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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一般认为,商鞅作为战国时期法家的代表人物,其主要统治理论是法家思想。事实上,商鞅在秦推行法家思想实属不得已而为之。商鞅的政治理想首推德治,其次才是法治。此后商鞅在主持变法过程中,虽然从表面上看是推行“法治”,但实际上商鞅并未忽视“教化”的功能。商鞅要求实现的“壹赏”“壹刑”“壹教”的局面,正是其“重德”思想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