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农村环保宣传培训
各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把农村环保工作提上日程,在政策落实、工作部署、人员组织、财力投放、项目监管上,切实体现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环保工作重中之重的统一思想。强化县(市、区)、乡镇一级政府的领导职责,推动地方政府出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同时将各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纳入年度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底有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格局。省厅每年组织市、县(市、区)环保部门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和项目申报培训班,提高环保系统农村环境管理与技术水平。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乡镇政府主管领导、村书记培训,提高乡镇领导对农村环保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升项目实施管理的能力,推动基层政府促进农村环保工作的开展。
2.科学制定规划,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
为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计划、分步骤、规范有序地向前推进,结合我省实际,省环保厅组织编制了《吉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9~2015年)》。规划以优先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为出发点,重点治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和乡镇工业企业污染,改变农村环保落后状况。以试点示范为先导,坚持“以点带线、促面”的工作思路,典型推动,务求实效。考虑到农村环境成因复杂,许多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整治规划的编制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当地村镇发展建设规划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规划的导向和统筹作用,逐步推动农村地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全面开展。根据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的标准,结合生态省建设,制定了《吉林省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推动全省各乡镇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目前,全省已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8个、生态村3个、生态示范区11个,省级生态乡镇15个。部分创建地区以生态示范建设为抓手,优化经济增长方式、提升村民环保意识,新农村建设已初步走上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3.深化“以奖促治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自2008年国家实施“以奖促治”政策以来,我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3年来共争取7212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省73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13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成果的巩固和提高。其中支持边境地区如延边、白山和集安等地优化环境乡镇和整治村庄16个,环保专项资金投入达1151万元。
3.1明确重点,认真组织申报 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过程中,明确以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和区域内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为重点,确保申报单位找准治理项目。在各地确定治理村庄的基础上,指导地方编制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治理内容,合理制定治理工程和措施,确保实施方案切实可行。对各地上报的项目进行筛选和排序,优先解决媒体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存在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地区,确保“问题村”得到有效治理。
3.2深入实际,加强项目管理 省环保厅定期开展现场督查指导和调度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严格项目和资金管理方法,保证环保专项资金安全使用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的进度与质量。项目完成后指导地方环保部门对照实施方案及时进行验收。并取得了实效,受到农民的欢迎。
3.3联合部门,规范资金管理 “以奖促治”资金专项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资金管理上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县级财政部门按照环保部门确认的工程进度分期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和整治项目的进展实行村务公开,采取县级政府网站公示、项目所在村庄设立公告牌、张贴布告等方式,接受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监督。
3.4注重实效,加强监督考核 省环保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吉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加强“以奖促治”政策实施进展、资金使用、治理目标完成等情况的考核。对未按时完成治理目标,考核情况较差的地区,将通报批评并取消申报资格、停止资金安排或追缴已拨付资金。
4.做好对接,切实落实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
2008年~2009年,省环保厅对新农村建设帮扶对象辽源市东丰县良纯村进行多次到点调研和现场办公,解决农村实际环境问题。针对村庄污染治理,组织有关专家多次实地踏查,通过研究与讨论,最终采用定点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采用潜流式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和氧化塘相结合的方式处理生活污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77万元,地方自筹118万元,总计195万元,全部用于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
农村环保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还应继续围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业污染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加大整治力度,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4.1全力做好农村环保调研 2010年,省环保厅开展了全省农村环境保护调研工作,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上下联动,深入农村、农户实地考察,全面掌握全省农村环境保护的基本现状,查找农村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探索农村环境保护的途径与方法,科学制定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对策与措施,解决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污染管理、健全管理机制等问题,为农村环保工作的进一步实施打好基础。
4.2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为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2010年4月,国家确定辽宁等8省为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中央财政共计投入60亿元。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积极争取国家将我省纳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加速全省农村环境保护进程。下一步,我省将着手编制吉林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流域和区域、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提前规划实施项目,为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提供依据。
4.3大力加强农村环境监管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度,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防止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二是建立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监测;三是加大农村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小造纸、小化工、小冶炼、小水泥等高污染行业的违法排污行为。
4.4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目前国家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争取在2~3年内推行;二是建立资源整合机制,以政府为主导,对各项涉农环保资金进行整合,集中投入、整村推进、尽快见效,以先进带动周边地区;三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环保部门积极主动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和服务,农村环境保护齐抓共管、分工合作、协力推进。
4.5不断强化科技支撑 通过将农村环保科技项目列入课题、试点示范和分类指导等方式,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环境治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为防治农村污染和生态破坏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4.6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宣传农村环保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树立村庄整治典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于我省的农村环境保护既是机遇也是挑战。随着国家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我省将继续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中心,扩大整治规模,提高整治品位,以建设“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为主要内容,开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省新农村办 供稿)
