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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中华民国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取消妾相对于妻的仆从地位、降低娶妻的仪式要求,使得原来泾渭分明的妻、妾、姘妇界限变得模糊难辩。法律的重大变化反应于普罗大众生活当中的情况,可以从当时广州销量最大的《越华报》相关案件报道中进行观察与分析。有别于过去的妻妾身份争议及其控辩策略揭示出从法律文本到通俗案例文本,法律精英“提升女权”的理想越来越被弱化处理的历史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