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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一百多年来,中国对英诗的译文几乎都是自由体诗,英语诗歌原有的格律韵味全都消失了。这反映出诗歌译者们未能领会好、解决好诗歌翻译的原则问题:要依据原作的典型修辞风格(音节、韵式等)和深刻内涵来进行翻译,而不只是依据其格律诗的表面字词的意思随便地、全部地翻译成自由体。诗歌的翻译也有其灵活性,将自由体英诗译成“仿汉语格律诗”的形式也可以尝试,但这种方法的采用不是随意的,要遵循诗歌的主要翻译原则:以译出诗中深刻内涵为其要义。
关键词:格律诗 翻译 狄金森 翻译原则
一、汉语格律诗的特点简述
汉语格律诗自古有之。《诗经》中最早的诗歌写于西周初年,人们写诗时就已经创立并遵守押韵等诗作规则了。至少在商朝,人们已经在写格律诗了。甚至于说,当人类开始出现文化的迹象之时,比如在尧舜禹时代,人们就在自觉地写格律诗了。因为他们知道,要把几句话写成一首歌曲一样,念起来动听,有乐感,那就是诗。只是那个时代的诗歌没有流传下来而已。因此,有乐感的、念起来朗朗上口的、意思连贯的几句话,就是格律诗。比如,“关关雎鸠,在河之州。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每行字数多少是次要的,关键是要相等字数,或四个字,或五个、七个字;或者是字数有规律的变化,如宋词。诗歌押韵只是次重要的规则,其字数和行数是不确定的。每首诗可用一个韵,或者两个韵,甚至两个以上的韵,也允许换韵。既可在偶数句上面押韵,也可奇数句和偶数句上都押韵,这样的押韵方式就会很灵活。
诗歌发展到了唐朝,迎来了一个空前的、高度成熟的黄金时代。在唐朝近三百年的岁月里,诗人们留下了近五万首诗,独具风格的著名诗人就有五六十个。盛唐时期是诗歌繁荣的顶峰,诗人们把诗歌主要固定在了绝句和律诗两种形式上。在这个时期,除李白、杜甫两个伟大诗人外,还涌现了很多成就卓著的诗人。他们是以孟浩然和王维为代表的山水田园诗人;以边塞诗闻名的高适、岑参、王昌龄、王之焕等;中唐时期杰出的现实主义诗人白居易、元稹等。他们都以高超的智慧和能力,把汉字在诗歌中运用得非常自如和超凡,极大地提高了汉字的表现力,而又遵守着诗歌的格律规则,使后人难以企及和超越。
这些规律简述起来就是:形式上的五言、七言绝句和律诗;平仄或轻重音、用韵和对仗等等。比如,在律诗中连续两行诗的汉字要遵循“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的规律等等。具体的格律形式还是很复杂的,但还有更重要的写诗规则,那就是要有真情实感,要有思想和道德深度,要有同情心。否则,只是符合平仄变化要求的填词,那是生硬、空洞的,不会得到人们的喜爱和流传。南宋诗陆游有言:“汝要学诗,功夫在诗外。”所谓“诗内功夫”,是指格律诗的所有规范、规则;所谓“诗外功夫”,是指做人、修身和正己。
二、英语格律诗的特点简述
诗歌语言的共同特点:语言是形象的、富有音乐性的。它是人类早期的音乐,有鲜明的节奏感和优美悦耳的韵律。英语格律诗也一样。
英文格律诗的具体特点是指它的格律诗、无韵诗和自由体三种形式。英文格律诗的节奏感也很强,它主要靠重音低音的出现频率(称为“格”)来体现节奏的快慢。常见的格有七种,最常见的格只有两种:即在一个音步(foot)中有两个元音:1.一轻一重的音步叫“轻重格”或“抑扬格”;2.一重一轻的音步叫“重轻格”或“扬抑格”。可以根据诗行中轻重音出现的规律和音步的数目判断它的格律,即所谓的“格律分析”或“音步划分”。这样,某诗的格律形式就会是“五音步抑扬格(iambic pentameter)”,或“五音步扬抑格(trochaic pentameter)”,或“四音步抑扬格(iambic trimeter)”,或“四音步扬抑格(trochaic trimeter)”等等。
