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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村民自治历经二十年的发展,时至今日,由于自治体内自治纠纷不断,权利冲突、违法行为随处可见,致使村民自治权频遭侵扰,且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济,村民自治因此陷入举步维艰的局面。解开村民自治"死结"的出路在于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立法规制之、司法救济之。然而法律规制的重心并不在于国家法,而在于民间法;司法救济的关键不在于技术,而首先在于更新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