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纪检监察工作要围绕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教育和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廉洁从业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强化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加强项目管理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处理损害企业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一)强化教育和引导,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意识
要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思想道德教育,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作风的转变。
深入贯彻上级要求,抓好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教育。要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廉洁从业的各项政策界限,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严于律己、严格他律,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要想时刻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必须自觉过好“三关”,远离党纪国法的“高压线”。一是要过好思想关,在思想上要有畏纪畏法之心。二是要过好法律关,在行为上有知纪知法之心。自觉做到学法、懂法、知法,明晰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三是要过好欲望关,正确对待欲望,抗住诱惑,守住道德底线,在自身需求上要有戒备之心,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和娱乐圈。树立权力越大,风险越大;权力越集中,矛盾越集中;岗位越重要,责任越重大思想。牢记组织给你的不是一把当官的椅子,而是一副创业的担子,责任与权力是对等的。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慎重对待与个体经营者的交往,树立正确的交往观、择友观,始终清醒什么人可以交,什么人不能交;什么地方可以去,什么地方不能去;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要慎重对待亲朋好友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利益诉求,要分清关心爱护与以权谋私的区别、解决困难与伸手乱要的区别、人情往来与行贿受贿的区别。要慎重对待自己的情趣爱好和业余生活,追求高尚的情趣爱好。广泛开展读书思廉、警示育廉、家庭助廉活动,深入推进廉洁理念进心、进脑、进机关、进岗位、进家庭,增强教育的超前性、实效性,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着力营造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氛围。
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民主监督。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把监督领域和范围从工作岗位向家庭、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延伸,从八小时以内向八小时以外延伸,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增强党性观念、纪律意识,充分认识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规必追究。要以深入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为手段,不断深化厂务公开、政务公开和职工民主管理,依法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权限决策和按程序决策。自觉做到“三个不准”:即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政治影响,努力形成“大监督”格局,做到权力与监督并行,使各级领导人员的权力始终运行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围绕公司管理工作,加强重大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督查。要围绕公司改革发展要求,加强公司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人事工作纪律的现象,查处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制度规范的行为;加强经营管理情况督查,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不履行职责造成成本浪费行为,确保各项费用控制目标的实现;加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严肃人事、财务、合同、结算等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督查,严肃处理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施工规范、监督失职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优质工程目标的实现;加强对执行企业财经纪律情况检查,严格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和工作举措的有效落实。
(二)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要把企业惩防体系建设与内控体系建设结合起来,紧密围绕规范人、财、物、事等重要管理环节,梳理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对不适用的要废止,有缺陷的要修订完善。要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融入到业务流程中、体现在制度建设中,切实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廉洁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谁出台制度、谁监督落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直线监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要加强承包商和诚信体系制度建设,建立严格规范的准入、管理、评估、退出机制。加强审计监察监督,深化经济责任、风险管理和效益审计,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积极推广制度加科技的有效方法,充分发挥ERP系统等信息技术的支持作用,着力强化流程控制、制度约束和制约监督,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衡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要结合内控测试,不断完善廉政建设风险数据库,进一步促进惩防体系同内控体系的有机融合。
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通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責任追究等手段,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党风建设和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和督促分管单位和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一)强化教育和引导,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意识
要大力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思想道德教育,强化监督检查,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作风的转变。
深入贯彻上级要求,抓好党员干部廉洁从业教育。要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廉洁从业的各项政策界限,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严于律己、严格他律,管好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要想时刻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必须自觉过好“三关”,远离党纪国法的“高压线”。一是要过好思想关,在思想上要有畏纪畏法之心。二是要过好法律关,在行为上有知纪知法之心。自觉做到学法、懂法、知法,明晰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三是要过好欲望关,正确对待欲望,抗住诱惑,守住道德底线,在自身需求上要有戒备之心,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和娱乐圈。树立权力越大,风险越大;权力越集中,矛盾越集中;岗位越重要,责任越重大思想。牢记组织给你的不是一把当官的椅子,而是一副创业的担子,责任与权力是对等的。教育各级领导干部要慎重对待与个体经营者的交往,树立正确的交往观、择友观,始终清醒什么人可以交,什么人不能交;什么地方可以去,什么地方不能去;什么事情可以做,什么事情不能做。要慎重对待亲朋好友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利益诉求,要分清关心爱护与以权谋私的区别、解决困难与伸手乱要的区别、人情往来与行贿受贿的区别。要慎重对待自己的情趣爱好和业余生活,追求高尚的情趣爱好。广泛开展读书思廉、警示育廉、家庭助廉活动,深入推进廉洁理念进心、进脑、进机关、进岗位、进家庭,增强教育的超前性、实效性,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着力营造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氛围。
拓宽监督渠道,强化民主监督。要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把监督领域和范围从工作岗位向家庭、配偶、子女、身边工作人员延伸,从八小时以内向八小时以外延伸,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增强党性观念、纪律意识,充分认识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规必追究。要以深入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为手段,不断深化厂务公开、政务公开和职工民主管理,依法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权限决策和按程序决策。自觉做到“三个不准”:即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重大政治影响,努力形成“大监督”格局,做到权力与监督并行,使各级领导人员的权力始终运行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围绕公司管理工作,加强重大工作部署执行情况督查。要围绕公司改革发展要求,加强公司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和纠正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人事工作纪律的现象,查处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违反制度规范的行为;加强经营管理情况督查,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不履行职责造成成本浪费行为,确保各项费用控制目标的实现;加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检查,严肃人事、财务、合同、结算等管理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督查,严肃处理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施工规范、监督失职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优质工程目标的实现;加强对执行企业财经纪律情况检查,严格专项资金的监管,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和工作举措的有效落实。
(二)以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规章制度建设
要把企业惩防体系建设与内控体系建设结合起来,紧密围绕规范人、财、物、事等重要管理环节,梳理完善现有的规章制度,对不适用的要废止,有缺陷的要修订完善。要把反腐倡廉的要求融入到业务流程中、体现在制度建设中,切实做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廉洁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谁出台制度、谁监督落实,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直线监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防止决策失误、权力失控、行为失范。
要加强承包商和诚信体系制度建设,建立严格规范的准入、管理、评估、退出机制。加强审计监察监督,深化经济责任、风险管理和效益审计,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违规违纪行为。积极推广制度加科技的有效方法,充分发挥ERP系统等信息技术的支持作用,着力强化流程控制、制度约束和制约监督,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衡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机制。要结合内控测试,不断完善廉政建设风险数据库,进一步促进惩防体系同内控体系的有机融合。
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通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責任追究等手段,推动工作落实。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党风建设和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要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指导和督促分管单位和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