“音步”和“格”是诗行中的节奏和韵律(rhythm)。就像汉诗中的“平仄”一样,这是英诗中最难掌握的规则。著名诗人如“弥尔顿、雪莱、济慈、朗费罗”等等都常常“违规”。可见,即使很严苛的规则,也是可以突破的。
所谓押韵或韵式,是指相同或相似的音节读音依照规律出现在两个或更多诗行的相应位置上。可划分为全韵、近似韵(也称“有缺陷的韵”)、尾韵、行内韵、词首韵、男韵和女韵等。
全韵是最严格的韵,是指元音和元音后的辅音完全相同。如“cloud—crowd;trees—breeze;know—oh;me—be”等等。
因为压全韵很难做到,所以就不得不以近似韵代替之。近似韵有三种情况:1.最后的辅音相同,但前面的元音相似而不相同,如“stone—one”。2.元音相同,后面的辅音不同,叫“谐元韵”,如“lake—fate”。3.元音不同,所有的辅音都相同,叫“谐辅韵”,如“black-block; reade-ride”。
押韵也是英汉诗歌中的重要一环。正如高东山所说:“巧妙的用韵不仅是声音的共鸣,也含有语义和逻辑的联系,能使人产生喜怒哀乐的联想。”[1](P15)
总而言之,英语和汉语的格律诗规则都是非常复杂的,需要长时间学习才能掌握。但第一重要的写诗原则是:表现人们鲜活的、生动的、正义的、有价值的、有道德的思想。第二重要的原则:汉字数目(以及英诗中的音节数目)是相等的,或者有规律的变化。第三重要的原则是押韵。第四重要的才是“平仄”“音步”或“格”。
三、英诗汉译的理论思考
正因为汉英格律诗的写诗规范都是非常复杂的,而且又都只是表面的现象,是次要的因素,其诗歌内涵才是最重要的因素。所以在英诗汉译时,首先应该把精力用在吃透原诗的内涵上面,力求传达出原诗的深刻内涵。其次是外形方面。对于英语格律诗,应将其翻译成“仿汉语格律诗”的形式,并将英语自由体诗翻译成汉语的自由体诗;反之亦然。但例外还是有的:即,如果英语格律诗无法翻译成“仿汉语格律诗”,那就只能翻译成汉语自由体诗;英语自由体诗也是可以翻译成“仿汉语格律诗”的。 为什么说是“仿汉语格律诗”呢?因为中国古诗所包含的几项原则,如平仄变化、押韵等规律没法符合英诗的要求。比如,五言、七言绝句和律诗的行数少,字数也少,而英诗的诗行会更多一些。又因为英语的一个音节相当于一个汉字的位置,而英诗的每一诗行都会超过五个或七个音节,每首诗都会超过四个、八个诗行等等。另外英诗中的“抑扬格”或“扬抑格”更是难以翻译。
尤其是汉字的“平仄”发声,这是古人确定的读声规则,我们现在也难以把握。我们听不到古人发音的录音,但是一句“乡音无改鬓毛衰”说明,古人的“乡音”也就和现在同一地方的方言是一样的,从古到今没有多大变化,但它和普通话有很大的区别。
古汉字的平仄是以哪个地区的方言为基础来确定的?在相当长的古代时期,文化的繁荣之地位于长安到洛阳一线的中原地区。那么,平仄的确定是以西安话还是以河南话为基础的?而现代普通话,却是以中原以北的北京等地的方言为基础方言重新确定的。
有人研究证明:普通话中的一、二声,相当于“平”声,三、四声相当于是“仄”声。这只能是个大概的说法。既然如此,在这方面追求和古诗的完全一致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能符合部分规则,只能译成“仿汉语格律诗”的形式。
四、译例的理论分析
