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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是一门综合艺术,其他任何艺术形式,如文学、音乐、表演等,加入进来,都只能作为其中的一种因素或手段而存在,都程度不同地出现了自身形态的某种不完整性或非独立性,不能用原有独立艺术形式的标准去要求它,衡量它,而应服从于电视节目的整体目标。电视解说也不例外。如果从文学或语言艺术的角度去分析评判它,它可能是片断的、零碎的、不完整的、不合格的。但融入到整个电视节目之中,与画面、音乐音响、同期声等相互配合,就显示出它存在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