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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现将1997年到期偿还的各类国债及付息事宜公告如下:1、1987年向单位发行的国库券,于今年7月1日到期,计息期10年,计息本金不变,利息分段计付:1987年7月1日至1992年6月30日,年处率6%;1992年7月1日至1997年6月30日,年利率8%。2、1992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财政债券,于今年10月15日到期,期限五年,年利率9%。3、1992年向社会发行的五年期国库券,于今年4月1日到期,兑付期从4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该债券计息本金不变,利息分段计付;19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