1.采取“仿汉语格律诗”的形式进行翻译时,只能取其有利于英诗的几项因素。如模仿汉语诗中的押韵,模仿其整齐紧凑、意思浓缩、对仗和节奏感;尤其要体现出一定的韵式和节奏,因押韵而产生的乐感是格律诗中的重要因素。如果个别英诗无法这样翻译,也可采用汉语自由体诗的形式去翻译。反之,对于个别英语自由体诗难以译成饱含诗意的汉语自由体时,也可采用“仿汉语格律诗”的形式进行翻译。
现列举美国诗人狄金森女士(EmilyDickinson[1830~1886])的一首小诗进行点评分析,以实例诠释英诗汉译的翻译原则。
狄金森是美国早期的传奇女诗人。一生未嫁的她在孤独中创作的大量诗篇,是她留给世人最好的礼物。在她有生之年,其作品未能出版,这却丝毫没有折损她丰富的诗歌创作天分和深刻的诗意内涵。据统计,狄金森为世人留下了1800多首诗。狄金森去世后,她的亲友曾编选出版了她的部分遗诗,于19世纪末出版了三本诗集。
狄金森的短诗在形式上富于独创性,大抵应该算是美国自由体诗歌的创始人,且诗作价值很高。尤其是她通过短小的诗歌而超前反映了个人的幻想、想象、思考和心理活动,其独创性功劳和价值是很丰富的。由于她的诗歌在生前未能出版,根据著作权法,自由体诗歌的创始之功便由惠特曼(Whitman[1810~1892])获得了。
美国现代诗歌兴起之后,她便作为现代诗的先驱受到了热烈的追捧,对她的研究成了美国现代文学评论中的热门题材。1955年,《狄金森全集》出版,共有三本诗歌集和三本书信集,从而奠定了她作为女诗人在美国文学史上的突出地位。
2.狄金森写诗时非常随意,好像是信手拈来。她既不给诗歌起标题,也不给它署写作日期,有时押韵,有时不押韵。因此,后人整理诗作时在时间排序上是无能为力的。标题的使用上也统统使用原诗的第一诗行作为标题,且很多字母都保留第一诗行的写法,没有大写;或者用编号作为诗作的标题。例如诗作I’m nobody! Who are you?
I’m nobody! Who are you?
Are you nobody, too?
Then there’s a pair of us —— don’t tell!
They’d banish us, you know.
How dreary to be somebody!
How public, like a frog
To tell your name the livelong day
To an admiring bog![2](P92)
汪义群翻译了该诗,孙梁校对。他们将标题译为“我是无名之辈”,将作者译为“爱米丽·狄更生”。译文如下:
我是无名之辈,你是谁?
你也是无名之辈?
那么,咱俩是一对——且莫声张!
你懂嘛,他们容不得咱俩。
做个名人多无聊!
像青蛙——到处招摇——
向一洼仰慕的泥塘
把自己的大名整天宣扬![3](P341)
3.点评:该诗是一首用词简单的自由体,但也有“frog”和“bog”压全韵,“somebody”和“day”压近似韵,音节数基本相称;其含意则颇为深刻。此诗的写作时间较早,应该是她投稿的几首诗遭到拒绝之后写出来进行自我安慰的。因此,诗中的“你”不是指她的朋友,而是指“被拒绝发表的诗歌”,进而指她的所有诗歌。诗人表示,自己和“你”都被世人所抛弃了,即“他们容不得咱俩”,但是无所谓,我们俩相依为命就可以了。这胜过那些沽名钓誉的名人和大众,他们是青蛙和泥塘的关系。
如果根据诗歌的一般翻译原则的话,就这样一首短诗而言,汪义群的译文很不符合中国人的读诗习惯,形似而神损。既然译诗的要旨是保留其深刻的内涵,主要目的并不是要坚持保留其表面的诗作结构,故应模拟中国古诗形式翻译之。
4.笔者将标题译为“默默无闻”。因此语言更浓缩一些,诗味更浓厚一些。译文如下:
默默无闻欲问卿,
我俩竟是相同命。
成双相伴别显示,
任凭众人把我摒。
成名立家多无聊!
