于他们的收入是十分沉重的,而“首先要考虑让孩子有书读,能够入学总比辍学失学好”的外来民工们,无奈之下仍将孩子送入民工子女学校,使民工子弟学校有了存在的基础。
  九年义务教育后3年是初中教育。在上海,民工子弟要进中学是难上加难。一方面是民工子弟学校不能办初中,原因是师资、经费、设备条件难以达到要求。但要进公办初中不仅门槛高,而且借读费昂贵,一般需缴4万元至5万元,民工家庭根本无法承担。另一方面,从升学的角度看,农民工子女也存在着不可逾越的制度障碍,上海使用的是独立教材,因为民工子弟参加中考和高考仍需回原籍,并不能和上海学生一样参加上海卷的考试,因此即便在上海就读的农民工子女使用的是全国教材,种种限制使民工子弟能在上海就读初中的更是少之又少。每年从学校毕业的学生中只有3至4人考进公办初中借读。
  上海新泾镇霍邱民工子弟学校的樊涛,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他的语文数学两门课成绩在全班54名学生中名列第三。樊涛的家乡安徽凡庄村是全县有名的贫困村,人均年收入仅500元,尽管家庭经济困难,小樊一直渴望着能够继续在上海读初中。今年,面临小学毕业的樊涛面临着两难的选择:昂贵的学费使他无法在上海读初中,要读只能让妈妈带着回老家,一家人好不容易在上海团聚,又将面临分别。樊涛表示,如果在上海读不了初中,我就在上海打工,决不回老家。像樊涛这样的民工子女,在上海有很多。
  据霍邱民工子弟学校校长刘铎华介绍,仅新泾镇的民工子弟小学去年就有200多名毕业生因经济困难不能在上海读初中而留在上海打工,卖菜、做临时工、做家务……。在新泾镇唐家宅,前去采访的记者见到去年小学毕业没能进初中而辍学的彭雨莲,她告诉记者,父母从安徽六安县到上海打工,至今快20年了。她出生在上海,上海可以说是她的第二故乡。因没有能进初中读书,每天靠拾废品挣10多元钱为生。尽管如此,小彭仍渴望有朝一日能重返学校。小彭的妈妈说:“即使捡垃圾、做乞丐,也要省吃俭用,让女儿起码能读到初中毕业。”
  九年制义务教育是我国宪法赋予每个适龄儿童应该享受的权利,但事实证明,外来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在城市几乎都遭遇到了不可逾越的鸿沟。
  
  把脉民工子女教育
  □文/李蓓蓓
  


  外来民工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是现实生活本身提出来的新课题。20世纪90年代以来,流动人口中的少年儿童数量急剧增加,这些儿童或者在家乡出生被父母带到城市,或者在城市出生而继续留在城市。儿童问题的突出使得流动从根本上超越了“劳动力流动”的意义。
  少年儿童是流动人口中的一个特殊部分,相对于流动的劳动力来说,这是一个派生的部分,但是,这个群体有着一种独特的成长性,在他们身上,体现着更深远的社会变迁意义。对作为外来人口流入地的大城市来说,流动的少年儿童问题向原有的体制框架提出了挑战,提出了新的改革要求。
  
  民工流动的历史轨迹
  发达国家的城市化进程大体上可以分为前后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以“集中化”为特征,就是前述的从工业革命开始,到20世纪50年代前后,表现为工业和人口的持续的、大规模的集中,城市数目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大城市不断增多。第二阶段则以“分散化”为特征。20世纪60年代以后,西方发达国家城市化中出现了所谓市郊化以及后来的超市郊化现象,即大批居民从城市的中心地迁往城市的郊区地带。
  然而,一百多年来中国城市发展的进程,走的却是一条十分曲折、反复的道路。从19世纪下半叶到20世纪中叶,由于受到世界列强的侵略,以及受到军阀割据的困扰,中国城市化的发展十分不均衡,有些地区,比如上海,城市迅速扩张,另一些地区则完全处在工业化进程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城市布局有了比较明确的规划。但是,自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建立了城乡二元分割的社会结构,使得城市化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更严重的是,在较长的一段时间里,实行的是“反城市化”战略,即大规模地将城市人口迁往农村,比较典型的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市民返乡,干部下放等等。由于中国的城市化长期处于停滞状态,这样,到了改革开放以后,人口从农村向城市的流动就呈现出一种突然爆发的局面,而没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城市容量不够,准备不足。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市场机制的引入,阻隔城乡联系的各种制度障碍受到了巨大冲击,农民逐渐恢复了流动的活性,跨地区流动日趋活跃。1978年,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人数不足200万人,到1998年已增加到6500万人。1998年后,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数量更加膨胀,到2003年,实际外出就业数量已达9900万人。就全国而言,外出就业农民约占农村劳动力的13%左右,在中西部一些地、县,则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20~30%。
  


