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慎“转注”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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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在借鉴众多学者对“转注”问题研究的基础上,以“同意相受”为研究重点,通过对《说文解字》中具有“同意”关系的众多例字的分析,认为“转注”是一种造字法。转注字是在取向造意相同的前提下,加一个相同或相类的部件造出的新字。
  关键词:六书 同意 转注
  
  “六书”即象形、会意、指事、形声、转注、假借。作为最早阐释汉字结构原理的理论,“六书”在汉字研究史上具有不可磨灭的功绩。许慎在《说文解字·叙》中对“六书”做了较为详细的论述。清代以来,乾嘉学派使后世学者都认可一种观点,即将“六书”前四书看作造字之法,后两书看作用字之法,此论在学术界颇有影响。本文认为这种观点有待商榷。这里主要考察对“转注”的理解。
  “六书”第五条曰:“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 然而考察许说,这一定义还是含混、模糊的。《说文解字》(以下简称《说文》):“轉,運也,从車專聲。” “注,灌也,从水主声。”转,为辗转;注,灌水,引申为加入。“转注”,许氏之所言即辗转相加的方法。
  
  一、“转注”的定义
  
  究竟何为“转注”,学者们意见不一,综合起来,较有影响的说法有以下几种:
  (一)“形转说”
  南唐徐锴认为与其形旁可以互训的形声字为转注字。《说文解字系传》中指出:“转注者,建类一首,同意相受,谓老之别名有耆、有耋、有寿、有耄,又‘孝,子养老’是也。一首者,谓此孝等诸字皆取类于老,则皆从老。若松柏等皆木之别名,皆同受意于木,故皆从木,后皆象此。转注之言,若水之出源,分歧别派,为江为汉,各受其名而本同主于一水也。”
  清代江声认为部首与部中之字的关系为转注。他在《六书说》中道:“立‘老’字以为部首,即所谓建类一首。‘考’与‘老’同意,故受‘老’字而从‘老’省。……由此推之,则《说文解字》一书,凡五百四十部,其分部即建类也;其始一终亥五百四十部之首,即所谓一首也;下云凡某之属皆从某,即同意相受也。此皆转注之说也。” 他实际上是把同部首看作转注的关键。
  (二)“义转说”
  清代戴震、段玉裁认为转注即为训诂、义转之说。他们提出影响很大的“四体二用”学说。即转注与假借为用字法,其余四书才是造字法。即:转注是互训;转注是用字法;转注不一定同部。也就是把“同意”理解为“同义”。而班固认为六书皆造字之本也。许慎亦认为六书是体,是造字之本。清代江永、朱骏声认为转注是字义的引申。朱另列一条例:“转注者,体不改造,引义相授,令长是也。”
  (三)“声转说”
  近代章太炎把转注看成同源字。《国故论衡》言:“字者,孳乳而寝多,字之未造,语言失之矣。以文字代语言,各循其声。方语有殊,名义一也。其音或双声相转,叠韵相迤,则为更制一字,此所谓转注也。”他认为“转注”字就是指意义相同、声音相同或相近的同一语源的字,也就是声转说。宋代毛晃也认为转注即声转。
  这些说法历来争议较大,也还存在缺点。比如:把“一首”当作“同一部首”;把“同意”当成“同义”;不顾定义,只顾字形等等。以下我会重审许氏定义,希望更接近许氏本意。
  
  二、“同意相受”
  