像只青蛙四处跳。
整日对着烂泥塘,
来把你的臭名叫。
因篇幅所限,笔者没有详细分析狄金森的个性和写诗风格。但笔者是在对诗人深入了解的基础上来翻译这首小诗的。这样翻译标题,是因为标题的翻译历来都是很灵活的意译,成功的译例也很多。 诗作反映的是诗人愿意独处的人生观,这也符合身为基督徒的她修学基督教义的要求,她就像是在家修学的修女;同时她也对另一种人生观表达了轻蔑的态度。这就是她立志不嫁、不投稿、不发表诗作,并愿意独处的理念依据。在翻译时,译者要将这个理念渗透在字词之中。因此,从笔者的译文中,读者不难看到该诗流露出的轻蔑口气。依据诗歌的深刻内涵来翻译,用“仿汉语格律诗”的形式来表达,不拘泥于原诗的表面单词,乐感更强,文字更浓缩、更紧凑,从而更像是押韵的(格律)名诗。译文中的很多汉字都不是原诗表面所有的,但都是符合原文内涵的。
五、结语
上文已经详细探讨了诗歌的理解和翻译原则问题。汪义群对原诗理解得比较好,只是翻译方法上太过直译,以至于汉字根本就不象是诗歌语言,难以入诗。对于像中国这样的诗歌王国而言,读者也很难把它看作是“名诗”。根本原因是因为译者对诗歌的内容和形式都理解得不够深刻,最后不得不直译。而直译后的汉语显得平淡无奇。
美国的文学历史很短,狄金森的诗歌当然是不能和某些英国诗歌相比的,更不能和中国古诗相比。但既然美国人喜欢,认为它很重要,我们翻译时就要考虑它的国别价值所在,从而要把它翻译为一首有水平的汉语诗歌。于是在这里就要打破一下常规,改变一下角度,用“仿汉语格律诗”的形式来翻译这首英语自由体诗。只有改变用词用语的角度,依据原诗的深度内涵来翻译,才能译成仿格律诗。
值得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仿汉语格律诗”形式就是指“仿汉语古诗”的部分表面形式,而不能完全符合汉语的格律诗要求。有些译者可能认为,既然不能译成绝对正确的汉语格律诗,就索性将英语古诗都翻译成了汉语自由体。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这样的译文必然会破坏原诗中的一些要素。所以,翻译时要顾及原诗的背景和表意的需要,不能过分追求译者的自由表达和自我表现,但也不能追求绝对的满意和正确的古诗形式。
参考文献:
[1]高东山.英诗格律与赏析[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2003.
[2]Bode,Carl.Highlights of American Literature[M].
Washington D.C.:English Language Program Division,1987:92.
[3]孙梁.英美名诗一百首[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91:341.
(罗长斌 广东佛山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外语系 528000)
关键词:格律诗 翻译 狄金森 翻译原则
一、汉语格律诗的特点简述
汉语格律诗自古有之。《诗经》中最早的诗歌写于西周初年,人们写诗时就已经创立并遵守押韵等诗作规则了。至少在商朝,人们已经在写格律诗了。甚至于说,当人类开始出现文化的迹象之时,比如在尧舜禹时代,人们就在自觉地写格律诗了。因为他们知道,要把几句话写成一首歌曲一样,念起来动听,有乐感,那就是诗。只是那个时代的诗歌没有流传下来而已。因此,有乐感的、念起来朗朗上口的、意思连贯的几句话,就是格律诗。比如,“关关雎鸠,在河之州。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每行字数多少是次要的,关键是要相等字数,或四个字,或五个、七个字;或者是字数有规律的变化,如宋词。诗歌押韵只是次重要的规则,其字数和行数是不确定的。每首诗可用一个韵,或者两个韵,甚至两个以上的韵,也允许换韵。既可在偶数句上面押韵,也可奇数句和偶数句上都押韵,这样的押韵方式就会很灵活。