  随着儿童人口的大量跨区域流动,使城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群体结构发生了改变,传统的以本地常住户籍人口儿童为对象的义务教育的制度安排受到挑战。
  
  城乡户籍壁垒
  城乡户籍壁垒的存在,造成流动儿童基础教育的边缘化和教育平等权的缺失。
  由于矛盾长期积蓄,中国城市化任务的压力就显得无比沉重,需要在短期内解决长期积蓄的问题,显然会带来新的发展上的不协调。在义务教育方面,这种不协调首先反映在户籍管理和义务教育体制上。
  1984年,中央教育体制改革决定出台,确立了基础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为分级管理、地方负责;1985年,上海率先以地方人大立法的形式颁布了《义务教育法》,1986年,《义务教育法》在全国推行。《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由地方政府实施,然而分级管理的前提是以户籍人口为依据,推行就近入学制度。当时颁布体制改革决定和《义务教育法》时尚未出现全国性的人口流动现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及产业结构的大规模调整,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促进了人口的频繁流动,由此带来的外来人口管理及子女教育问题日益突出,《义务教育法》的不完善之处也就暴露出来。2001年,在全国的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针对外来人口子女教育问题,国务院特别提出了针对性的“两个为主”,规定“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借读为主”,2003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就外来务工农民子女转学、就学等方面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然而文件政策毕竟不能代替法律,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各地可以遵循的法律文件仍是《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第八条规定,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第十二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在城乡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
  这就明确规定了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口所在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所需教育经费由当地政府负责筹措,当地政府也只对本地学龄儿童少年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负责,城市的教育体制没有为流动儿童就学留出空间,没有义务也不会去普及外来少年儿童的九年义务教育。可以说,现行义务教育体制是同陈旧的户口制度相适应的,是以城乡分割,区域封闭为基本特征的。
  财政问题其实根源于我国城乡分割的义务教育体制。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由乡镇级人民政府以教育统筹的形式向农民征收,在农民工子女离开农村后,由于缴纳的教育统筹费用没有根据民工的就业流向在地区间划转,而农民工就业所在地的城市财政体制在义务教育支出中又没有包含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经费,“等于在我们目前的义务教育体制中出现了一个真空地带”。外地务工的流动人口在农村缴纳了教育附加费,在城市打工也缴纳了工商税、暂住费等一系列的费用。他们负担了城乡的双重费用,但是他们的子女上学,却仍然要另外缴纳很高的费用而只得到低水平的服务。
  说到底,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折射的是体制性问题。尽管1979年以后,我国的户籍制度限制人口流动的功能开始不断弱化,农民可以“自由”地进入城市,但是户籍制度依然对农民的身份、就业、教育、生活水平等起到钳制作用,流动人口子女上学难问题即是受户籍制度影响的结果。没有城市户籍或离开户籍所在地的适龄儿童,不论这些孩子是在家乡出生被父母带到城市,还是在城市出生且生活在城市,在所居城市很难得到同等的受教育机会,流动儿童基础教育被排斥在城市和乡村的教育体制之外,而被迫以体制外的自发的市场化方式来解决。而当市场化的教育提供和有效需求(支付能力)都处于严重匮乏的状态时,流动儿童便缺失了享受平等教育的权利。
  这种情况说明,义务教育体制的城乡分割落后于社会需要,不能适应城乡关系在改革中急剧变化、人口城市化过程加快的社会现实。
  
  地域和城乡差距
  中国社会是一个差异性极大的社会。这种差距已有长久的历史,今日中国社会的突出问题之一,仍然是政治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同处在一个历史时期,既有非常原始的农耕社区,也有达到欧美水平的后工业化发达社区,比如上海的浦东社区。一般来说,中国城市的生活水平、生活方式、基础设施、资金投入等,都是农村所无法比拟的,尤其是中西部落后的农村与东部沿海一些发达的城市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差异如此悬殊的社会结构,在世界上并不多见。
  从宏观结构的角度看,大量农民工流入城市,表现为人力资源配置方式的重大变迁。农民工的流入城市并不是政府计划运作的,而是农民工自主的一种选择,与政府、单位的计划管理没有太大关系,政府组织的流动仅占3%,90%以上都是农民工自己或亲戚运作的。城乡之间的巨大经济差异,是导致农民自发从农村流入城市的基本动因,而农村流动人口恶劣的经济状况,使他们没有能力支付子女在城市公立学校受教育所额外增加的费用,从这个角度说,民工子弟小学成为城市基础教育的一个必要补充。
  