  “同意”一词在《说文》正文中共使用了三十多次,“同意”具体指什么,学术界争议较大,有学者认为是指意义相同。据笔者考察,《说文》中的“意”不等于“义”。如:
  《誩部》:譱,吉也,从誩从羊。此与義、美同意。
  《羊部》:美,甘也。从羊从大。羊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譱同意。
  《我部》:義,己之威仪也。从我、羊。
  许慎在“美”字条下说:“美与善同意”,而“美”训“甘也”,“善”训“吉也”,显然“美”与“善”不是同义词。
  《冂部》:央,中央也。从大在冂之内,大,人也。央旁同意。
  《丄部》:旁,溥也。从二,阙;方声。
  二者具有相同的部件“冂”。“央”字中的“大”在“冂”内,“旁”字中的“二”在“冂”外。二者意义相反,可见,“同意”不是指词义相同。
  许慎在《说文·叙》中多次用到“意”“谊”。王力认为,“谊”“義”(义)同源。在典籍中,二者常通用。如:
  舍生取谊,以道用兮。(汉·班固《幽通赋》)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孟子·吿子上》)
  许书中的“谊”即“義”,意义也。《说文·叙》中许慎凡说经之义、字之义者,皆用“谊”;凡说字形,皆用“意”。如:“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撝(挥)”,意思是比联两个相关意类的偏旁合成一个意义,以表明指向。“会”指“比类合谊”,“意”指“以见指撝”,前者指字义,后者指字形。可见许氏“意”“谊”用法分明,《说文》中的“意”不等于“義”。
  那么,许慎所说的“同意”的“意”究竟何谓?先看一些例字。
  《皿部》:皿,饭食之用器也。象形。与豆同意。
  《豆部》:豆,古食肉器也。从口象形。
  二者都是象形字,属造字法相同。都是食用的器具,造字用意也相同。
  《勺部》:勺,挹取也。象形,中有实,与包同意。
  《包部》包,象人褢妊,巳在中,象子未成形也。元气起于子。子,人所生也。
  二者拥有相同的部件“勹”,且都是象形字。
  《裘部》:裘,皮衣也。从衣求声。一曰象形。与衰同意。
  《衣部》:衰,艸雨衣,秦谓之萆,从衣象形。
  二者都是象形字,造字法相同,通过描画特征表示衣服上有毛、草。两个字的造字用意相同。
  以上三组例字都属六书中的象形字,属于造字方法相同。
  《匕部》:卓,高也。早匕为卓。匕卪为卬,皆同義。
  《匕部》:卬,望欲有所庶及也。从匕从卪。
  二者都有相同的部件“匕”。
  《夭部》:奔,走也。从夭,贲省声。与走同意,俱从夭。
  《走部》:走,趋也,从夭止,夭止者,屈也。
  两个字都有相同的“夭”部。
  《寸部》:,绎理也。从工从口从又从寸。工口,乱也;又寸。分理之。彡声。此与 同意。
  《吅部》:,乱也,从爻工交吅,一曰窒,读若禳。
  两个字有共同的“工、口”两个部件,许慎在“”字下说:“工口,乱也。”“”字正训为“乱”,两个部件在各自的字中所起的作用相同。
  《部》:爾,丽尔,犹靡丽也。从冂从。其孔,尒声。此与爽同意。
  《部》:爽,明也。从,从大。
  两个字都具有相同的部件“”。
  《至部》:臺,观四方而高者。从至从之从高省。与室、屋同意。
  《宀部》:室,实也,从宀从至,至所止也。
  《尸部》:屋,居也,从尸,尸所主也。一曰,尸象屋形。从至,至所至止。室、屋皆从止。
  三个字中都有相同的部件“至”。
  《丝部》:辔,马辔也。从丝从車。与連同意。
  《辵部》:連,員連也。从辵从車。
  二者有相同的部件“車”(车)。
  《高部》:高,崇也,象臺觀高之形。从冂、口。与倉、舍同意。
  《倉部》:倉,榖藏也。倉黄取而藏之,故谓之倉。从食省,口象倉形。
  《亼部》:舍,市居曰舍。从亼、屮,象屋也,口象築也。
  这组字相同的部件是“口”,表示人工建筑的墙,为建筑之基。
  《乙部》:乙,象春艸木冤曲而出,隂气尚彊,其出乙乙也。与丨同意。
  《丨部》:丨,上下通也,引而上行,读若囟,引而下行,读若退。
  “乙”,“象春艸木冤屈而出”,而“丨”,是“上下通也”。好象没有“同意”可言,实际指二者的构形方法相同。
  《部》:官,史,事君也。从宀从。犹衆也。此舆師同意。
  《币部》:師,二千五百人为師。从币从。,四币,衆意也。
  二者具有相同的部件“”,取众多之意。
  以上九组例字都是共用一个相同的部件。这在例字中比较普遍。
  《羊部》:芈,羊鸣也。从羊,象声气上出,与牟同意。
  《牛部》:牟,牛鸣也。从牛,象其声气从口出。
  这两个字是造字的意图相同。“芈”(篆体为)从羊,意为“羊鸣”,其上之形“象声气上出”。“牟”(篆体为 )从牛,意为“牛鸣”,其上之形“象其声气从口出”。尽管二者的上半部分不同形,但都是表示声气从口中上出。