各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把农村环保工作提上日程,在政策落实、工作部署、人员组织、财力投放、项目监管上,切实体现了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环保工作重中之重的统一思想。强化县(市、区)、乡镇一级政府的领导职责,推动地方政府出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同时将各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纳入年度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做到年初有部署、年底有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好落实的工作格局。省厅每年组织市、县(市、区)环保部门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技术和项目申报培训班,提高环保系统农村环境管理与技术水平。组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乡镇政府主管领导、村书记培训,提高乡镇领导对农村环保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提升项目实施管理的能力,推动基层政府促进农村环保工作的开展。
2.科学制定规划,积极开展生态示范创建
为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计划、分步骤、规范有序地向前推进,结合我省实际,省环保厅组织编制了《吉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2009~2015年)》。规划以优先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为出发点,重点治理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村庄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和乡镇工业企业污染,改变农村环保落后状况。以试点示范为先导,坚持“以点带线、促面”的工作思路,典型推动,务求实效。考虑到农村环境成因复杂,许多问题短期内难以解决,整治规划的编制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当地村镇发展建设规划紧密结合,充分发挥规划的导向和统筹作用,逐步推动农村地区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全面开展。根据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的标准,结合生态省建设,制定了《吉林省省级生态乡镇申报及管理规定(试行)》,推动全省各乡镇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目前,全省已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18个、生态村3个、生态示范区11个,省级生态乡镇15个。部分创建地区以生态示范建设为抓手,优化经济增长方式、提升村民环保意识,新农村建设已初步走上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3.深化“以奖促治 ”,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自2008年国家实施“以奖促治”政策以来,我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3年来共争取7212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全省73个行政村的环境综合整治、13个“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创建成果的巩固和提高。其中支持边境地区如延边、白山和集安等地优化环境乡镇和整治村庄16个,环保专项资金投入达1151万元。
3.1明确重点,认真组织申报 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申报过程中,明确以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和区域内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为重点,确保申报单位找准治理项目。在各地确定治理村庄的基础上,指导地方编制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明确治理内容,合理制定治理工程和措施,确保实施方案切实可行。对各地上报的项目进行筛选和排序,优先解决媒体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存在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地区,确保“问题村”得到有效治理。
3.2深入实际,加强项目管理 省环保厅定期开展现场督查指导和调度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监督落实;严格项目和资金管理方法,保证环保专项资金安全使用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的进度与质量。项目完成后指导地方环保部门对照实施方案及时进行验收。并取得了实效,受到农民的欢迎。
3.3联合部门,规范资金管理 “以奖促治”资金专项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益,在资金管理上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县级财政部门按照环保部门确认的工程进度分期拨付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环保专项资金使用和整治项目的进展实行村务公开,采取县级政府网站公示、项目所在村庄设立公告牌、张贴布告等方式,接受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监督。
3.4注重实效,加强监督考核 省环保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吉林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考核办法》,加强“以奖促治”政策实施进展、资金使用、治理目标完成等情况的考核。对未按时完成治理目标,考核情况较差的地区,将通报批评并取消申报资格、停止资金安排或追缴已拨付资金。
4.做好对接,切实落实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
2008年~2009年,省环保厅对新农村建设帮扶对象辽源市东丰县良纯村进行多次到点调研和现场办公,解决农村实际环境问题。针对村庄污染治理,组织有关专家多次实地踏查,通过研究与讨论,最终采用定点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采用潜流式人工湿地处理系统和氧化塘相结合的方式处理生活污水。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77万元,地方自筹118万元,总计195万元,全部用于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
农村环保工作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还应继续围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业污染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加大整治力度,创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4.1全力做好农村环保调研 2010年,省环保厅开展了全省农村环境保护调研工作,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上下联动,深入农村、农户实地考察,全面掌握全省农村环境保护的基本现状,查找农村环境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探索农村环境保护的途径与方法,科学制定加强农村环保工作的对策与措施,解决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村环境污染管理、健全管理机制等问题,为农村环保工作的进一步实施打好基础。
4.2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为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2010年4月,国家确定辽宁等8省为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中央财政共计投入60亿元。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关注,积极争取国家将我省纳入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加速全省农村环境保护进程。下一步,我省将着手编制吉林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流域和区域、工作目标和保障措施,提前规划实施项目,为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提供依据。
4.3大力加强农村环境监管 一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度,禁止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在农村地区立项,防止城市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二是建立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监测;三是加大农村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小造纸、小化工、小冶炼、小水泥等高污染行业的违法排污行为。
4.4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目前国家在部分地区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争取在2~3年内推行;二是建立资源整合机制,以政府为主导,对各项涉农环保资金进行整合,集中投入、整村推进、尽快见效,以先进带动周边地区;三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环保部门积极主动做好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和服务,农村环境保护齐抓共管、分工合作、协力推进。
4.5不断强化科技支撑 通过将农村环保科技项目列入课题、试点示范和分类指导等方式,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环境治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为防治农村污染和生态破坏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4.6加强宣传教育力度 宣传农村环保工作的先进经验和树立村庄整治典型,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调动农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对于我省的农村环境保护既是机遇也是挑战。随着国家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我省将继续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为中心,扩大整治规模,提高整治品位,以建设“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为主要内容,开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省新农村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