诗歌发展到了唐朝,迎来了一个空前的、高度成熟的黄金时代。在唐朝近三百年的岁月里,诗人们留下了近五万首诗,独具风格的著名诗人就有五六十个。盛唐时期是诗歌繁荣的顶峰,诗人们把诗歌主要固定在了绝句和律诗两种形式上。在这个时期,除李白、杜甫两个伟大诗人外,还涌现了很多成就卓著的诗人。他们是以孟浩然和王维为代表的山水田园诗人;以边塞诗闻名的高适、岑参、王昌龄、王之焕等;中唐时期杰出的现实主义诗人白居易、元稹等。他们都以高超的智慧和能力,把汉字在诗歌中运用得非常自如和超凡,极大地提高了汉字的表现力,而又遵守着诗歌的格律规则,使后人难以企及和超越。
这些规律简述起来就是:形式上的五言、七言绝句和律诗;平仄或轻重音、用韵和对仗等等。比如,在律诗中连续两行诗的汉字要遵循“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的规律等等。具体的格律形式还是很复杂的,但还有更重要的写诗规则,那就是要有真情实感,要有思想和道德深度,要有同情心。否则,只是符合平仄变化要求的填词,那是生硬、空洞的,不会得到人们的喜爱和流传。南宋诗陆游有言:“汝要学诗,功夫在诗外。”所谓“诗内功夫”,是指格律诗的所有规范、规则;所谓“诗外功夫”,是指做人、修身和正己。
二、英语格律诗的特点简述
诗歌语言的共同特点:语言是形象的、富有音乐性的。它是人类早期的音乐,有鲜明的节奏感和优美悦耳的韵律。英语格律诗也一样。
英文格律诗的具体特点是指它的格律诗、无韵诗和自由体三种形式。英文格律诗的节奏感也很强,它主要靠重音低音的出现频率(称为“格”)来体现节奏的快慢。常见的格有七种,最常见的格只有两种:即在一个音步(foot)中有两个元音:1.一轻一重的音步叫“轻重格”或“抑扬格”;2.一重一轻的音步叫“重轻格”或“扬抑格”。可以根据诗行中轻重音出现的规律和音步的数目判断它的格律,即所谓的“格律分析”或“音步划分”。这样,某诗的格律形式就会是“五音步抑扬格(iambic pentameter)”,或“五音步扬抑格(trochaic pentameter)”,或“四音步抑扬格(iambic trimeter)”,或“四音步扬抑格(trochaic trimeter)”等等。
“音步”和“格”是诗行中的节奏和韵律(rhythm)。就像汉诗中的“平仄”一样,这是英诗中最难掌握的规则。著名诗人如“弥尔顿、雪莱、济慈、朗费罗”等等都常常“违规”。可见,即使很严苛的规则,也是可以突破的。
所谓押韵或韵式,是指相同或相似的音节读音依照规律出现在两个或更多诗行的相应位置上。可划分为全韵、近似韵(也称“有缺陷的韵”)、尾韵、行内韵、词首韵、男韵和女韵等。
全韵是最严格的韵,是指元音和元音后的辅音完全相同。如“cloud—crowd;trees—breeze;know—oh;me—be”等等。
因为压全韵很难做到,所以就不得不以近似韵代替之。近似韵有三种情况:1.最后的辅音相同,但前面的元音相似而不相同,如“stone—one”。2.元音相同,后面的辅音不同,叫“谐元韵”,如“lake—fate”。3.元音不同,所有的辅音都相同,叫“谐辅韵”,如“black-block; reade-ride”。
押韵也是英汉诗歌中的重要一环。正如高东山所说:“巧妙的用韵不仅是声音的共鸣,也含有语义和逻辑的联系,能使人产生喜怒哀乐的联想。”[1](P15)
总而言之,英语和汉语的格律诗规则都是非常复杂的,需要长时间学习才能掌握。但第一重要的写诗原则是:表现人们鲜活的、生动的、正义的、有价值的、有道德的思想。第二重要的原则:汉字数目(以及英诗中的音节数目)是相等的,或者有规律的变化。第三重要的原则是押韵。第四重要的才是“平仄”“音步”或“格”。
三、英诗汉译的理论思考