  隐性“心理”差距
  当我们在考察城乡地域差距时,更在民工子女中发现存在的隐性“心理”差距。现存的教育和社会体制使流动到城市的农村人口完全被当作廉价劳动力,且是暂时的劳动力,用完即被打发回老家,根本不被当作城市社会的一员,因此他们在城市里的种种社会性需求都被无意甚至有意地忽视。
  在公立学校“借读”的流动儿童,尤其是那些农民工的子女,由于户口不在当地,经济条件薄弱,常被公办学校的城市子女另眼相看;由于父母工作、家庭住址流动性太大,学校有时会疏于管理;由于没有学籍,成绩因此不计入教学考评,甚至无机会参加评三好和一些竞赛。诸多原因让一些农民工子女与城市孩子在公办学校相处时,时刻都会在心理上感到自卑和不平等,心态扭曲,他们一方面羡慕公办学校良好的条件,但更多时候却更愿意到民工子弟公办学校上学。
  这是一个亟须人们警惕的现象,流动人口的孩子已感觉到了城市孩子与自己的差别,和这种差别在城市壁垒面前的难以逾越。内心世界对社会差别感受到的强烈不平等,将加深他们的被歧视感和对立感,而长期处于社会边缘的“第二代”,他们可能会趋于“激进化”。
  
  民工城市化仍需时日
  □文/郭虹
  
  在城市的发展规划中普遍存在一个盲区——人口的城市化。
  绝大多数的城市发展规划往往只是根据本市人口自然增长状况进行规划,对已经在城市里生活劳动的大量流动人口完全视而不见。因此,实施后的规则总是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总是显得滞后。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大量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但是国家的人口管理政策一直没有改变,已经进入城市生活劳动的家村人口由于无法取得城市户籍仍然被视为“农民”,他们或被称为“流动人口”,或被称为“农民工”。
  而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是:这批人口中已经有相当多的人和他们的家庭在城市安家立业,他们既不“流动”,也不是“农民”,却因为户籍原因而不被当作“市民”:在城市及周边地区因为他们的聚集而形成的一些新的社区,也没有纳入城市的管理体制。在城市的发展规划中,这些流动人口是完全被忽视的,他们的聚居区也没有被看成是新的社区。
  “农民工”在城市里受到各方面的制度歧视和排斥。在政治方面,农民工没有在居住地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进入政府公务员序列的机会,因而在政治舞台上缺少代表他们利益的声音,他们的诉求无法得到当地政府的回应,就是一些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政治决策过程他们也无法参与。在经济方面,农民工及其家庭不能全面参与城市的生产、交换和消费等经济活动。
  在社会公共服务方面,最典型的是民工子女无法享受政府提供的义务教育服务。在文化方面,主要表现在农民工没有参与社会文化活动与社区文化生活的机制和途径,与城市社区成员的联系很少,很难参与文化的交流,分享城市文明,很难向城市主流社会认可的和占主导地位的行为、生活发展方向靠拢。城市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制度性排斥,使他们成为城市的边缘人。
  目前,城乡二元化体制已经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瓶颈”。把人口发展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积极推进人口城市化,有助于破解城乡二元化体制。首先,城市发展规划中必须强调和重视人的城市化。城市规划除了考虑目前城市人口的发展需求外,还必须考虑进入城市的劳动力、子女和新增人口的生活和发展需求。其二,把农民工及其子女的城市化纳入城市人口发展规划,有助于消除对农民工的制度歧视和排斥,进而逐步消除对农村人口的制度歧视和排斥。其三,城市政府承担起为本市新移民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责,既贯彻实行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也有利于城市自身的发展。以“移民”形式推进的“人口城市化”将有助于农民工真正融入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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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女副行长李云以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之前,她的顶头上司——中国农业银行贵州省分行行长高继文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具有戏剧性的是,副行长李云先前对行长高继文的腐败行为深恶痛绝,曾亲自到北京农总行状告高继文,条条罪状经查属实,致使高继文于2003年6月被贵州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批准逮捕。可就在高继文走进看守所,仅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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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21日,吉林省敦化市公安局的干警们终于可以长长地喘过一口大气了,因为公安部A级通缉犯李春勇10年后终于落网,这起轰动全国的抢警枪、杀警察、贩毒品、盗耕牛大案,如今得以全部侦查完毕,并被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正义的法锤即将敲响!    窃贼翻脸,民警不幸被袭遇害    1994年10月27日傍晚,吉林省敦化市黄泥河镇派出所民警毛福新刚从外地办案回到家里,吃过饭,本镇的两个青年人骑着摩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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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大楼门口,曾出现过这样的场景:明显多于平时停驻量的警车安静地在门前等待。仅一墙之隔,就是与检察院大楼比肩而立的法院。在这两楼之间不足百米的距离之内,围满了熙熙攘攘的人群。特地调集而来的警察在人群中穿梭巡视。  也正是这平时仅需步行几分钟就能到的距离,这次二分院的公诉人却要由警车护送出庭。  在常人的眼里,这样的现场和紧张的气氛,非常少见;而在二分院检察官的眼里,这种感觉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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