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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台湾地区“卫福部”近日发布公告,修订“应施输入中药材的相关查验规定”,并于2017年1月1日起生效。此次修订是继2015年5月5日起台湾地区修订查验措施一年多以来针对输入台湾中药材查验品种和查验方式的又一次修订。此公告生效后,对列入“应施输入查验中药材品名明细表”名单中的中药材,台湾方面将加强抽批检验和书面审查,对发现不合格的中药材实施退运和销毁处理,不允许通关。