正因为汉英格律诗的写诗规范都是非常复杂的,而且又都只是表面的现象,是次要的因素,其诗歌内涵才是最重要的因素。所以在英诗汉译时,首先应该把精力用在吃透原诗的内涵上面,力求传达出原诗的深刻内涵。其次是外形方面。对于英语格律诗,应将其翻译成“仿汉语格律诗”的形式,并将英语自由体诗翻译成汉语的自由体诗;反之亦然。但例外还是有的:即,如果英语格律诗无法翻译成“仿汉语格律诗”,那就只能翻译成汉语自由体诗;英语自由体诗也是可以翻译成“仿汉语格律诗”的。 为什么说是“仿汉语格律诗”呢?因为中国古诗所包含的几项原则,如平仄变化、押韵等规律没法符合英诗的要求。比如,五言、七言绝句和律诗的行数少,字数也少,而英诗的诗行会更多一些。又因为英语的一个音节相当于一个汉字的位置,而英诗的每一诗行都会超过五个或七个音节,每首诗都会超过四个、八个诗行等等。另外英诗中的“抑扬格”或“扬抑格”更是难以翻译。
尤其是汉字的“平仄”发声,这是古人确定的读声规则,我们现在也难以把握。我们听不到古人发音的录音,但是一句“乡音无改鬓毛衰”说明,古人的“乡音”也就和现在同一地方的方言是一样的,从古到今没有多大变化,但它和普通话有很大的区别。
古汉字的平仄是以哪个地区的方言为基础来确定的?在相当长的古代时期,文化的繁荣之地位于长安到洛阳一线的中原地区。那么,平仄的确定是以西安话还是以河南话为基础的?而现代普通话,却是以中原以北的北京等地的方言为基础方言重新确定的。
有人研究证明:普通话中的一、二声,相当于“平”声,三、四声相当于是“仄”声。这只能是个大概的说法。既然如此,在这方面追求和古诗的完全一致是不可能的。所以,只能符合部分规则,只能译成“仿汉语格律诗”的形式。
四、译例的理论分析
1.采取“仿汉语格律诗”的形式进行翻译时,只能取其有利于英诗的几项因素。如模仿汉语诗中的押韵,模仿其整齐紧凑、意思浓缩、对仗和节奏感;尤其要体现出一定的韵式和节奏,因押韵而产生的乐感是格律诗中的重要因素。如果个别英诗无法这样翻译,也可采用汉语自由体诗的形式去翻译。反之,对于个别英语自由体诗难以译成饱含诗意的汉语自由体时,也可采用“仿汉语格律诗”的形式进行翻译。
现列举美国诗人狄金森女士(EmilyDickinson[1830~1886])的一首小诗进行点评分析,以实例诠释英诗汉译的翻译原则。
狄金森是美国早期的传奇女诗人。一生未嫁的她在孤独中创作的大量诗篇,是她留给世人最好的礼物。在她有生之年,其作品未能出版,这却丝毫没有折损她丰富的诗歌创作天分和深刻的诗意内涵。据统计,狄金森为世人留下了1800多首诗。狄金森去世后,她的亲友曾编选出版了她的部分遗诗,于19世纪末出版了三本诗集。
狄金森的短诗在形式上富于独创性,大抵应该算是美国自由体诗歌的创始人,且诗作价值很高。尤其是她通过短小的诗歌而超前反映了个人的幻想、想象、思考和心理活动,其独创性功劳和价值是很丰富的。由于她的诗歌在生前未能出版,根据著作权法,自由体诗歌的创始之功便由惠特曼(Whitman[1810~1892])获得了。
美国现代诗歌兴起之后,她便作为现代诗的先驱受到了热烈的追捧,对她的研究成了美国现代文学评论中的热门题材。1955年,《狄金森全集》出版,共有三本诗歌集和三本书信集,从而奠定了她作为女诗人在美国文学史上的突出地位。
2.狄金森写诗时非常随意,好像是信手拈来。她既不给诗歌起标题,也不给它署写作日期,有时押韵,有时不押韵。因此,后人整理诗作时在时间排序上是无能为力的。标题的使用上也统统使用原诗的第一诗行作为标题,且很多字母都保留第一诗行的写法,没有大写;或者用编号作为诗作的标题。例如诗作I’m nobody! Who are you?
I’m nobody! Who are you?
Are you nobody, too?
Then there’s a pair of us —— don’t tell!
They’d banish us, you know.
How dreary to be somebody!
How public, like a frog
To tell your name the livelong day
To an admiring bog![2](P92)
汪义群翻译了该诗,孙梁校对。他们将标题译为“我是无名之辈”,将作者译为“爱米丽·狄更生”。译文如下:
我是无名之辈,你是谁?
你也是无名之辈?
那么,咱俩是一对——且莫声张!
你懂嘛,他们容不得咱俩。
做个名人多无聊!