  《晨部》:晨,早昧爽也,从臼从辰。辰,时也。辰亦声。丮夕为夙,臼辰为晨,皆同意。”
  臼,叉手之义;丮,持也。二者义相通。抓紧早上时间为晨,抓紧晚上时间为夙,不是意义相同,是在造字结构上的用意相同。
  《土部》:坐,止也。从土从畱省。土,所止也。此与畱同意。
  《田部》:畱,止也,从田,声。
  “坐”中的“土”是“所止也”。“畱”(留)中的“田”也是“所止也”。土、田虽不同,但相通,两者在“坐”、“畱”中的取向造意相同。
  《日部》:昔,乾肉也,从残肉,日以 晞之,与俎同意。
  《且部》:俎,禮俎也,从半肉,在且上。
  一个“从残肉”,一个“从半肉”。两个字的造字旨意相同。
  《工部》:工,巧飾也。象人有规榘也。舆巫同意。
  《巫部》:巫,祝也。女能事無形,以舞降神者也。象人两褎舞形。舆工同意。
  《壬部》:壬,位北方也。隂極陽生,故《易》曰:“龙战于野。”战者,接也。象人褢妊之形。承亥壬以子,生之叙也。舆巫同意。壬承辛,象人脛。脛,任體也。
  “工”,“象人有规榘(矩)也”;“巫”,“象人两褎(袖)舞形”;“壬”,“象褢(怀)妊之形”,这是它们的造字取向相同。
  以上五组例字的相同之处为造字取向相同。
  可以看出,具有“同意”关系的例字在《说文》中含义有三:一是造字法相同,即属于六书中同一造字法,这里都是指的象形字;一是指几个字共用相同的部件;第三组是造字取向相同,即造字意图相同。如“芈”与“牟”上半部分都是表示声气从口中上出。而造字方法相同与具有相同的部件都可归为造字意图相同,即是说具有同意关系的几个字是遵循着同一条造字思路的。可见,许氏“同意”不等于“同义”,而是指造字意图相同。
  但具有“同意”关系的字并不是就具有了“转注”关系。具有“转注”关系的字还必须具有“相受”的条件,即“建类一首”。“建”建立;“类”类别;“首”部首。“一首”并不是指要处于同一部首下。
  事实上,具有“同意”关系的字绝大部分都没有处于同一部首下,只有“尔”和“爽”,“卓”和“卬”处于同一部首。如果这样定义“转注”的话,就只有这两组具“转注”关系,还有“考”和“老”,显然不符合许慎的原意。
  本文认为:“一首”应是指几个具有“转注”关系的字共用一个部首。“相”指一方;“受”即授,施予、给予之意。“同意相受”是说几个字的造字意图相同,就加一个相同的部首来造新字。也就是说,具有“同意”关系的字都是由“相受”相同的部件而造出的字。“相受”指受于一方。如:“譱”“義”“美”三字的造字意图相同,则三者是“转注”的关系,都是“羊”的转注字。“官”和“師”就是“”的转注字。
   “同意”之解如近许意,则许氏关于“转注”之述就分明了。所谓“建类一首”是在取向造意相同的前提下建立的“类”。“首”指的是相同的部件或相类的部件,并且这些部件在各自的字中所反映的造字取向是相同的。再看例字“考、老”,与其它五书所举的两个例字不同,转注法所举的两个例字不是平列的,不都是该造字法所造出的字,不同于“上下”“日月”“武信”“江河”“令长”。转注法所造出的例字只是一个“考”字。《说文》老部:“老,考也,七十曰老,从人毛,言须发变白也。”“考,老也,从老省,声。”“考”,从老省,用了“老”部首的上半部分。就是说“考”字用了省形的“老”字作偏旁。可以说“考”是“老”的转注字。
  就许氏而言,“转注”之意即为在取向造意相同的前提下建立类别,并具有相同的部件或相类的部件。造字意图相同的几个字,都是加一个相同的部件造出的新字。所以上文所列具有“同意”关系的几个字,只要具有相同或相类的部件就是“转注”关系。它们都是加上一个相同或相类的部首造出的转注字。“转注”就是辗转相加的造字方法。
  
  参考文献:
  [1][汉]许 慎撰,[宋]徐 铉校定.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63.
  [2]吕 浩.汉字学十讲[M].上海:学林出版社,2006.
  [3]裘锡圭.文字学概要[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
  [4]孙雍长.六书研究中的一些看法[J].古汉语研究,1990,(3).
  [5][南唐]徐 锴.说文解字系传[M].北京:中华书局,1987.
  [6][清]江 声.六书说[M].北京:中华书局,1985.
  [7][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M].武汉:武汉市古籍书店影印,1983.
  [8]章太炎.国故论衡[M].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
  (姜晓明,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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