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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正在实践中。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中心问题是要明确国家与用地单位之间的租赁关系,即土地使用者必须支付地租或地价才能获得一定期限的土地使用权,而地租(地价的实质是地租)只能是国民收入中盈利的再分配,是国家、地方和企业之间经济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它继而影响国家和地方财政收支结构,国家与企业之间的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