像青蛙——到处招摇——
向一洼仰慕的泥塘
把自己的大名整天宣扬![3](P341)
3.点评:该诗是一首用词简单的自由体,但也有“frog”和“bog”压全韵,“somebody”和“day”压近似韵,音节数基本相称;其含意则颇为深刻。此诗的写作时间较早,应该是她投稿的几首诗遭到拒绝之后写出来进行自我安慰的。因此,诗中的“你”不是指她的朋友,而是指“被拒绝发表的诗歌”,进而指她的所有诗歌。诗人表示,自己和“你”都被世人所抛弃了,即“他们容不得咱俩”,但是无所谓,我们俩相依为命就可以了。这胜过那些沽名钓誉的名人和大众,他们是青蛙和泥塘的关系。
如果根据诗歌的一般翻译原则的话,就这样一首短诗而言,汪义群的译文很不符合中国人的读诗习惯,形似而神损。既然译诗的要旨是保留其深刻的内涵,主要目的并不是要坚持保留其表面的诗作结构,故应模拟中国古诗形式翻译之。
4.笔者将标题译为“默默无闻”。因此语言更浓缩一些,诗味更浓厚一些。译文如下:
默默无闻欲问卿,
我俩竟是相同命。
成双相伴别显示,
任凭众人把我摒。
成名立家多无聊!
像只青蛙四处跳。
整日对着烂泥塘,
来把你的臭名叫。
因篇幅所限,笔者没有详细分析狄金森的个性和写诗风格。但笔者是在对诗人深入了解的基础上来翻译这首小诗的。这样翻译标题,是因为标题的翻译历来都是很灵活的意译,成功的译例也很多。 诗作反映的是诗人愿意独处的人生观,这也符合身为基督徒的她修学基督教义的要求,她就像是在家修学的修女;同时她也对另一种人生观表达了轻蔑的态度。这就是她立志不嫁、不投稿、不发表诗作,并愿意独处的理念依据。在翻译时,译者要将这个理念渗透在字词之中。因此,从笔者的译文中,读者不难看到该诗流露出的轻蔑口气。依据诗歌的深刻内涵来翻译,用“仿汉语格律诗”的形式来表达,不拘泥于原诗的表面单词,乐感更强,文字更浓缩、更紧凑,从而更像是押韵的(格律)名诗。译文中的很多汉字都不是原诗表面所有的,但都是符合原文内涵的。
五、结语
上文已经详细探讨了诗歌的理解和翻译原则问题。汪义群对原诗理解得比较好,只是翻译方法上太过直译,以至于汉字根本就不象是诗歌语言,难以入诗。对于像中国这样的诗歌王国而言,读者也很难把它看作是“名诗”。根本原因是因为译者对诗歌的内容和形式都理解得不够深刻,最后不得不直译。而直译后的汉语显得平淡无奇。
美国的文学历史很短,狄金森的诗歌当然是不能和某些英国诗歌相比的,更不能和中国古诗相比。但既然美国人喜欢,认为它很重要,我们翻译时就要考虑它的国别价值所在,从而要把它翻译为一首有水平的汉语诗歌。于是在这里就要打破一下常规,改变一下角度,用“仿汉语格律诗”的形式来翻译这首英语自由体诗。只有改变用词用语的角度,依据原诗的深度内涵来翻译,才能译成仿格律诗。
值得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仿汉语格律诗”形式就是指“仿汉语古诗”的部分表面形式,而不能完全符合汉语的格律诗要求。有些译者可能认为,既然不能译成绝对正确的汉语格律诗,就索性将英语古诗都翻译成了汉语自由体。这种做法是不妥当的。这样的译文必然会破坏原诗中的一些要素。所以,翻译时要顾及原诗的背景和表意的需要,不能过分追求译者的自由表达和自我表现,但也不能追求绝对的满意和正确的古诗形式。
参考文献:
[1]高东山.英诗格律与赏析[M].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2003.
[2]Bode,Carl.Highlights of American Literature[M].
Washington D.C.:English Language Program Division,1987:92.
[3]孙梁.英美名诗一百首[M].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公司,
1991:341.
(罗长斌 广东佛山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外语系 52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