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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4岁时父母亲离异,他一直随母亲生活。8岁时母亲改嫁,他便和继父及母亲一起生活。成年后母亲去世,他担起了赡养继父的责任。虽然他幼年时没和继父办理收养关系,但相处如同亲父子。不久前,他的生父和继父先后去世,二人死后均没有留下遗嘱。在处理继父的遗产时,继父早已离家的儿子找上门来,称刘江只有权继承其生父的遗产,无权继承继父的遗产,因为一人不能继承双份,再说刘江又没改姓,所以无继承权。刘江不服,继父的儿子便将他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储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刘江完全有权继承二位老人的遗产;而继父的亲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