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实践中遇到这样一则案例,张女与王男预谋抢劫,由张女引诱他人到某宾馆包房,王男假扮张女的丈夫出现后,对被害人实施暴力威胁,劫取财物;但抢劫过程中,王男在暴力威胁同时,临时起意,宣称自己是公安人员,并出示假冒的警官证,劫取财物后携张女逃离,张女对王男冒充军警实施抢劫这一情节是否须承担刑事责任?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