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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教育已经经历了40多年的发展,环境教育立法也在探索之路上不断前行。文章梳理了中国环境教育立法的基本进程,阐明了国家层面上环境教育专项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而提出了中国环境教育立法的初步构想,即立法应遵循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地方与国家立法相协调、根植本土实际与借鉴国际经验相融合的原则,立法要完善组织、管理与监督制度,人员培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