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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银行利率改革的总体部署,2006年底,即银行业全面开放前基本完成利率市场化的改革.为此,自1998年起,央行即对利率的管制逐步放松,特别是2004年10月放开了贷款利率的浮动上限,和存款利率的浮动下限,加之此前已经放开的外币利率、拆借利率和银行间国债市场利率,至此,涉及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相关价格的管制已基本放开,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向更深层次的建立以基准利率为核心的多层次利率体系的方向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