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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限度的判断成为司法实践判断的难点之一,尚未形成客观合理且公允的标准。在司法处理过程中,应以个人权利保护原则为主,辅之优势利益原则及法确证原则,以此作为防卫人优势地位的基础。防卫限度应明确区分为行为限度与结果限度,坚持“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与“造成重大损害”并列认定的逻辑。在具体判断时,主张引入防卫人的惊慌、错愕心态与“合理相信”原则,将侵害人已经实施的与极有可能实施的不法侵害行为作为认定防卫限度的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